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创智能(301248)_公司公告_杰创智能: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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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8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公司”)提交申请,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进行自查,具体结果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2025年5月7日—2025年11月7日)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他内幕知情人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3名核查对象在核查期间买卖过公司股

票,但上述交易均为其在知悉内幕信息前进行的交易,其操作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所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自查结论经自查,在本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买卖的行为。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买卖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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