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暨部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边可仁先生、刘楚洁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暨董事长、总经理边可仁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部分股份20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0.2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暨董事、财务总监刘楚洁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部分股份2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0.26%。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若减持计划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边可仁先生、刘楚洁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边可仁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8月29日 | 34.78 | 202,600 | 0.21 |
| 刘楚洁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1日 | 34.73 | 237,500 | 0.25 |
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 | ||
| 边可仁 | 合计持有股份 | 852,600 | 0.90% | 0.94% | 650,000 | 0.68% | 0.7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3,150 | 0.22% | 0.24% | 10,550 | 0.01% | 0.0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39,450 | 0.67% | 0.71% | 639,450 | 0.67% | 0.71% | |
| 刘楚洁 | 合计持有股份 | 1,387,500 | 1.46% | 1.53% | 1,150,000 | 1.21% | 1.2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6,875 | 0.36% | 0.38% | 109,375 | 0.11% | 0.12%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40,625 | 1.09% | 1.15% | 1,040,625 | 1.09% | 1.15%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符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边可仁先生、刘楚洁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