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6证券简称:软通动力公告编号:2025-107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智东路13号朗丽兹西山花园酒店三层华夏C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0 | 《关于修改〈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0 |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0 | 《关于修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0 | 《关于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0 | 《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编码1.00、2.00、3.00、9.00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发送扫描件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星期四)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12月11日(星期四)下午17:00之前送达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6号楼软通动力大厦北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悦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6号楼软通动力大厦电话:010-58749800邮箱:ISS-IR@isoftstone.com
5、其他事项:
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36
2、投票简称:“软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件号:)代表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出席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表决项下打“√”):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修改〈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修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
注:
、本次授权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请选择)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委托需本人签字。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证件类型:□身份证□营业执照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日期: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盖章(法人股东):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受托人签名:
附件三: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姓名/名称 | ||
|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姓名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姓名 | 是否委托参会 | |
| 受托人姓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附注:
、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
月
日
:
之前送达、邮寄方式到公司。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