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股份(301215)_公司公告_中汽股份: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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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3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股份”或“公司”)于近 日收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出具的《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的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银河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刘 卫宾先生、王建龙先生为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5 年12 月 31 日止。因银河证券尚需对公司2025 年度持续督导情况发表意见,且公司首发 上市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银河证券对公司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由于王建龙先生工作变动,其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 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银河证券委派邱甲璐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王建龙先生 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刘卫宾先生、邱甲璐女士, 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 结束为止。

本次变更不影响银河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王建龙先生 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3 日

附件:

邱甲璐女士简历

邱甲璐,女,保荐代表人,具有9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参与财富趋势科 创板IPO、中汽股份创业板IPO 项目,洁能股份推荐挂牌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 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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