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9证券简称:普瑞眼科公告编号:2025-037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40.476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3.65元,共计募集资金125,867.02万元,坐扣承销费用10,673.5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5,193.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上市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299.9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893.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09,893.57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62,412.99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949.01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B3 | 25,000.00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B4 | 2,259.87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024.88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59.25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划入 | C3 | 25,000.00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划出 | C4 | 25,000.00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C5 | 6,528.38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65,437.87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108.26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D3=B3-C3+C4 | 25,000.00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4=B4+C5 | 8,788.25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 | 13,775.71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3,775.96 | |
| 差异[注] | G=E-F | -0.25 | |
[注]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0.2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与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4月,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存放于广发银行原超募资金专户(银行账号:9550880218058500819)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转存至杭州银行新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101040160002309455)。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各全资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情况如下: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 签约时间 | 保荐机构 |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
| 马鞍山昶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湖北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长春市朝阳区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1月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深圳普瑞眼科医院 | 2023年4月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2023年9月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深圳普瑞国际眼科医院 | 2023年11月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重庆远志益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 9550880223551100469 | 592,162.25 | 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 9550880052283100359 | 383,867.91 | 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 9550880218309200417 | 91,127,224.58 | 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9550889900004852732 | 2,622,454.82 | 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101040160002378864 | 5,202,671.77 | 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 9550880236738300283 | 1,674,377.45 | 湖北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 9550880229773900335 | 785,864.24 | 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101040160002254982 | 29,016.62 | 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 9550880238193300296 | 6,184,798.16 | 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101040160002302666 | 4,175,736.00 | 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项目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101040160002360656 | 2,151,667.30 | 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101040160002309455 | 22,829,774.23 | 超募资金 |
| 合计 | 137,759,615.33 |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9550880218058500459、9550880218058500549、9550880218058500639、9550880218058500729、9550880218058500819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根据相关规定完成注销。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经2022年9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并经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0,380.00万元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并以其作为实施
主体实施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380.00万元。
(2)经2022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湖北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410.96万元新建湖北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3)经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385.00万元新建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项目。
(4)经2022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742.00万元新建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项目。
(5)经2022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广州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827.00万元新建广州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6)经2023年3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经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522.97万元新建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目。
(7)经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00万元新建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公司通过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连锁服务网络的管控水平,实现医疗信息资源共享,提升管理运营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实现信息技术与现代医疗行业的深度融合,助推实现医疗信息、资源共享带来高品质的服务,进而为公司带来更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半年度编制单位: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09,893.57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24.88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5,437.87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否 | 7,420.45 | 7,420.45 | 4.00 | 6,998.21 | 94.31 | 2021年3月 | 479.40 | 否 | 否 |
| 2.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 | 否 | 3,041.33 | 3,041.33 | 0.00 | 2,858.32 | 93.98 | 2022年3月 | 200.88 | 否 | 否 |
| 3.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 | 否 | 10,159.36 | 10,159.36 | 739.21 | 1,413.87 | 13.92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8,000.00 | 8,000.00 | - | 8,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8,621.14 | 28,621.14 | 743.21 | 19,270.40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1.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否 | 10,380.00 | 10,380.00 | 855.51 | 7,095.04 | 68.35 | 2024年12月 | -2,860.94 | 否 | 否 |
| 2.新建湖北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 否 | 7,410.96 | 7,410.96 | 32.07 | 7,311.14 | 98.65 | 2023年3月 | -1,084.29 | 否 | 否 |
| 3.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否 | 3,385.00 | 3,385.00 | 20.76 | 2,670.78 | 78.90 | 2023年6月 | -553.58 | 否 | 否 |
| 4.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否 | 6,742.00 | 6,742.00 | 31.97 | 6,318.36 | 93.72 | 2023年12月 | -1,093.52 | 否 | 否 |
| 5.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否 | 7,827.00 | 7,827.00 | 459.71 | 7,181.06 | 91.75 | 2023年12月 | -1,116.00 | 否 | 否 |
| 6.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项目 | 否 | 11,522.97 | 11,522.97 | 402.47 | 9,762.89 | 84.73 | 2024年4月 | -3,035.61 | 否 | 否 |
| 7.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否 | 8,000.00 | 8,000.00 | 479.18 | 5,828.20 | 72.85 | 2024年7月 | -445.44 | 否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55,267.93 | 55,267.93 | 2,281.67 | 46,167.47 | ||||||
| 合计 | 83,889.07 | 83,889.07 | 3,024.88 | 65,437.8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受整体需求增长放缓及行业竞争加剧的双重影响,业绩出现阶段性短暂下滑,导致本期效益不及预期。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湖北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项目、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均处于营业初期,尚处于业务发展期,前期投入较大,固定成本多,尚未达到预期平均收益。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的实施不直接带来经济效益,但将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86,572.36万元,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55,267.93万元。各超募资金项目的审批情况及用途详见本报告三(一)2所述,投入进度及实现效益详见上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2,002,802.6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经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情况业经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上述资金于2022年10月24日划转到公司一般户,截至2023年8月25日,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经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账户转账2.5亿元至一般户,截至2024年8月26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使用期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经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5年4月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使用期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经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4月10日公司募集账户转账2亿至一般户、2025年5月6日公司募集账户转账0.5亿至一般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经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期末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为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经2024年7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和“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6月26日,前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36.41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为了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事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36.42万元。经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和“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8月16日,前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128.6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为了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同时授权或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事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25.20万元。经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和“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5,099.01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099.01万元。上述项目实施期间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系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项目风险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另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募集资金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775.96万元(含结构性存款收益及净利息收入)。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问题的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