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是科技(301218)_公司公告_华是科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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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是科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精神,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将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2024年,全球经济复苏乏力,消费市场需求持续疲软,行业投资节奏放缓,受主要客户项目延期或预算缩减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业务的市场拓展、项目验收和后续运维持续受到较大影响,市场竞争加剧,项目毛利率承压。本公司在坚守自身核心优势的基础上,深耕细作,不断在战略合作、市场拓展、研发投入及人才培育等领域进行创新探索。我们积极调整策略,以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展现出在稳健中寻求进取的发展态势。

(一)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与湖州交通运输执法队合作建立内河智慧港航新质生产力创新试验基地,与长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联合开启无人机水上非现执法应用,三维激光哨兵系统产品首次应用于核电领域,飞机泊位引导系统的研发逐步进入民航领域,搭载自研系统的纯电动船舶在绍兴柯岩景区运营,新能源电动船舶相关研究取得新突破。

2024年度,省内市场稳健发展,省外市场渐入佳境。在这一年中,安徽分公司的开拓,标志着我们迈出了开拓皖南皖北市场的关键第一步;与此同时,广西分公司的崭新布局,也在逐步揭开西南市场的广阔前景,为公司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024年度,公司累计取得专利及软著417项,同比增长16.16%。同时,公司获得国家、省级荣誉25项,其中,公司被评为中国软件新质生产力科技领军

企业,“极限场景动静态小目标精准感知与立体监测关键技术及应用”获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船佳宝内河航运数字化服务平台”获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优秀案例,“基于AI的场外电力场地作业移动安全监管系统”被认定为浙江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磁芯产品缺陷检测与分类成套设备”获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应用创新产品一等奖。同时,公司与杭州、湖州交通运输执法队合作研发的“内河水上非现场执法证据链主动识别及智慧溯源关键技术研究”被立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等。

(二)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097.91万元,同比减少10.84%;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974.15万元,同比减少70.36%。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有:

1、本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0.84%,主要系受大环境影响,业务承接和启动延期、客户要求项目延期、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以及项目生产交付有所延迟,导致公司部分项目未能如期验收所致。

本年度公司主营毛利率同比下降3.43%,主要受总承包制度及大环境影响,同行竞争激烈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2、公司为持续激励加大研发及扩大销售,增加了研发人员和销售人员,另外部分职工薪酬上调使得职工薪酬较上年增加了8.86%。

3、公司为持续推广业务,本年度公司业务招待费、销售推广及市场开发费较上年同期增加了53.51%。

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3月18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4月18日《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5月10日《关于收购中实汇智(杭州)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8月22日《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12月13日《关于终止收购中实汇智(杭州)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保障公司规范治理和运营。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议案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4月8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5月10日《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6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公司董事会的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

素质,均能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董事会的召集、召开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

1、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续聘审计机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及决策程序的科学化,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和管理体系建设,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性建议。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3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作用,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及时与会计师进行有效充分沟通,提出了相关的意见,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审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事项,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报告期内,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共召开3次,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公司对外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制定年度发展战略事项,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在董事会的严格要求及指引下,公司积极主动作为,通过投资者电话、邮件、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

认真倾听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投资者服务及沟通,切实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接听投资者来电、回复投资者邮件、回答互动易提问、召开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与机构投资者(含QFII)、个人投资者等各类投资者保持了良好互动。

三、2025年董事会工作计划安排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职,强化董事的义务和责任,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发挥在公司经营中的核心领导作用,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提高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风险与内部控制能力,为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2、将继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通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监管部门和深交所组织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工作的规范性,提高公司的法人治理水平,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4、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规范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工作整体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

5、持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将依法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形成与投资者之间良性互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分红权,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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