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股份(301215)_公司公告_中汽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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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汽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301215 证券简称:中汽股份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CATARC Automotive Proving Ground Co. , Ltd.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

2025年12月

1-1-1

发行人声明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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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并出具了《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评级报告,中汽股份主体评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项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按相关规定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而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内容规定如下: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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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及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现金分红比例: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公司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形下,公司每年可以采取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10%,各年度具体分红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资金使用情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提出预案,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现金分红条件是指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良好,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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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在实际分红时根据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还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等情况,在确保足额现金红利分配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但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的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2、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3、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4、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序后同意实施的,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交股东会审议前,公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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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投票、互动易、公司网站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且该等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同时,就该等议案公司必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应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由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会审议该等议案时,公司应当提供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件等)为公众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2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人民币(含税)。

(3)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6元人民币(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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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4元人民币(含税)。

2、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坚持以现金分红方式给予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为股东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27,373.67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15,795.92万元的173.30%,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0,182.4710,050.247,140.96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6,665.3516,496.1114,226.29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61.10%60.92%50.2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27,373.67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15,795.9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173.30%

五、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创新风险

随着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技术的不断发展,汽车工业面临深刻变革,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的“新四化”趋势日益明显。紧随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实施创新,为汽车制造业提供符合发展需求的技术服务能力,是汽车技术服务企业适应市场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必要条件。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试验场的投资、运营与管理,通过构建汽车场地试验环境和试验场景,为客户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公司的业务创新主要体现在符合技术发展方向的场地试验环境构建、场景搭建和运营方面,但汽车试验场的技术服务属于重资产投入型业务,场地设计、建设阶段即需要对未来较长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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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业技术服务需求做出前瞻性判断,如果公司对汽车行业技术服务需求的判断失误,业务创新方向出现偏差,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度未达到预期效果,无法适应未来汽车工业发展趋势或场地建设无法满足技术进步需求,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汽车试验场的业务需求主要来源于整车、零部件、轮胎等研发试验和法规认证试验。企业根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等各类型标准体系实施研发试验,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法规认证试验。目前,公司试验场地测试能力符合我国主要的汽车法规认证试验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并能够满足大部分汽车生产企业自主研发标准。但如果现有汽车法规认证试验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升级或调整,或汽车企业对自主研发标准提出更高要求,而公司无法满足相应技术要求,公司将会面临技术更迭风险。

(三)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除公司汽车试验场外,国内已建成一批综合性汽车试验场,同时行业内仍有多家企业有建设汽车试验场的规划。随着国内先进汽车试验场数量不断增加,将可能进一步加剧汽车试验场之间的行业竞争。新建汽车试验场存在通过价格优惠等方式吸引公司传统合作客户的可能性,以及导致市场服务价格整体下降的可能性,进而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同时随着中国汽车工业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国际先进的汽车试验场运营管理机构,通过与国内汽车企业合作建设、运营汽车试验场等方式逐步进入中国市场,国际先进的同行业机构的进入,也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冲击。

2、发行人的成长性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场地试验技术服务业务,主要面向国内新车型、轮胎及零部件法规认证及自主研发的场地试验需求,如果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的技术发展无法适应行业技术发展需要,都将对公司的业务成长性带来相应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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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的场地试验技术服务业务的开展主要依赖于投资建设、运营的汽车试验场环境,如公司现有试验场地使用效率达到上限后无法及时提升服务容量;新建投产的试验场产能释放不及预期,无法如期达到合理使用效率;或行业资源整合能力不足导致无法提升业务覆盖能力等相关情况出现,将会对公司的业务成长性带来相应风险。

(四)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9.00%、72.47%、72.34%和60.61%,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2025年1-9月,因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投产导致的折旧摊销金额增加及运营成本上升,相关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效益未完全体现,加之公司并购极限检验中心的影响,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未来,如果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本次拟建募投项目的效益不能达到预期,或者因市场竞争加剧等导致客户服务价格下降,公司继续维持高毛利率存在一定挑战。

2、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674.51万元、12,908.83万元、15,182.77万元和29,470.51万元。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主要由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商业模式和客户特点等因素导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未来一段时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仍将保持较高水平。公司如不能及时收回应收账款,将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增加,部分应收账款面临无法回收的风险。同时较高的应收账款余额,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财务资金压力,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出了较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且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向智能网联全季冰雪汽车测试环境,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相应试验测试需求的规模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公司对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规模判断失误,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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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效果是否能够符合预期将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实施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2、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金额较大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包含规模较大的资本性支出。项目建成后将产生相应的折旧和摊销,从项目开始建设到项目完成并实现经济效益需要一定时间,项目投入初期新增的折旧和摊销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未来市场环境或市场需求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则公司存在因募投项目实施带来折旧摊销大幅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尚未取得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尚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目前公司已与地方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尚需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如公司不能及时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将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临施工进度延后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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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2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 2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 2

五、特别风险提示 ...... 6

目 录 ...... 10

第一节 释义 ...... 13

一、一般术语 ...... 13

二、专业术语 ...... 15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6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16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30

四、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 32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3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33

二、其他风险 ...... 37

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 ...... 41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 41

二、公司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1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44

四、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45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 48

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60

七、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 80

八、技术与研发情况 ...... 89

1-1-11九、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98

十、特许经营权和经营资质情况 ...... 115

十一、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116

十二、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116

十三、报告期内分红情况 ...... 117

十四、最近三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及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21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22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 122

二、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 122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 131

四、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133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34

六、财务状况分析 ...... 137

七、经营成果分析 ...... 164

八、现金流量分析 ...... 180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 184

十、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184

十一、本次发行的影响 ...... 185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187

一、合规经营情况 ...... 187

二、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 187

三、同业竞争情况 ...... 187

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 ...... 199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23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22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223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 232

四、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 235

五、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

1-1-12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 236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38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情况 ...... 238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39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 243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 244

五、会计师对于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 244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 244

第九节 声明 ...... 245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45

二、发行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声明 ...... 248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 249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50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裁声明 ...... 251

六、发行人律师声明 ...... 252

七、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53

八、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 254

九、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声明 ...... 255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56

1-1-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术语

公司/发行人/中汽股份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总额不超过103,904.00万元 (含本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约定的价格和程序转换为发行人A股股票的过程
转股期债券持有人可以将发行人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发行人A股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
转股价格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发行人A股股票时,债券持有人需支付的每股价格
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人
中汽有限中汽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中汽中心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极限检验中心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中汽研酒店江苏中汽研酒店有限公司
大丰港集团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丰市大丰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海城实业盐城市大丰区海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悦达集团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检验中心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索克天津索克汽车试验有限公司
宁波检验中心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
比亚迪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吉利集团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小米汽车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蔚来控股蔚来控股有限公司
奇瑞集团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大陆集团Continental AG,德国大陆集团及其在全球各地的子公司与合资公司
中国汽研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机认检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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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盐城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国家市监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认监委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盐城市国资委盐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大丰港管委会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银河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职国际/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君合律所/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联合资信/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适用意见第1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公司章程》现行有效的《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会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9月
元/万元除非文中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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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术语

ABSAnti-lock Braking System,制动防抱死系统
ADASAdvanced Driving Assistance System,高级驾驶辅助系统
CCC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V2XVehicle to everything,车对外界的信息交换
ACCAdaptive Cruise Control,自适应巡航控制
AEBAutonomous Emergency Braking,自动紧急制动
LKALane Keeping Assist,车道保持辅助
OTA

Over-The-Air,空中下载或远程升级,一种通过无线网络远程发送数据或更新包,从而对电子设备的软件、固件、甚至配置数据进行安装、更新或修复的技术

“新四化”“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
工况工作状况或运行条件,是一个系统、设备、机器或结构在运行时,所承受的各种外部和内部条件及状态的总和。它不是一个单一的参数,而是一个描述工作环境的综合概念
两冬一夏

汽车产品在量产上市前,必须让新车经历至少两次极寒和一次极热的极端环境测试,以验证车辆在各种极端环境下的可靠性、耐久性、安全性和性能表现

注:若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三方数据不存在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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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ATARC Automotive Proving Ground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571427139M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省盐城市大丰港经济区
主要办公地址中国江苏省盐城市大丰港经济区G343与G228交口向北800米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证券简称中汽股份
证券代码301215.SZ
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3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张晓龙
注册资本132,39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产品及试验设备的检测试验、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场地及车间设施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汽车驾驶员培训;体育赛事的组织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程序履行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于2025年10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1月3日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可转债发行尚须经过深交所审核,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本次发行的背景

在“汽车强国战略”的引领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产销规模连续全球领先,出口跃居世界首位,标志着由“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的实质性迈进。这一成就源于国家顶层设计的战略前瞻与政策体系的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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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并逐步构建起以世界级整车企业集群、自主可控的产业链和创新驱动生态为核心内涵的产业竞争力。然而,我国汽车产业在向更高层次跃升的关键阶段,正面临着研发验证体系不完善、质量问题成发展隐患、国际竞争压力加剧的挑战。在汽车产业向智能化、电动化深度转型的进程中,高寒冰雪环境下的整车性能验证已成为保障产品安全性与可靠性的关键环节。特别是随着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及底盘电控技术的普及,车辆在低附着系数路面上的动态响应、传感器抗干扰能力、电池低温性能等指标必须通过严苛的冰雪标定测试方能达标。然而,当前行业高度依赖的北半球传统冬季试验场受气候限制,全年有效测试窗口期仅有约4个月,这与整车平台平均18个月的开发周期形成矛盾。为追赶进度,汽车企业不得不转向南半球进行反季节测试,但面临周期冗长、成本高昂及技术风险叠加等严峻挑战。开发周期受限,已成为制约智能电动汽车全季节性能验证与全球化市场布局的核心瓶颈。当前高寒冰雪环境下的整车验证体系难以支撑产业向“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转型需求。其一,常规室外冬测场地的环境及场地条件高度不可控:

