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 | 301229 | 证券简称: | 纽泰格 | 公告编号: | 2025-084 |
| 债券代码: | 123201 | 债券简称: | 纽泰转债 |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纽泰转债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纽泰转债”赎回价格:
100.36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1.0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10月13日
3、最后一个交易日:2025年10月30日
4、停止交易日:2025年10月31日
5、赎回登记日:2025年11月4日
6、停止转股日:2025年11月5日
7、赎回日:2025年11月5日
8、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11月10日
、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
2025年
月
日
、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本次赎回完成后,“纽泰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纽泰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2、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纽泰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3、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11月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纽泰转债”,将按照100.36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纽泰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纽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13日,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纽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9.55元/股)。根据《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纽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纽泰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纽泰转债”提前赎回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纽泰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纽泰转债”提前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6月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元,共计3,5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3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920,330.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4,079,669.8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3日到账,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0号)。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7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纽泰转债”,债券代码“12320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月
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4年
月
日至2029年
月
26日。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纽泰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9.88元/股。
2、2024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纽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6)。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纽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29.88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21.2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
月
日起生效。
、2024年
月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纽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0)。公司向
名激励对象归属782,880股股票,公司总股本因本次归属增加。“纽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21.25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21.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15日起生效。
4、2025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纽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3)。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纽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21.19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5.0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26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纽泰转债”转股价格为15.04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纽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票面利率
第一年
0.50%、第二年
0.7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8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纽泰转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1.00%。
(三)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情况
自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13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纽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9.55元/股),触发“纽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纽泰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纽泰转债”赎回价格为100.36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
1.0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计息天数: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6月27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11月5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131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应计利息IA=B×i×t/365=100×1.00%×131/365≈0.36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36=100.36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
月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纽泰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纽泰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纽泰转债”自2025年10月31日起停止交易。
3、“纽泰转债”自2025年11月5日起停止转股。
4、2025年11月5日为“纽泰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1月4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纽泰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纽泰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年11月10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11月12日为赎回款到达“纽泰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纽泰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纽泰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Z泰转债。
(四)咨询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纽泰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2023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部门: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
号
咨询电话:
0517-84997388
传真:0517-84991388邮箱:ntg-bd@jsntg.com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纽泰转债”的情况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纽泰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纽泰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纽泰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当日买进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纽泰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