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威(301222)_公司公告_浙江恒威:关于确认法定代表人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时间:

浙江恒威:关于确认法定代表人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9

301222证券简称:浙江恒威公告编号:

2025-045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法定代表人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关于补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确认的有关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以及《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经公司董事会投票选举,董事长汪剑平先生成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次选举前后相关人员未发生变更。

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有关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补选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徐耀庭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姚武强(主任委员)、张惠忠、徐耀庭三位董事组成。

2、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确认情况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

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确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张惠忠先生(独立董事)、汪剑红女士、姚武强先生(独立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张惠忠先生担任召集人,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