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序号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获授予的权益数量(股) | 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1 | 汤建刚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140,000 | 20.26% | 0.12% |
| 2 | 方龙 | 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 | 84,000 | 12.16% | 0.07% |
| 3 | 陈大卫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中国 | 84,000 | 12.16% | 0.07% |
| 小计 | 308,000 | 44.57% | 0.27%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3人) | 245,000 | 35.46% | 0.22% | |||
|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合计(6人) | 553,000 | 80.03% | 0.49% | |||
| 预留部分 | 138,000 | 19.97% | 0.12% | |||
| 合计 | 691,000 | 100.00% | 0.61% | |||
一、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名单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1 | 朱小红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
| 2 | 何菊明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
| 3 | 邱冬冬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