年际间降雪量波动较大,导致冰面摩擦系数、积雪深度等关键测试参数无法稳定复现;试验窗口期内突发性升温或极端暴雪频发,造成计划中断;场地路谱单一、交通场景仿真度不足,难以精准模拟真实用户遭遇的复杂冰雪工况。其二,试验标准开发严重滞后且迭代困难:受限于环境不可控性及样本数据稀疏,现行标准多聚焦基础机械性能,对智能电动汽车特有的感知系统雪雾干扰抑制、线控底盘多域协同控制、电池低温快充热管理等关键性能缺乏量化评价方法;更因无法构建“环境参数-测试结果-算法优化”的闭环反馈机制,试验数据难以驱动控制策略与软件算法的快速迭代升级。这种验证体系的不完善,不仅放大开发周期与成本压力,更实质性地制约了智能电动汽车在极端环境下的技术成熟度与安全可靠性提升。当前,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的“新四化”趋势日益明显。作为国内主要的道路试验场地及技术服务提供商,建设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为汽车行业提供符合发展需求的道路试验环境及技术服务能力,满足汽车企业研发和试验验证需求,是公司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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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进步,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2、本次发行的目的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实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项目建设,通过创建可精准复现、全时可控的极端工况验证平台,将系统性提升智能驾驶系统在复杂冰雪场景下的功能安全保障能力,筑牢线控底盘执行冗余的安全边界,并为电池低温性能等电动化痛点提供全天候开发条件。同时,该平台将支撑极端环境测评标准体系建设,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汽车极端环境测试评价标准体系提供核心支撑,并将提升我国在国际化标准中的话语权。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建设不仅能够有效应对极端环境对汽车性能的影响,实现全年无间断测试,从而提升汽车工业技术迭代速度,还能做优做强做大场地测试业务板块:形成以呼伦贝尔为中心的冰雪测试产业集群,与中汽股份综合试验场、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协同,补齐场地测试业务板块,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品牌认可度。

2025年5月,国家高寒机动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首次面向行业发布了《2024-2025新能源汽车寒区质量报告》,这是我国首个聚焦寒区环境下新能源汽车质量的专项研究报告。本项目的建设将会推动寒区测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有利于助力我国建设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高寒测试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体系,从而促进极限检验中心打造核心产品线。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基本条款

1、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3,904.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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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4、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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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负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

1-1-21

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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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为转股的数量;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0.01元。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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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a)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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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当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规定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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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5、向公司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配售比例及数量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方式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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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a)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b) 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c) 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d) 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e) 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②拟修改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③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④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⑤公司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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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⑥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

⑦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⑧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⑨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⑩发生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

②债券受托管理人;

③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④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3,904.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建设项目103,904.00103,904.00
合计103,904.00103,904.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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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18、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确定。

19、债券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20、评级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四)受托管理人

公司聘任银河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银河证券的监督。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内,银河证券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债券视作同意银河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约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

发行人未能按期兑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或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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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约责任

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在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等约定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六)评级事项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其出具的《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汽股份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项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七)承销方式与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银河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费用预计为【】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保荐费及承销费【】
律师费用【】
会计师费用【】
资信评级费用【】
路演、信息披露、登记等费用【】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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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费用均为预计费用,承销费和保荐费将根据《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中相关条款及最终发行情况确定,其他发行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可转债上市的时间安排

日期交易日发行安排
【】T-2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T-1日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网上路演、网下申购日
【】T日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网上申购日(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确定网上中签率
【】T+1日刊登《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T+2日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
【】T+3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以上时间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十)本次可转债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公司/发行人

公司/发行人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晓龙
住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
办公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
董事会秘书夏秀国
证券事务代表奚佩佩
联系电话0515-698560935
传真0515-69856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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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保荐人/主承销商/ 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晟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
联系电话010-80927216
传真号码010-80926725
保荐代表人刘卫宾、邱甲璐
项目协办人李依臻
项目组成员王建龙、陈依诺、孟乐、张皓晨、徐州牧、李佳芮、李卫哲

(三)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华晓军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联系电话010-85191300
传真010-85191350
经办律师魏伟、陈珊珊

(四)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邱靖之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联系电话010-88827799
传真010-88018737
经办注册会计师付志成、曲鹏程、王忠箴、李崇瑛、蔡斌

(五)资信评级机构

资信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王少波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17层
联系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21-68804868
经办分析师苏柏文、张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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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债券登记机构

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295

(七)收款银行

收款银行【】
户名【】
账号【】

(八)拟上市交易所

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295

四、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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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创新风险

随着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技术的不断发展,汽车工业面临深刻变革,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的“新四化”趋势日益明显。紧随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实施创新,为汽车制造业提供符合发展需求的技术服务能力,是汽车技术服务企业适应市场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必要条件。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试验场的投资、运营与管理,通过构建汽车场地试验环境和试验场景,为客户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公司的业务创新主要体现在符合技术发展方向的场地试验环境构建、场景搭建和运营方面,但汽车试验场的技术服务属于重资产投入型业务,场地设计、建设阶段即需要对未来较长时期的行业技术服务需求做出前瞻性判断,如果公司对汽车行业技术服务需求的判断失误,业务创新方向出现偏差,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度未达到预期效果,无法适应未来汽车工业发展趋势或场地建设无法满足技术进步需求,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1、技术更迭风险

汽车试验场的业务需求主要来源于整车、零部件、轮胎等研发试验和法规认证试验。企业根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等各类型标准体系实施研发试验,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法规认证试验。目前,公司试验场地测试能力符合我国主要的汽车法规认证试验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并能够满足大部分汽车生产企业自主研发标准。但如果现有汽车法规认证试验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升级或调整,或汽车企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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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研发标准提出更高要求,而公司无法满足相应技术要求,公司将会面临技术更迭风险。

2、场地运营管理能力相关风险

汽车试验场的业务需求主要来源于整车、零部件、轮胎等产品上市前的研发试验和法规认证试验,因此基于产品保密性和测试安全性等因素,客户对试验场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均有较高的要求。如果公司无法满足客户对产品保密性的相关要求,出现客户产品泄密,将有可能使得公司涉及泄露商业秘密方面的诉讼,从而引起客户对公司在产品保密性方面管理能力的担忧,进而导致客户流失。此外,客户在汽车试验场开展的研发试验和法规认证试验处于产品上市前的开发阶段,相关试验产品尚未定型,部分试验业务存在高风险测试因素。公司作为场地试验技术服务的提供方,通过提供标准化的场地试验技术服务流程和操作规程来保障试验安全及场地运营安全。如果公司的相关操作制度体系不完善或场地运营管理服务人员的执业水平不到位,出现试验责任事故,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相关处罚或诉讼,并引起客户对公司试验安全管理能力的担忧,进而导致客户流失。

3、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汽车试验场行业,对试验场地的技术服务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要求,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研发项目特别是智能网联相关研发项目将逐渐增多,对技术人员尤其是高端技术人才的需求将逐渐增多。此外除传统的汽车行业技术人才之外,公司对与智能网联相关的复合型技术人才的需求也将增多。若公司不能及时培养技术人才或未能聘请行业内优秀人才,则可能面临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除公司汽车试验场外,国内已建成一批综合性汽车试验场,同时行业内仍有多家企业有建设汽车试验场的规划。随着国内先进汽车试验场数量不断增加,将可能进一步加剧汽车试验场之间的行业竞争。新建汽车试验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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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价格优惠等方式吸引公司传统合作客户的可能性,以及导致市场服务价格整体下降的可能性,进而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同时随着中国汽车工业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国际先进的汽车试验场运营管理机构,通过与国内汽车企业合作建设、运营汽车试验场等方式逐步进入中国市场,国际先进的同行业机构的进入,也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冲击。

2、发行人的成长性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场地试验技术服务业务,主要面向国内新车型、轮胎及零部件法规认证及自主研发的场地试验需求,如果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的技术发展无法适应行业技术发展需要,都将对公司的业务成长性带来相应风险。此外,公司的场地试验技术服务业务的开展主要依赖于投资建设、运营的汽车试验场环境,如公司现有试验场地使用效率达到上限后无法及时提升服务容量;新建投产的试验场产能释放不及预期,无法如期达到合理使用效率;或行业资源整合能力不足导致无法提升业务覆盖能力等相关情况出现,将会对公司的业务成长性带来相应风险。

3、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最近三年,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收入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计算,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56%、60.82%和62.34%,公司的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公司下游客户以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检测机构为主,包括吉利集团、比亚迪、奇瑞集团、小米汽车、中汽中心等。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如果主要客户因行业或其他原因与公司减少业务合作或终止业务关系,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四)内控风险

1、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建立了相应的内控体系,但相关内控制度及体系仍需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内外环境的变化不断予以修正及完善,在此期间,公司存在因内控体系不能根据业务需求及时完善而产生的内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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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控制不当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汽中心,持有公司41.92%的股份。如果控股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和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实施不当影响或侵占公司利益,则将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的合法利益并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面临控股股东控制不当的风险。

3、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规模、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将对公司的战略规划、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

(五)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9.00%、72.47%、72.34%和60.61%,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2025年1-9月,因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投产导致的折旧摊销金额增加及运营成本上升,相关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效益未完全体现,加之公司并购极限检验中心的影响,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未来,如果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本次拟建募投项目的效益不能达到预期,或者因市场竞争加剧等导致客户服务价格下降,公司继续维持高毛利率存在一定挑战。

2、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674.51万元、12,908.83万元、15,182.77万元和29,470.51万元。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主要由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商业模式和客户特点等因素导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未来一段时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仍将保持较高水平。公司如不能及时收回应收账款,将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增加,部分应收账款面临无法回收的风险。同时较高的应收账款余额,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财务资金压力,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3、政府补助不可持续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账面因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金额为27,385.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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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款项分别为1,046.56万元、651.49万元、

969.99万元和973.94万元,政府补助款项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一定的影响,若未来公司无法持续获得有关政府补助,或出现政府补助未按规定使用等情况,将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或面临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风险。

