(首次授予日)
一、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
| 姓名 | 国籍/地区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 刘家威 | 中国香港 | 核心骨干员工 | 8.00 | 5.10% | 0.06% |
|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合计88人) | 119.00 | 75.32% | 0.88% | ||
| 预留部分 | 31.00 | 19.62% | 0.23% | ||
| 合计 | 158.00 | 100.00% | 1.17% | ||
注:1、截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至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