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博医药(301230)_公司公告_泓博医药: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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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博医药: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301230证券简称:泓博医药公告编号:2025-067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泓博智源(香港)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香港泓博”)及一致行动人上海鼎蕴投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鼎蕴”)、蒋胜力、安荣昌,合计持有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博医药”或“公司”)5%以上股份。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股份减少(询价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4.94%下降至39.9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45.61%下降至40.53%(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2、出让方为泓博医药控股股东,非泓博医药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出让方询价转让股份数量为6,979,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占公司扣除回购后总股本的5.07%;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5.27元/股,交易金额176,367,669.10元。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组织实施泓博医药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6,979,33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00%,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5.07%。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65)、《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及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24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泓博医药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比例
泓博智源(香港)医药技术有限公司38,675,00027.71%28.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为6,979,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5.07%;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5.27元/股,交易金额176,367,669.10元。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泓博医药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泓博智源(香港)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鼎蕴投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蒋胜力、安荣昌为一致行动人,上海鼎蕴投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蒋胜力、安荣昌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股数上限为6,979,330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转让前持股数量(股)转让前持股比例拟转让股份数量(股)实际转让数量(股)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转让后持股数量(股)转让后持股比例转让股份来源
泓博智源(香港)医药技术有限公司38,675,00027.71%6,979,3306,979,3305.00%31,695,67022.71%首发前股份

(四)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况。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4.94%下降至39.9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

45.61%下降至40.53%,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泓博智源(香港)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UnitD,16/F,OneCapitalPlace,18LuardRoad,WanChai,HongKong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2月30日(询价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鼎蕴投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6111号1幢C303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3蒋胜力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4安荣昌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
权益变动过程泓博智源(香港)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6,979,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股票简称泓博医药股票代码301230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占当前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比例(%)
香港泓博A股6,979,3305.005.07
上海鼎蕴A股000
蒋胜力A股000
安荣昌A股000
合计6,979,3305.005.0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询价转让)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适用√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
泓博智源(香港)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38,675,00027.71%28.12%31,695,67022.71%23.0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8,675,00027.71%28.12%31,695,67022.71%23.0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
上海鼎蕴投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5,423,6003.89%3.94%5,423,6003.89%3.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423,6003.89%3.94%5,423,6003.89%3.9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
蒋胜力合计持有股份7,917,0005.67%5.76%7,917,0005.67%5.7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79,2501.42%1.44%1,979,2501.42%1.44%
有限售条件股份5,937,7504.25%4.32%5,937,7504.25%4.32%
安荣昌合计10,710,7007.67%7.79%10,710,7007.67%7.7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677,6751.92%1.95%2,677,6751.92%1.95%
有限售条件股份8,033,0255.75%5.84%8,033,0255.75%5.84%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62,726,30044.94%45.61%55,746,97039.94%40.5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8,755,52534.93%35.45%41,776,19529.93%30.37%
有限售条件股份13,970,77510.01%10.16%13,970,77510.01%10.16%
注:“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指泓博医药本次询价转让实施完成后股东的持股情况。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让股份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65)、《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及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为20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未持有泓博医药首发前股份。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序号受让方名称机构类型受让股数(股)金额(元)受让股数占总股本比例锁定期(月)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1,684,33042,563,019.101.21%6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969,00024,486,630.000.69%6
3上海睿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720,00018,194,400.000.52%6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518,00013,089,860.000.37%6
5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380,0009,602,600.000.27%6
6誉辉资本管理(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380,0009,602,600.000.27%6
7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350,0008,844,500.000.25%6
8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320,0008,086,400.000.23%6
9上海丹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管理人300,0007,581,000.000.21%6
10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90,0004,801,300.000.14%6
11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90,0004,801,300.000.14%6
12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50,0003,790,500.000.11%6
13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管理人118,0002,981,860.000.08%6
1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10,0002,779,700.000.08%6
15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00,0002,527,000.000.07%6
16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00,0002,527,000.000.07%6
17UBSAG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100,0002,527,000.000.07%6
18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管理人100,0002,527,000.000.07%6
19甬兴证券有限公司证券公司100,0002,527,000.000.07%6
20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00,0002,527,000.000.07%6
合计6,979,330176,367,669.105.00%-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出让方与中信证券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中信证券向投资者发送《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询价转让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12月24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泓博医药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440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

基金公司80家、证券公司53家、保险机构19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4家、私募基金240家、信托公司2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12月25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26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5.27元/股,转让股份数量6,979,330股,交易金额176,367,669.10元。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中信证券向本次获配的20家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中信证券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中信证券将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0家投资者获配。本次询价最终确认转让的价格为25.27元/股,转让股份数量6,979,330股,交易金额176,367,669.10元。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详见“三、受让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受让方未认购的情况。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

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泓博智源(香港)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鼎蕴投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蒋胜力、安荣昌,合计持有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

2、出让方为泓博医药控股股东,非泓博医药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中的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让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计划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65)、《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5、出让方将继续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2、出让方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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