二、其他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密切相关。虽然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已进行慎重、充分的论证,但募投项目的实施属于系统性工程,且需要较长的建设期方可完成。如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实施组织管理不力、施工管理不善、进度拖延等问题,或市场、行业、技术、竞争态势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施、延期实施或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则将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2、募投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出了较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且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向智能网联全季冰雪汽车测试环境,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相应试验测试需求的规模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公司对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规模判断失误,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是否能够符合预期将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实施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3、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金额较大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包含规模较大的资本性支出。项目建成后将产生相应的折旧和摊销,从项目开始建设到项目完成并实现经济效益需要一定时间,项目投入初期新增的折旧和摊销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未来市场环境或市场需求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则公司存在因募投项目实施带来折旧摊销大幅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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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尚未取得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签署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尚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目前公司已与地方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尚需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如公司不能及时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将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临施工进度延后的风险。

(二)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风险

1、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若未来公司遇到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状况及回款情况远低于预期等状况,将会影响到公司的财务资金状况,造成本息兑付压力增大。在上述情况下本次可转债投资者或将面临部分或全部本金和利息无法偿还的风险。

2、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复合型金融产品,兼具债券属性和股票属性。可转债二级市场的价格受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向下修正条款及投资者的预期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流通的过程中,价格波动较为复杂且存在不确定性,甚至可能出现异常波动。提醒投资者充分认识价格波动风险,以及可转债产品的特殊性,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3、利率风险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如市场利率上升,则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4、可转债的转股风险

进入可转债转股期后,可转债投资者将主要面临以下与转股相关的风险:

(1)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转股期内,如果因各方面因素导致公司股票价格不能达到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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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本次可转债的当期转股价格,本次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可能降低,并因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2)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达到赎回条件,公司有权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公司行使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3)本次可转债转股情况受转股价格、转股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及预期等诸多因素影响。如因公司股票价格低迷或未达到债券持有人预期等原因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偿付本金和利息,公司存在一定的定期偿付财务压力,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5、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根据联合资信对发行人的信用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发行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在本可转债的存续期内,联合资信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6、未提供担保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为无担保信用债券,无特定的资产作为担保品,且未设定担保人,债券投资者可能面临在不利情况下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担保而无法获得对应担保物补偿的风险。

7、不实施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及修正幅度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可转债存续期内,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了与投资者预期相符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但该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的批准。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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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宏观经济、股票市场环境和经营业绩等多重因素,在本次可转债触及向下修正条件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存在不确定性,并相应导致转股价格修正幅度的不确定性。

8、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完成、募集资金到位后,在转股期内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可能会得到进一步增加。由于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且项目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幅度小于总股本和净资产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无法足额募集风险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3,904.00万元(含本数)。发行结果将受到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情况、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无法成功实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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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32,390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500,0000.11%
无限售条件股份1,322,400,00099.89%
总股本1,323,900,000100.00%

(二)公司前十大股东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限售股份数量(股)
1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境内国有法人555,000,00041.920
2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境内国有法人381,800,00028.840
3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境内国有法人50,000,0003.780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3,630,4000.270
5冼均灿境内自然人3,102,9480.230
6李文境内自然人3,000,0000.230
7吴志超境内自然人2,583,1000.200
8户兰婷境内自然人2,280,0000.170
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2,157,7000.160
10管维自然人1,868,9000.140
合计1,005,423,04875.940

二、公司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图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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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组织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三)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有2家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江苏中汽研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中汽研酒店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4日
法定代表人刘楠楠
注册资本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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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缴资本300万元
股东构成中汽股份100%控股
注册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S332与G228交叉口向北800米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S332与G228交叉口向北800米
经营范围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按餐饮服务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会议服务;健身服务;停车服务;洗衣服务;卷烟、雪茄烟、日用品(除电动三轮车)、预包装食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酒店服务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经天职国际审计,江苏中汽研酒店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4年度/2024.12.311,096.82750.601,908.1969.13

2、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5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刘学松
注册资本8,500万元
实缴资本8,500万元
股东构成中汽股份100%控股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凤凰山庄上凤湖西侧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凤凰山庄上凤湖西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检验检测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经天职国际审计,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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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4年度/2024.12.3116,577.839,387.6912,254.31790.83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控股股东

(1)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汽中心持有公司555,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92%,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主要情况如下:

名称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40136004XA
法定代表人安铁成
成立日期2000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司法鉴定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标准化服务;政策法规课题研究;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安全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制造;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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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控股型公司,业务涉及政策研究、标准法规、检测试验、认证 业务、大数据、工程技术研发、工程设计与总包、咨询业务、司法鉴定、行业论坛及活动、公益活动、汽车文化等领域
主要经营地天津市

(2)股权结构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汽中心股东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国务院国资委1,000,000,000100.00%
合计1,000,000,000100.00%

(3)主要财务数据

经天职国际审计,中汽中心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4年度/2024.12.312,262,354.251,780,574.79766,258.73208,759.52

2、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见“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之“(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四、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及相关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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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之“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前相关主体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正常,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1、控股股东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为保障公司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中汽中心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为保障公司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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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发行人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安排及避免短线交易的相关承诺

(1)发行人5%以上股东

发行人5%以上股东中汽中心、悦达集团承诺如下:

“1、本企业将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

2、若本企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企业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3、若本企业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并认购成功,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4、若本企业出现未能履行上述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诺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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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

2、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承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3、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并认购成功,本人承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4、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出现未能履行上述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诺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独立董事承诺

发行人独立董事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

2、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放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系真实意思表示,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出现未能履行上述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诺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1、董事会成员简介

公司现任董事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现任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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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
1张晓龙董事长472025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14日
2成荣春副董事长54(副董事长)2025年1月24日至2026年6月14日 (董事)2024年5月21日至2026年6月14日
3颜燕董事542022年10月25日至2026年6月14日
4张子婧董事392024年10月31日至2026年6月14日
5张子鹏董事、总经理382025年5月29日至2026年月14日
6王兵董事542025年1月22日至2026年6月14日
7陈虹独立董事612020年6月19日至2026年6月14日
8张海燕独立董事542020年6月19日至2026年6月14日
9石之恒独立董事432023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14日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张晓龙先生,1978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试验所模拟碰撞室副主任、主任,标准所副总工程师,上海工作部宁波汽车检测中心副总经理、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检测认证事业部党委委员兼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汽研汽车工业工程(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兼任北京九鼎国联认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天津中汽康卓车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3月至今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经营管理部总经理;2025年5月至今任中汽股份董事长。

成荣春,男,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国际商务师。曾任盐城市经济开发总公司业务员,盐城华光丝绸时装公司国际贸易部业务员,悦达集团盐城海运公司深圳办事处业务员、铁海船务公司航运部业务员、经理、总经理助理、航运部副经理,悦达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江苏悦达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悦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悦达投资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悦达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江苏悦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江苏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2024年4月至今任江苏悦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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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中汽股份董事;2025年1月至今任中汽股份副董事长;2025年5月至今任悦达集团专务。

颜燕,女,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吉林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汽中心试验所管理室副主任、发展规划室主任、综合管理部部长、所长助理兼综合管理部部长、所长助理兼整车试验研究部部长、副所长,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卡达克汽车检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有限公司董事,天津索克汽车试验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1年12月至今任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索克汽车试验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0月至今任中汽股份董事。

张子婧,女,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法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天津一商发展有限公司友谊商厦女服商场助理级部主任、友谊商厦友谊武清店财务部部长助理、友谊商厦市民广场友谊名都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中节能(天津)租赁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商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结算中心主任、财务总监,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发展事业部副部长、贸易板块财务结算中心经理,中汽股份监事;2022年7月至今任中汽中心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2024年9月至今任中汽研(天津)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0月至今任中汽股份董事。

张子鹏,男,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车辆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中汽中心党委书记秘书,中汽中心检测认证事业部规划发展中心经营发展部部长、财务部部长,中汽股份总经理助理、综合管理部部长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7月至2025年3月任中汽股份副总经理;2025年3月至今任中汽股份总经理,2025年5月至今任中汽股份董事。

王兵,男,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盐城市郊区县驻太原办事处驾驶员、业务科副科长,徐州通达公司徐韩站副站长、三堡站支部书记,陕西西铜高速公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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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副主任、副总经理、董事长,陕西达美轮毂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江苏悦达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江苏悦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江苏悦达汽车科创园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5年1月至今任中汽股份董事。

陈虹,女,196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毕业于德国斯图加特大学系统动力学及自动控制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原吉林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德国斯图加特大学研究人员,吉林大学教授,汽车仿真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19年5月至今任同济大学教授; 2020年6月至今任中汽股份独立董事。

张海燕,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会计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7年8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任美国伊利诺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访问学者),2020年12月至今任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中汽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石之恒,女,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毕业于深圳大学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2008年至今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任职,现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深圳市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深圳大学法学院校友会副会长;2023年6月至今任中汽股份独立董事。

2、监事会情况

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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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相应废止。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6名,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
1张子鹏总经理、董事382025年3月25日至2026年6月14日
2李景升副总经理462025年8月26日至2026年6月14日
3刘楠楠副总经理392024年5月10日至2026年6月14日
4胡宏俊副总经理572020年6月19日至2026年6月14日
5康诚副总经理382025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4日
6夏秀国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41(财务负责人)2020年6月19日至2026年6月14日 (董事会秘书)2021年2月10日至2026年6月14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张子鹏,简历详见本节“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1、董事会成员简介”

李景升,男,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吉林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中汽中心《世界汽车》副社长、汽车试验研究所整车试验研究部副部长、部长、中汽中心呼伦贝尔冬季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中汽中心检测认证事业部极限环境测评中心总经理;2019年6月至2025年8月任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2020年10月至2025年8月任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8月至今任中汽股份副总经理。

