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7证券简称:和顺科技公告编号:2025-060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因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科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人浙江致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祥新材料”)的日常交易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关联交易的内容为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委托加工服务。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3,052.31万元(未经审计)。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范和强先生、张静女士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6年度预计金额 | 2025年1-10月已发生金额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浙江致祥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参考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2,000 | 2,608.23 |
| 委托关联人加工服务 | 委托加工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3,000 | 444.08 | |
| 小计 | 5,000 | 3,052.31 | |||
、2025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 | 2025年度预计金额 | 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浙江致祥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2,608.23 | 5,000 | 9.23% | -38.95% | 2025年4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调整部分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
| 委托关联人加工服务 | 委托加工服务 | 444.08 | 88.21% |
注: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市场需求、公司业务运营整体规划进行预计的,目前尚未实施完毕,且由于项目进展、采购安排、市场及客户需求发生变化等原因,部分业务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有所变化。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最终执行情况及全年实际发生金额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浙江致祥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9月5日注册资本:6,00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MABYDM0X94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创业大道1号法定代表人:何烽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7,989万元,净资产为7,819万元,2025年1-10月,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9,390万元,净利润为-2,263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浙江致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致祥新材料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和强先生直接控制的企业,范和强先持有致祥新材料
58.33%股权。因此致祥新材料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与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人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和原则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采购原材料、委托加工服务。交易双方将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致祥新材料从事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其之间的关联交易源自其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向其采购约定数量的聚酯切片原材料以及委托加工主原料,属于共同达成的市场化交易行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事项,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内容为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的交易,基于市场化原则进行,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范和强先生、张静女士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均出自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查意见;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