刘楠楠,男,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天津商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助理政工师。曾任天津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区域销售主管,广州宝洁有限公司盐城区域销售经理,陕西西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铜川站办公室主任,悦达集团人力资源部办事员、党群工作部科员、投资管理部科员等职务,内蒙古雅海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中汽股份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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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宏俊,男,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原大丰市潘丿镇政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专职干部及民政助理、原大丰市大桥镇政府党政办主任,大丰港经济开发区木材园区办公室主任(盐丰产业园招商局副局长),大丰港集团招商事业部部长兼蓝色旅游中心副总经理、保税物流中心副总经理,江苏大丰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兼大丰港集团招商事业部部长,中汽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中汽股份副总经理。康诚,男,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江苏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中海工业(江苏)有限公司项目主管;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中汽有限综合业务部行政主管、综合管理科副科长、综合管理科科长;中汽股份综合管理部部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副总工程师兼战略规划与科技创新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25年5月至今任中汽股份副总经理。夏秀国,男,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大学会计学(MPACC)专业,会计硕士专业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中海工业(江苏)有限公司财务部总账会计,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扬州分所审计部高级审计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部项目经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高级经理,中汽有限财务负责人;2020年6月至今任中汽股份财务负责人;2021年2月至今任中汽股份董事会秘书。

4、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7名,具体如下:

梁荣亮,男,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住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车辆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汽中心”)整车试验研究部性能评价室主任,中汽中心检测认证事业部汽车试验研究所整车试验研究部性能评价室主任,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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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有限公司整车及智能网联试验研究部性能评价室主任、商用车试验研究部部长、商用车整车集成室主任、新兴检测技术室主任、整车集成试验研究部副部长、整车集成验证室主任,中汽股份技术总监兼战略规划与科技创新部部长;2025年11月至今任中汽股份副总工程师。刘东俭,男,198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住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吉林大学车辆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无锡同捷汽车设计有限公司工程师,中汽有限客户服务科技术岗、测试技术研究院技术岗、强化腐蚀测试研究项目组组长、腐蚀测试研究所所长、汽车耐久测试研究所所长,中汽股份战略规划与科技创新部技术研发岗、试验管理部副部长;2025年9月至今任中汽股份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伟,男,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住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吉林大学车辆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金城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上海集团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工程师,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汽中心”)汽车工程研究院第三开发部副主任、第三开发本部开发三室主任,中汽研(天津)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三开发本部开发三室主任,中汽中心检测认证事业部极限检验中心试验研究部副部长,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试验研究部副部长、试验研究部部长;2025年9月至今任中汽股份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试验研究部部长。施磊,男,199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住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湖南大学车辆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工程师。曾任中汽有限轮胎所试验岗、轮胎所副所长、场地管理科副科长,中汽股份战略规划与科技创新部技术研发岗;2025年11月至今任中汽股份试验管理部副部长。范欣炜,男,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住权,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高级工程材料专业,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工程师。曾任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工程师,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工程师,阿里巴巴达摩院工程师;2022年5月至今任中汽股份战略规划与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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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技术研发岗。

陈伟进,男,198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住权,毕业于苏州大学应用科技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工程师。曾任中汽有限场地管理科试验调度岗、综合管理科行政管理岗;2020年9月至今任中汽股份试验管理部技术服务岗。王修江,男,1984年7月出生,无境外长期居住权,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上海颖川佳固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太平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中汽有限工程管理科项目管理岗,中汽股份工程管理部工程项目管理岗,2025年9月至今任极限检验中心工程服务部副部长。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任职兼职单位名称兼职职务
张晓龙董事长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监事
北京九鼎国联认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天津中汽康卓车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荣春副董事长江苏悦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江苏悦达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江苏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悦达起亚新能源汽车销售(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江苏新能源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颜燕董事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天津索克汽车试验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测试技术分会主任委员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第五届实验室专门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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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任职兼职单位名称兼职职务
工信部装备工业中心车辆产品技术委员会检测机构分委会主任委员
移动源国家工程实验室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张子婧董事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董事
中汽研(天津)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王兵董事江苏悦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江苏悦达汽车科创园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大丰悦丰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陕西西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
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有限公司董事
陈虹独立董事同济大学教授
张海燕独立董事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石之恒独立董事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现任公司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含税)
1张晓龙董事长0
2成荣春副董事长0
3颜燕董事0
4张子婧董事0
5张子鹏董事、总经理82.16
6王兵董事0
7陈虹独立董事10
8张海燕独立董事10
9石之恒独立董事10
10李景升副总经理不适用
11刘楠楠副总经理56.37
12胡宏俊副总经理80.64
13康诚副总经理不适用
14夏秀国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77.14

注:李景升、康诚分别于2025年8月、2025年5月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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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张子鹏董事、总经理18.600.014%
刘楠楠副总经理18.600.014%
胡宏俊副总经理18.600.014%
康诚副总经理17.400.013%
夏秀国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18.600.014%
刘东俭核心技术人员7.800.006%
范欣炜核心技术人员4.800.004%
施磊核心技术人员4.800.004%
陈伟进核心技术人员4.800.004%
王修江核心技术人员4.800.004%
合计118.800.091%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

1.董事人员变动情况

时间董事变动原因
2022年9月27日安铁成个人工作安排离任
2022年9月27日李洧个人工作安排离任
2022年9月27日周华个人工作安排离任
2022年10月25日张嘉禾被选举为董事
2022年10月28日张嘉禾被选举为董事长
2022年10月25日万仁君被选举为董事
2022年10月25日颜燕被选举为董事
2023年6月15日孙为独立董事任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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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董事变动原因
2023年6月15日石之恒被选举为独立董事
2024年5月9日解子胜工作调动离任
2024年9月5日万仁君退休
2024年10月31日张子婧被选举为董事
2024年12月12日张乃文工作调动离任
2025年1月22日王兵被选举为董事
2025年1月24日成荣春被选举为副董事长
2025年4月27日张嘉禾工作调动离任
2025年4月27日欧阳涛工作调动离任
2025年5月29日张晓龙被选举为董事长
2025年5月29日张子鹏被选举为董事

发行人上述董事的变化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等变化属于发行人正常的人事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化。

2.监事人员变动情况

时间监事变动原因
2022年5月7日杨志霞个人工作安排离任
2022年9月27日张嘉禾个人工作安排离任
2022年10月25日张子婧被选举为监事
2022年5月10日沈林玉被选举为监事
2024年5月9日朱爱民工作调动离任
2024年9月5日张子婧工作调动离任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时间姓名职务变更事项变动原因
2023年5月4日苑林副总经理离任个人工作安排
2023年7月10日张子鹏副总经理聘任董事会聘任
2024年5月10日刘锋副总经理离任工作调动
2024年5月10日刘楠楠副总经理聘任董事会聘任
2025年3月3日欧阳涛总经理离任工作调整
2025年3月25日张子鹏总经理聘任董事会聘任
2025年5月26日康诚副总经理聘任董事会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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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姓名职务变更事项变动原因
2025年8月26日李景升副总经理聘任董事会聘任

发行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等变化属于发行人正常的人事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化。

(六)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有一次股权激励。具体情况如下

1、激励工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150.00万股;

4、授予价格:3.72元/股;

5、授予日:2025年4月30日

6、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4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权益数量(万股)占授予总量的比例(%)占股本总额的比例(%)
1张子鹏董事、总经理18.6012.400.014
2刘楠楠副总经理18.6012.400.014
3胡宏俊副总经理18.6012.400.014
4康诚副总经理17.4011.600.013
5夏秀国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18.6012.400.014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合计9人)58.2038.800.044
合 计150.00100.000.113

2025年5月27日,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并披露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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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属于技术服务型企业,主营业务为通过构建汽车场地试验环境和试验场景,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检测机构、汽车底盘部件系统企业以及轮胎企业等客户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公司所处行业为“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的“M74 专业技术服务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体制

公司所在行业系汽车行业的伴生行业,主要接受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市监总局等部门的监管和指导。

行业主管部门主要管理职责和内容
国家发改委制定汽车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审批和管理投资项目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以及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审批汽车企业新车型《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申请,对强制性检验和定型试验的检测机构进行授权。
交通运输部全国交通运输的主管部门,负责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范实施车辆燃料消耗量市场准入制度及相应检测机构的授权。
生态环境部全国环保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汽车企业新车型申请《车辆产品环保目录》时,进行强制性标准“车辆/发动机排放”检测的检测机构的授权。
国家市监总局对经“国家认监委”评定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测项目以及业务范围进行授权。通过对国家级的机动车检测机构授权,管理机动车产品的“强制性检测项目”。

2、行业自律协会

公司所在行业的自律组织主要包括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机动车安全检验专业委员会以及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等。

(1)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成立于1990年1月,系经民政部批准的社团组织。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主要有产业调研和政策研究、行业信息统计服务、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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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论证、汽车工业标准制订、市场贸易协调与发展、行业自律、会展服务、行业培训、国际交流等职能。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设有38个分支机构,其中针对汽车试验场业务板块,设置了汽车试验场分会。

(2)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系1988年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下设29个分技术委员会。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我国汽车、摩托车等道路机动车辆标准的归口管理工作,是我国政府进行汽车行业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机构。汽标委作为协助政府参与国际汽车标准法规协调的窗口组织和承担单位,是我国汽车行业开展标准国际交流和双边、多边合作的执行机构。

(3)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成立于1985年,系经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下设14个分支机构。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主要有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自律性规范;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和推荐知名品牌;倡导科技创新,推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开展行业预警和对外贸易磋商,组织协调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等职能。

(4)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成立于1963年,系由中国汽车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性法人团体,是世界汽车工程师学会联合会(FISITA)常务理事,是亚太汽车工程年会(APAC)发起国之一。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目前下设63个分支机构,并与各个省级汽车工程学会建立了业务指导关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的服务宗旨是“推动汽车工业科技进步、培养汽车科技人才、促进国内外汽车产业技术交流、传播普及汽车科技知识、弘扬汽车文化、筑建科技工作者之家”。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汽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以及安全、环保要求的不断提升,我国汽车行业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日臻完善。

我国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实行准入管理制度,包括工信部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交通运输部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告”管理制度、环保部门的“机动车环保公告”管理制度、国家市监总局(国家认监委)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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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准入体系涉及的主要管理制度如下:

涉及的主要监管部门及事项主要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发布/ 修订时间主要内容
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制度体系《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2018年11月确立了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的基本框架。要求企业需先满足生产能力、设计能力等准入条件,其产品(车型)也需通过检测,方可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这是车辆上市销售和注册上牌的前提。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和《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1号)2019年1月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明确了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准入审查时的具体核查项和标准,如企业在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规定了申请准入的产品必须满足的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关于公开检验检测机构备案信息及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装备中心[2019]882号)2019年11月

规范了承担车辆产品准入检测任务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备案和管理工作,明确了备案条件、程序和信息公开要求,并规定了对已备案机构的监督管理细则。

《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4号)2020年7月针对新能源汽车的特点,优化和调整了准入条件。例如,降低了对“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但强化了对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能力和产品安全监测的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工信部通装〔2021〕103号)2021年8月首次系统性地提出了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管理要求。核心是明确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在线升级(OTA)合规,并保证自动驾驶功能的安全可靠。
《四部委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17号)2023年11月是我国针对L3/L4级别的智能网联汽车发布的市场准入管理政策,标志着我国自动驾驶从测试验证迈向商业化的关键一步,加速了高阶自动驾驶技术落地。一是明确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标准,要求企业确保自动驾驶系统、网络安全、数据记录等符合安全要求;二是在特定城市或区域开展上路通行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L3/L4级自动驾驶车辆在开放道路测试和示范运营;三是完善责任划分,明确试点车辆、使用主体、安全员等在事故中的权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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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主要监管部门及事项主要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发布/ 修订时间主要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5〕45号)2025年2月对工信部通装〔2021〕103号文的进一步细化,特别是强化了对软件在线升级(OTA)活动的全流程管理。要求涉及安全、节能、环保等关键性能变更的升级需事先向工信部备案,并加强了对产品准入和缺陷召回的联动监管。
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告”制度体系《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2009年6月建立了营运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准入管理制度。新车车型燃料消耗量需达标才能进入《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表》,是营运车辆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前提之一。
《关于实施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2]12号)2012年1月将燃料消耗量管理范围从营运车辆扩展至所有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的重型商用车,由工信部管理,旨在从源头推动商用车节能。

《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094-2016)的通知》(交办运[2017]31号)

2017年3月推动实施营运客车的专项安全技术标准,对客车结构、安全防护、应急逃生等方面提出了高于普通客车的强制性技术要求。
《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 1178.1-2018)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44号)2018年4月推动实施营运货车的专项安全技术标准,对货车制动、安全、联接及防护装置等提出了强制性技术要求。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2023年5月明确了道路运输经营者是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其车辆的维护、检测、技术等级评定等负有全面责任,优化了车辆维护与检测的要求。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等5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5年第21号)2025年4月对已有的营运客车等安全技术标准进行了动态修订和更新,以适应技术发展和安全管理的需要。
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公告”制度体系《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国环规大气[2016]3号)2016年8月确立了新生产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制度。要求生产企业依法公开车辆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取代了过去的“环保型式核准”制度,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
《关于发布<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69号)2017年12月从国家层面明确了机动车污染防治的总体原则、技术路线和政策导向,为相关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工作提供指导。
《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2023年5月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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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主要监管部门及事项主要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发布/ 修订时间主要内容
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技术规范>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3号2024年1月是环保信息公开的具体操作指南,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方式和时限等具体要求,确保信息的规范、统一和可追溯。
《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环执法〔2025〕34号)2025年5月旨在优化监管流程、提升监管效能,推动各部门数据共享和协同监管,为守法企业提供便利,同时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国家市监总局(国家认监委)“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制度体系《关于进一步深化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改革的公告》(国家认监委2017年第1号公告)2017年1月CCC认证制度的顶层部门规章,全面规定了认证的实施、监督管理以及各方的法律责任。
《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市监总局2019年第44号)2019年10月推出了单车认证、小批量认证等更灵活的认证模式,方便了特殊情形(如平行进口、小批量进口)的车辆市场准入。
《关于进一步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和明确有关实施要求的公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26号)2019年12月动态调整了CCC认证的产品目录,将部分产品调出或转为自我声明评价方式,优化了认证范围和要求。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1号)2022年9月对部分风险较低的产品,推行由生产企业进行自我声明评价的方式,简化了认证流程,强化了企业诚信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2023年8月明确了当前需要实施CCC认证的具体产品范围界定,是判断某产品是否需做CCC认证的最直接依据。

(2)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汽车工业发展及促进汽车工业转型升级的有关政策,为产业进步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及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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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政策名称发布单位发布时间主要相关内容
1《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国家发改委等十一部门2020年2月到202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基础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形成。实现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达到规模化生产,实现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在特定环境下市场化应用。智能交通系统和智慧城市相关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车用无线通信网络(LTE-V2X等)实现区域覆盖,新一代车用无线通信网络(5G-V2X)在部分城市、高速公路逐步开展应用,高精度时空基准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 展望2035到2050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体系全面建成、更加完善。安全、高效、绿色、文明的智能汽车强国愿景逐步实现。
2《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务院2020年11月明确2021至2035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战略方向。旨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
3《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2021年9月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积极引导低碳出行。
4《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务院2021年10月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
5《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3月统筹发展和安全,指导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快构建系统、科学、规范的安全体系,全面增强企业在安全管理机制、产品质量、运行监测、售后服务、事故响应处置、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6《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等17部委2022年7月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促进跨区域自由流通,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下乡支持政策;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推动汽车平行进口持续健康发展,优化汽车使用环境,丰富汽车金融服务,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
7《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6月对购置日期在2024-2025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免税额不超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2027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减税额不超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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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政策名称发布单位发布时间主要相关内容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务院2023年6月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大中型以上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提升。
9《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三部门2023年7月优化汽车限购管理:鼓励限购地区增加年度购车指标。 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鼓励各地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等政策。 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换电模式应用。 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推动充换电设施用电优惠。 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
10《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年7月指南的发布旨在适应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新发展阶段的需求。该指南设定了分阶段建设目标:到2025年,系统建成能够支撑组合驾驶辅助和自动驾驶通用功能的标准体系,完成100项以上标准的制修订;到2030年,全面形成支撑单车智能与网联赋能协同发展的标准体系,完成140项以上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内容上,它构建了以“三横二纵”为技术逻辑架构的体系框架,覆盖智能网联汽车的基础、技术、产品及试验等关键领域,并特别强调了功能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等贯穿性的安全标准。
11《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公安部等2024年1月推动网联云控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基于车、路、网、云、图等高效协同的自动驾驶技术多场景应用。 加快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发展。
12《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务院2024年3月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流通堵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组织开展全国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并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
13《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2024年8月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推动汽车报废更新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鼓励有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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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政策名称发布单位发布时间主要相关内容
的通知》部等7部门地方,建设完善汽车置换更新信息系统,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核查比对,协同高效开展审核工作。
14《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25年1月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1.5万元。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
15《2025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4月要健全完善并落实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加快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研制,推动自动驾驶设计运行条件、自动泊车、自动驾驶仿真测试等标准批准发布及实施;要加快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和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推进列队跟驰、数字钥匙、网联信息辅助等标准制定。
16《五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五部门2025年6月选取满足乡村地区使用需求、口碑好、质量可靠的新能源车型,开展展览展示、试乘驾驶等活动。组织新能源汽车售后维保服务企业,充换电服务企业,保险、信贷等金融服务企业协同下乡,持续优化乡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应用配套环境。推动车网互动技术在乡村地区应用,提升乡村绿色发展水平。落实车购税、车船税减免,汽车以旧换新,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等政策,鼓励车企丰富产品供给、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扩大新能源汽车乡村地区消费。
17《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八部门2025年9月2025年汽车销量约323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1550万辆),2026年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 加快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如公共领域电动化、新能源汽车下乡)、支持汽车以旧换新、推动智能网联技术产业化(如有条件批准L3级准入)。 攻关汽车芯片/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保障产业链稳定,加快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完善充换电网络、规范产业竞争秩序、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促进汽车出口提质增效,深化中外标准合作。

(3)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①行业准入法规构成公司业务需求的稳定基础并驱动能力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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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车辆公告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及环保排放标准为核心的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管理制度,使得新车上市前的法规性检测成为刚性需求。而汽车试验场是完成这些法规性检测必须的关键基础设施。因此,严格的法律法规准入要求,为公司的场地试验技术服务提供了持续且刚性的下游需求,形成了公司持续且稳定的业务基础。在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法规体系呈现动态演进特征。随着汽车行业“新四化”的发展趋势,随着中国汽车工业向电动化、智能化深度转型,其配套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体系持续演进,对车辆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管理、碳排放控制及数据安全等方面提出更全面、严格的要求。具体而言,在电动化领域,围绕动力电池安全、能效管理、充换电兼容性等新规范不断出台;在智能化方面,高级别自动驾驶功能安全、数据安全、软件在线升级(OTA)等成为强制性检测要求。这对公司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法规标准的不断演进与趋严,扩充了测试项目的范围和深度,有助于支撑试验场利用率。同时,也要求公司必须前瞻性地进行基础设施投入与技术升级,以保持服务的先进性与合规性。这虽对资本开支与技术前瞻性提出较高要求,但也构成了行业的进入壁垒,紧跟乃至超前布局的能力将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此外,在监管方式上,近年来政策进一步强调效率优化与主体责任落实。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信部第50号令)为代表的法规,引入“系族化管理”“集团自我检验”等机制,旨在简化准入流程、激发企业活力。此类措施在提升行业整体效率的同时,也可能导致部分传统、标准化的法规认证类检测需求出现结构性下降,对公司的法规类试验业务构成一定挑战。

②国家产业政策引导市场结构变化,推动新业务领域拓展

当前,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已成为汽车产业战略转型的核心方向,相关技术标准与监管框架加速完善。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扶持政策,推动整车企业加强在“三电”系统等领域的研发投入,衍生出对电池安全、电驱动性能、充电兼容性等专项测试场景的需求;对智能网联汽车的鼓励政策,则带动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自动驾驶、车路协同(V2X)等技术的复杂验证需求增长。这些新兴领域技术复杂度高、迭代速度快,显著提升了整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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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企业的研发验证需求,公司作为具备相应测试能力与服务前瞻布局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强劲增长动力。

与此同时,产业政策鼓励协同创新,推动公司角色从单一的服务提供者向产业创新生态的共建者升级。通过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并与整车企业、核心底盘部件系统供应商、科研机构及政府部门建立深度战略合作,公司正转型为行业技术创新生态的关键节点和共同研发平台。公司不仅能提供场地技术服务,更能参与客户的前期研发,提供从标准解读、测试方案设计到数据反馈的全链条解决方案,有助于提升客户粘性和服务附加值。综上,尽管监管流程优化可能对传统法规类业务产生结构性影响,但在“新四化”产业转型的驱动下,汽车相关技术的快速演进将持续催生更高技术门槛、更大规模、更高频次的研发与验证需求。国家的法规与政策体系在为公司奠定基本盘的同时,更为公司在智能电动领域的业务拓展提供了明确且可持续的广阔增长空间。

(三)行业近三年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的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汽车试验场是通过将汽车全生命周期内在社会道路中所遇到的典型工况及场景进行集中、浓缩,设置各类关联用户且相对稳定的特征道路环境和测试场景条件,为汽车整车、汽车系统部件产品的研发验证及法规认证提供技术服务的安全场所。汽车试验场在中国汽车产业的技术革新、发展模式转型、国际技术标准法规接轨以及产业研发生态聚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三年来,在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深度转型的背景下,汽车试验场行业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呈现出显著变化。

1、新技术:新能源智能网联整车测试技术成为核心驱动力

(1)应对智能网联测试技术:为满足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及自动驾驶汽车的测试需求,试验场已从满足传统整车动力学、轮胎动力学及耐久可靠性验证,升级为智能网联汽车功能验证、性能开发的关键载体。高精度地图、V2X通信基站、复杂交通流模拟、气象环境模拟等成为新建或传统试验场改造提升的标配。测试重点从“人-车”交互转向“车-路-云”协同,对场景的复现性、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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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和可控性提出较高的要求。

(2)应对新能源测试技术:针对新能源汽车,测试技术聚焦于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的安全性、可控性及耐久性,例如车载动力电池涉水电安全、防雨密封性、大功率充电兼容性、超高压快充测试等新技术已成为标配。

(3)通过数字技术及5G应用创新,将试验场管理经验具象化、管理手段智能化、管理系统集成化、管理模式标准化。云控平台采用可持续演进的“基础”与“应用”解耦的架构,有效整合试验场内“人-车-路-云-网”数据信息,解决目前国内汽车试验场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方式被动、客户体验差、行业发展支撑弱、管理数据价值低、管理系统缺乏应用性、拓展性及可复制性等行业共性问题。实现了试验场内“数字化调度、智能化管理”。

2、新产业:场地服务边界向全产业链延伸

服务对象多元化:客户从传统整车厂、底盘零部件企业、检测机构扩展至新势力造车企业、新型能源科技公司、通信运营商、智能网联汽车和低空飞行器生态企业。这些新兴企业产品技术迭代速度快,对研发验证测试诉求旺盛。

3、新业态:一站式解决方案与数据服务成为趋势

(1)“场地+数据+服务”一站式业态:行业业态已超越单纯提供封闭场地服务的传统模式,演变为提供“试验场地+技术服务+数据服务”的一站式、一体化综合配套解决方案升级。领先的试验场运营方正致力于打造覆盖仿真、封闭场地、开放道路的全链条测试验证能力,通过整合测试场地、专业设备、测试工程师、标准法规咨询和数据管理分析能力,为客户提供从测试方案设计、测试执行到数据分析报告的全流程一体化服务,构成了更为稳定的收入模式和议价空间。

(2)数据作为核心资产的价值凸显:试验场在测试过程中积累的海量场景数据(如道路拓扑、交通流、驾驶员行为等)具有较高价值。通过对这些数据进行脱敏、标注和建模,可开发构建数字化路面路谱及虚拟仿真场景数据库,服务于行业研发,形成可持续的数据增值服务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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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模式:协同共享与跨界融合加速

(1)联盟化与网络化运营模式:为满足车企全国乃至全球研发同步验证的需求,头部试验场运营商通过自建、合作或联盟方式,构建覆盖不同气候、不同地理环境的试验场网络。为客户提供全天候、全地域测试服务,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2)试验场运营方积极参与由政府部门、行业机构主导的标准制定工作,并与车企、科技公司共建联合实验室或创新中心。这种“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模式,使试验场从被动服务提供者转变为产业技术创新的共建者和关键节点。试验场正转型为连接主机厂、供应商、通信运营商、科技公司、科研机构及政府部门的开放创新平台,促进技术交流与协同创新,构建产业生态圈,从而创造超越测试本身的平台价值。

(四)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市场地位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断更新、标准体系逐步完善,现有的部分第三方汽车试验场由于建设时间较早,建设规模受限,存在场地技术指标落后、测试功能不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等各种不足,中汽股份试验场于2015年末正式投入运营,试验场场地类型齐全、技术指标先进,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场地技术水平等均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同时,公司已经取得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主管部门涉及汽车试验场法规认证的各项场地资质,通过收购极限检验中心,公司获得全国首个且唯一的“国家高寒机动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资质,助力公司补足极限环境测试能力,打造全场景全要素汽车试验能力。

从场地试验道路设施的功能、类型和技术水平来看,公司是国内总占地面积较大、总试验道路里程较长、总安全容量较高的大型综合类汽车试验场,公司已经建成国内主流汽车试验场均涉及的各类型场地道路设施,试验道路的关键技术指标均在行业排名前列。同时,公司的配套设施丰富,功能齐全,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

由于公司投资规模较大、设计方案先进、建设标准较高,公司的试验道路设施较新,能够满足目前我国大部分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检测机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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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盘部件系统企业、轮胎企业以及其他汽车相关新兴技术企业在试验场环境下的法规认证试验、研发试验等业务需求,公司目前的场地试验技术服务能力在国内具有领先性。一期综合试验场聚焦传统汽车性能验证与耐久验证,包括高速环道、动态广场、直线性能路、强化耐久路等道路;前次募投项目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是先进的智能网联大型综合封闭测试场地,涵盖智能网联汽车及自动驾驶能力测试全部场景,兼顾重型商用车全项测试,并可服务飞行汽车和低空飞行器测试,顺应行业技术变革趋势。通过收购极限检验中心,中汽股份的场地试验服务能力从传统“常规环境”覆盖拓展到“极限环境”,补齐公司在极端环境测试方面的能力,实现“常规+极限”一体化服务体系,增强了公司业务边界和增长空间。

总体来看,公司专业化场地道路设施类型丰富、技术水平先进、综合服务能力较强,是国内最主要的第三方综合性汽车试验场之一。

(五)主要竞争对手

总体来看,由于中国汽车工业架构的特殊性和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国内的汽车试验场尚未出现与国外汽车试验场正面竞争的局面。

我国最早的汽车试验场系海南热带汽车试验场,该试验场建设于1987年。截至目前,除公司汽车试验场之外,国内已经建成且投入使用的主要的综合性独立第三方汽车试验场主要包括:

(1)交通部公路交通试验场:位于北京市通州区,于1998年正式建成投入使用。试验场内建有高速环道、直线性能路、坡道、可靠性耐久性试验道路、噪声测试广场、综合性能路、动态广场等试验道路。

(2)海南热带汽车试验场:位于海南省琼海市,于1987年建成。试验场内建有高环试验跑道、凹凸不平强化坏路、山区公路、一般公路、越野道路、标准坡道、通过性试验路、涉水路、垂直障碍、路沟、壕沟、操纵稳定性试验广场、淋浴室、灰尘洞、盐水槽等试验道路及设施。

(3)中国汽研汽车试验场

①南方(韶关)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试验场:位于广东省韶关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速环道、各类动态测试场地、智能网联驾驶等测试区,以及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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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办公楼、试验服务区等配套区,同时兼容低空飞行器研发验证。目前已建成耐久区(综合路及坡道)、智能网联区(一期)和一期建筑区车间,预计于2025年底投入使用。

②中国汽研双桥试验场:位于重庆大足区。该基地是中国西南地区首个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基地及首个涵盖重型汽车、客车、轿车专项测评道路的测试评价基地,将为车企提供研发、试制、试验、改进、检测、认证等一站式服务,缩短车企新产品研发上市周期,助推当地汽车产业发展。总投资5.8亿元人民币,占地面积940亩,覆盖传统大型汽车综合试验场80%以上功能,可满足55吨以内的所有道路运输车型的试验需求。该试验场道路区域内建有智能信号控制系统、V2X通信系统、智能路灯控制系统、可升降限高设备等多种设施,可满足当前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的技术规范和无人驾驶等相关场地测试要求。

(4)湖北襄阳襄樊汽车试验场:位于湖北省襄阳市,属于综合性汽车检测及技术服务机构。该试验场于1992年正式建成投入使用。试验场内建有高速试验、爬坡试验、山区试验、ABS试验、砂石路、搓板路等试验道路。

(5)中亚轮胎试验场:位于山东省招远市,于2017年开始正式投入运营。该试验场内建有高速环道、外部噪音测试道路、动态广场等17条试验跑道,涵盖轿车、轻卡、载重卡车和客车等车型的轮胎试验,可用于开展轮胎操控性、经济性、舒适性等40多项室外试验。

(6)中交(上饶)汽车综合试验场: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速环道、智能网联测试区、长直线性能路、动态广场等15条常规测试道路以及118种特种道路;其中智能网联汽车封闭测试区分为高速公路、城巿快速路、乡村公路、城市街区模拟、柔性测试区、无人驾驶汽车路考等六个道路模块,可以满足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以及传统汽车产品测试验证和评价需求。

(7)上海汽检安亭试车场:位于上海市安亭镇,总面积约2,000亩。总长近30公里的试验道路网络,包含了高速环道、动态广场、制动试验道、耐久交变试验道路、耐久强化试验道路以及性能试验道路等多种路面。我国汽车试验场主要以综合汽车试验场为主,除上述综合汽车试验场外,另有满足高寒、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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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高原环境下的试验场以配合进行极端条件下的汽车性能试验。冬季试验场在汽车行业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汽车在“高寒”极限环境条件下测试及研发的必要设施,其建立大大缩短了汽车研发周期,为整车及零部件开发提供支撑。

我国主要的第三方冬季汽车试验场包括公司子公司极限检验中心冬季试验场以及黑龙江红河谷汽车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河谷”)运营的试验场。红河谷主要经营场所位于黑河市,现已建设并投入使用了红旗水库测试基地、小乌斯力水库测试基地等寒区汽车测试基地。可开展发动机冷启动性能试验、采暖性试验、除霜性能试验、汽车制动防抱试验(ABS)、电子稳定系统参数标定(ESP)、牵引力控制系统参数标定(TCS)等寒区汽车试验项目。

(六)行业壁垒及公司竞争优势

1、行业壁垒

(1)技术壁垒

汽车试验场的道路设施是将现实中各类型道路环境经过集中、浓缩、不失真的强化并典型化形成的试验环境,需要符合汽车研发及测试认证的技术标准,并尽可能满足更为丰富的汽车研发测试需求。汽车试验场的功能设计和环境搭建,需要有丰富的汽车研发测试技术背景,深刻理解汽车行业的技术需求及发展战略,并尽可能优化投资运营方案,提升运营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因此总体来看,汽车试验场的投资、运营管理对相关主体的技术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2)资金壁垒

汽车试验场占地面积较大、道路设施的施工标准较高,配套设施较多,属于重投资的资金密集型技术服务业,综合型汽车试验场的投资规模均在数亿元以上。在场地建设初期,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以保证建设完备、先进的汽车试验场地道路设施,且建设标准达到研发及检测认证的技术要求。

(3)运营管理经验壁垒

从场地运营管理方面,汽车试验场场内包含多种专业测试道路,对于每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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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道路的试验功能、试验参数及规范运营流程有着较高的要求,需要确保相关测试的安全性以及保密性,并在安全性和保密性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运营效率,增强盈利能力。

同时,作为技术服务型企业,齐备的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和高效响应机制,以及安全放心的保密环境,是独立第三方汽车试验场服务质量的重要衡量因素,只有具备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和专业化的运营管理队伍,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客户的认可和信赖。

(4)资源壁垒

汽车试验场主营业务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试验场的占地面积对于建设更加完备、先进的汽车试验道路设施具有重要意义,较大的占地面积有利于丰富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内容,提高市场竞争力。而我国是土地资源稀缺的国家,随着土地管理政策的日趋严格,市场后来者想要在适当的区域获得建设汽车试验场的土地资源,存在一定的障碍。

此外,我国汽车工业呈现出一定的聚集效应,从汽车试验场的服务半径来看,地理位置是否优越,是否占领市场关键地区,对汽车试验场的运营和客户的选择具有重要影响。

2、竞争优势

(1)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长期专注于汽车整车、汽车零部件以及轮胎检测领域的场地试验技术服务,始终坚持创新,并积极将各领域的领先技术运用于技术服务中。打造“1+3+N”科研管理保障体系,以科研制度体系为管理基础,推动技术创新工作有序开展。坚持人才驱动科技创新,培养了一支具备车辆工程、交通工程等相关技术背景的高素质科技创新人才团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技术研发人员38人,占员工总数的31.40%。技术研发人员中,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17名,本科学历人员21名,高级工程师9名,中级工程师17名,主要技术研发人员的稳定性较高。通过深化研究不断产出高质量成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授权专利69项,国家标准7项,团体标准12项,获得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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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技术研发人员的专业背景以车辆工程、机械工程专业为主,技术研发人员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和多年汽车研究工作经验,在汽车相关期刊公开发表过多项成果论文,高水平的技术研发人员队伍为持续提升公司场地试验技术服务能力奠定专业的人才基础。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聚焦战略新兴技术领域、行业前瞻技术领域,集结行业优质资源,积极推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专项(2022YFB2503400)“智能汽车场景库应用与多维测试评价技术”,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智能网联试验场数字孪生与智慧云控关键技术研发”等纵向项目,探索开拓低空飞行器测试技术、数字试验场测试技术等研究领域、持续深化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技术、新能源汽车测试技术、汽车试验场运营管理等业务强相关技术领域开展自立项目研究,持续产出高质量科技成果。深化公司科技创新影响力,赋能公司业务高质量发展。

(2)场地技术优势

公司综合汽车试验场,占地面积约5500亩,总投资约20亿元,共有高速环道、直线性能路、外部噪声路、直线制动路等13条专业测试道路,试验道路总长超过60公里,试验条件均满足国家标准和ISO国际标准所要求的验证试验方法,并兼顾欧盟和美洲汽车测试标准,为国际通行使用,在部分道路的设计上前瞻性地考虑了试验技术的发展和产品开发的要求。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占地面积约 4000亩,总投资约 15 亿元,于2024 年7月投入运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主要包含智能网联联络路、智能网联多车道性能路、智能网联城市街区、智能网联高架立交桥、智能网联隧道、智能网联多功能柔性广场、智能网联高速环道、智能网联可靠性试验路、智能网联越野路等9 条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测试道路里程超过 40公里,并在部分道路采用“云”“边”“端”架构,部署V2X设备与云控平台,满足智能网联汽车辅助驾驶功能、自动驾驶功能和车路协同等各类封闭测试场景需求,同时还满足轴重达 15 吨,满载超 49 吨的重型商用车性能和可靠性研发测试需求。

通过整合极限检验中心,公司获得了呼伦贝尔市得天独厚的天然寒冷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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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专业的场地设施,依托极限检验中心拥有的全国首个且唯一的“国家高寒机动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资质,进一步形成“常规环境+极限环境”协同互补的测试网络,增强在低温等特殊工况下的验证能力,可为客户提供从常规环境到“高寒、高温、高原、高腐蚀”四高极限环境的完整场地技术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场地类型齐全、技术指标先进,法规类和研发类场地试验技术服务均能满足各类型客户的主要需求。

(3)地理位置优势

汽车试验场的客户多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检测机构、汽车底盘部件系统企业及轮胎企业。客户在选择开展试验的场地时,出于交通便利、节约运输成本和时间成本等因素,会优先考虑距离其所在地较近的试验场进行试验。公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交通条件较为便利,能够辐射我国汽车生产的主要聚集区——长三角地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势。通过收购极限检验中心,公司进一步拓展了地理覆盖范围,整合了位于天然寒区测试黄金地带的呼伦贝尔牙克石的高寒测试基地,形成了长三角常规测试能力与呼伦贝尔极限环境验证能力的南北战略协同。此布局不仅能满足客户就近、便捷的常规研发需求,更能为客户提供覆盖从常规环境到极限环境的全气候、全场景、一站式测试解决方案,提升了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4)客户资源优势

自投入运营以来,公司凭借先进的场地条件与专业高效的技术服务能力,服务客户超200家,客户群体涵盖国内主流整车和零部件企业,经过多年培育与合作,已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结构。同时针对客户试验需求,公司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可以充分满足各类客户的个性化技术服务需求,具备良好的客户吸引力。

(5)场地管理服务优势

基于产品技术保密性和测试安全性等因素考虑,客户对试验场的运营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均有较高的要求。公司场地运营管理服务由经验丰富且专业的团队运营,24 小时随时响应,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场地资源,减少客户时间和成本浪费,提高测试效率。为了确保测试过程安全、保密、高效,公司制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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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严格的安全规定和程序,以确保所有测试活动符合安全标准,并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风险。公司还建立起一站式场地试验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服务,提供研发试验配套、可靠性试验服务、性能试验服务、汽车文化运动等,可提供试验配套、项目管理、设备租赁、数据分析等各类服务,以满足不同客户的特定需求。基于优秀的试验场地资源和综合汽车试验场运行经验,探索并承接低空经济、非机动车业务等新兴业务,开放承接摩托车、低空飞行器、储能装备等新产品新业态的相关试验技术服务。

(七)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对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影响

1、与上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的上游主要包括建筑施工服务业、能源供应行业,以及其他服务行业。其中,建筑施工服务行业的企业为公司场地道路及设施建设的设计及施工方,公司采用招标等方式选取具备条件的工程设计单位为公司提供施工设计方案,选择具备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为公司提供建设施工服务;能源供应行业的企业一般是大型能源或市政单位,为公司的试验配套服务供应汽油、柴油、电力等在内的能源;其他服务行业的企业为公司提供试验场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及后续维护、软硬件升级服务、测试设备技术服务、汽车驾驶员劳务及其他日常车辆维修、场地辅助服务等配套劳务。

上游行业的发展状况会对试验场的前期投资成本、建设周期和资产质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上游行业的技术水平决定了试验场基础设施的技术水平和测试能力。近年来,随着我国基建能力的提升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的进步,为本行业建设高水平、智能化的试验场提供了有力支撑。上游行业总体发展成熟,有较为广泛的采购来源或稳定的供应渠道,有利于公司控制建设成本,保障供应链稳定。上游行业的短期波动对本行业日常经营的直接影响相对有限,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形成明显的制约。

2、与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对下游行业本行业的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的下游主要包括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检测机构、汽车底盘部件系统企业、轮胎企业以及智能网联科技公司等。公司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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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开展,主要依赖于下游各类型客户的研发需求和法规认证需求。下游汽车行业的景气度、研发投入强度和技术变革趋势直接决定了本行业的市场需求。截至2025年9月30日,A股WIND汽车与零配件行业上市公司共276家,2022年-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及研发支出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
营业收入合计38,081.8735,002.4830,040.81
同比增长率8.80%16.52%10.05%
研发投入合计1,986.981,762.561,389.32
同比增长率12.73%26.87%24.5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22%5.04%4.62%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WIND,所选公司为WIND汽车与零配件行业,因其中一家新上市公司未披露2024年度研发支出,因此剔除该公司数据。

(1)下游行业规模与景气度提供基础需求保障

2022年至2024年,A股汽车与零配件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合计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0.05%、16.52%和8.80%,下游汽车产业规模持续扩张,为新车型、新技术的测试验证提供了稳定的市场需求基础,为本行业提供了坚实的市场保障。

(2)“新四化”技术变革催生高端化、多样化测试需求

当前,汽车产业正经历以“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为趋势的深刻变革,这对试验场服务产生了深远影响。电动化催生了对于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的性能、安全性与耐久性测试需求;智能化/网联化产生了对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自动驾驶算法、车路协同(V2X)技术等进行海量场景验证的迫切需求,测试复杂度和数据量呈指数级增长。

这一趋势最直接的体现是下游企业持续高强度的研发投入。在汽车行业竞争加剧的情况下,下游企业为顺应产业变革趋势、提升产品技术水平,不断加大研发投入。2022年至2024年,A股汽车与零配件行业上市公司的研发支出合计同比增长率分别高达24.59%、26.87% 和12.73%,其增速各年均显著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与此同时,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也从4.62% 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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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5.04% 和5.22%,呈稳步增长态势。

这直接推动本行业必须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能力拓展,配备符合新技术要求的试验场地与设施,以适应不断迭代的新技术和新标准下的测试要求,测试服务的价值量与专业性随之提升,为行业发展注入了强劲的新动能。

(3)产品迭代加速提升测试服务的频次与重要性

下游行业竞争加剧和“新四化”发展共同促使汽车产品更新换代周期缩短。车企为保持市场竞争力,必须加快新车型的研发和上市速度。这使得研发过程中的测试验证环节变得更加紧凑和频繁,试验场作为高效、集中完成各类复杂测试的场所,其利用效率和重要性愈发凸显,推动了本行业产能利用率和服务需求的持续提升。

七、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我国主要的汽车试验场投资、运营、管理企业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为通过构建汽车场地试验环境和试验场景,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检测机构、汽车底盘部件系统企业以及轮胎企业等客户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构建汽车场地试验环境和试验场景,向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检测机构、汽车底盘部件系统企业以及轮胎企业等客户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根据客户使用试验环境和试验场景的时间、里程及实际获得的配套服务情况,按约定的服务价格收取费用获得收入。

2、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对公司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的全过程进行规范。公司的采购方式分为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比价采购、定点采购、网上采购、零星采购等。此外,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准入评审、退出及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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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对于非公开招标采购,优先选择合格供应商清单中的供应商。

3、服务模式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在试验场内部开展。客户签署合同后,填写测试需求,下达试验订单,公司的客户管理部门和场地管理部门负责对订单进行评审,对拟试验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条件具备后由公司场地管理部门为客户办理入场授权,公司场地试验管理系统记录客户试验车辆出入场地的时间及里程信息,公司按月度与客户进行试验结算并出具结算单,并据此开具发票及收款。

4、销售模式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各大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检测机构、汽车底盘部件系统企业和轮胎企业,基于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及公司试验场技术、环境和服务的行业领先性,公司采取直销模式开展销售。公司制定有标准的服务价格体系,并根据公司的相关优惠政策,行业内其他试验场地的市场价格等因素,与客户开展商务谈判,确定最终的合同价格。

5、研发模式

公司采取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形成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研发团队。公司成立技术委员会,负责确立公司年度研发方向,研发项目评审及监督检查;公司下属的战略规划与科技创新部,具体负责公司技术研发工作,负责解决业务运营过程中的技术难点。通过技术交流、专题研究、市场研究及业务部门反馈等,制定年度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注重科研成果转化,积极开拓新的技术服务类型,持续研发新的服务场景,不断拓展公司的业务范畴,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性及市场前瞻性。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通过构建汽车场地试验环境和试验场景,为汽车整车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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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汽车检测机构、汽车底盘部件系统企业以及轮胎企业等客户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与传统制造业企业不同,公司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无传统意义上的产能概念,公司试验场地的承载能力受可使用容量、安全管理要求和时间限制等,衡量公司场地试验服务量的指标为实际使用车时。公司综合汽车试验场于2015年投入运营,共有高速环道、直线性能路、外部噪声路、直线制动路等13条专业测试道路,试验道路总长超过60公里。目前,公司综合试验场在高峰时段场地利用率较高,整体使用效率良好,不存在明显闲置或利用率严重不足的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试验场实际使用车时分别为448,268.82小时、463,541.80小时、509,052.28小时和430,497.10小时,实际使用量随着运营效率提升和市场拓展而稳步增长。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于2024年7月陆续投入运营。主要包含智能网联联络路、智能网联多车道性能路、智能网联城市街区等 9 条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测试道路里程超过40公里。2024年7月至12月,实际使用车时1,994.85小时,2025年1-9月,实际使用车时25,984.57小时,实际使用车时较低,尚处于业务导入期,随着业务拓展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的推出,前次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车时预计将会快速提升。

公司2025年9月收购极限检验中心,极限检验中心牙克石高寒测试基地是国内综合能力领先、功能完善的汽车高寒测试基地,已有测试湖面总面积110万平方米,严格按照测试规范修建ABS分割路、棋盘路、冰直线、雪广场、冰雪环路及操控路、越野路等多种专业试验道路。

除上述场地道路设施之外,公司还建设有充电、换电、加油等能源辅助装置,能够满足客户在场地内的能源需求,同时还建设有2间大型公共车间、58间保密车间、18间大型VIP车间供客户开展车辆维修、保养及相关设施设备存储管理等。

为满足客户在公司汽车试验场开展业务时的住宿及餐饮需要,公司建设了中汽研酒店,酒店拥有各类型房间共410间。

2、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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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
2025年1-9月1中汽中心8,893.4420.47%
2吉利集团5,583.5812.85%
3比亚迪4,428.0710.19%
4小米汽车2,909.096.70%
5奇瑞集团2,765.936.37%
合计24,580.1056.57%
2024年1中汽中心7,175.8617.93%
2吉利集团6,999.9117.50%
3比亚迪4,286.1410.71%
4奇瑞集团3,632.089.08%
5小米汽车2,849.087.12%
合计24,943.0762.34%
2023年1吉利集团8,226.2223.06%
2中汽中心5,840.1516.37%
3比亚迪3,057.128.57%
4奇瑞集团2,501.457.01%
5蔚来控股2,071.175.81%
合计21,696.1160.82%
2022年1吉利集团7,165.1122.07%
2中汽中心5,707.9017.58%
3蔚来控股2,088.376.43%
4奇瑞集团2,022.696.23%
5大陆集团1,704.305.25%
合计18,688.3757.56%

注:以上数据为同一集团合并口径下的营业收入数据。

(1)前五大客户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总体保持稳定,主要客户报告期各期收入存在一定幅度的变动,主要是由于各客户研发需求非均衡发生,通常根据市场需要或自身研发规划进行调整,导致其各期间实际投入的研发资金、开展的试验安排存在一定的波动性,由此带来客户收入规模及占比的变动。

(2)客户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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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五名客户中,中汽中心为公司控股股东。报告期内,中汽中心通过本部及其下属的天津检验中心、宁波检验中心等检测业务子公司面向整车生产企业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开展检测认证等技术服务业务。中汽中心作为国内最大的汽车检测认证机构之一,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其与中汽股份之间发生业务往来具备合理性。中汽中心依托中汽股份开展的检测认证或研发业务均来自于整车生产企业或零部件生产企业的实际需求,并实现了最终销售。除中汽中心外,公司前五名中其他四家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不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

(四)公司报告期内的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其占公司总采购额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1,252.555.88%1,124.102.88%1,033.331.60%1,280.532.91%
能源1,501.477.05%1,583.974.06%1,402.002.17%1,198.702.72%
合计2,754.0212.94%2,708.076.94%2,435.323.77%2,479.235.63%

2、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 (万元)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重
2025年1-9月1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41.8812.41%
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533.077.20%
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1,110.215.21%
4苏州智行众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12.664.76%
5江苏鑫丞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872.914.10%
合计7,170.7433.68%
2024年1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149.1836.25%
2千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167.41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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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 (万元)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重
3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2,224.245.70%
4江苏金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84.525.34%
5国家电网有限公司1,296.293.32%
合计25,921.6566.40%
2023年1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7,811.2043.35%
2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11,918.0518.58%
3江苏金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403.119.98%
4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4,305.506.71%
5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84.002.00%
合计51,721.8680.62%
2022年1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518.7123.89%
2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7,440.9216.90%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91.4013.83%
4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1,398.033.17%
5江苏金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297.312.95%
合计26,746.3760.74%

(1)前五大供应商变动情况

2022年3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开始进行募投项目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的建设。2023至2024年,公司募投项目处在建设期,故工程类供应商占比较大,前五大供应商结构及采购额保持相对稳定,采购集中度较高。2024年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主体工程完工转固,故2025年1-9月工程类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占比下降,采购集中度降低,主要的原材料/动力供应商进入供应商前五大。公司供应商变动情况合与公司工程建设进度、业务发展规划相匹配。

(2)供应商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股5%以上股东在前五大供应商中未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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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全生产和环保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不存在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2、环境保护情况

经查询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主管环境保护部门的网站、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被主管部门给予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六)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汽车试验场运营与技术服务机构,面对汽车产业“新四化”的深刻变革,公司正积极推动从传统测试服务向综合性、前瞻性技术服务平台转型。

1、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公司当前业务发展紧紧围绕“巩固基本盘、拓展新动能”的双主线,确保业绩稳定与增长潜力的同步实现。

(1)加快建设新能力,确保新产能有序释放

面对行业技术变革加快,竞争对手涌入,公司加快自身能力建设,为建立健全轮胎主客观评价场地技术服务能力、商用车产品研发场地技术服务能力和智能网联汽车场地试验技术服务能力,推动湿操控湿圆环试验道路和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建设,相关能力已在2024年投入使用,后续公司持续围绕新能力做好研究,加快市场推广运用,保障客户进场即可使用,提升客户满意度。

围绕公司发展战略,推进以ADAS测试为主体的业务形态,以智能网联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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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技术支持为主体的业务模式,以业务板块划分团队架构的智能网联相关业务落地。加紧补充业务所需测试设备及工具耗材以健全业务能力,研究绘制所有业务对应的智能网联测试场景的区位图以提升业务交付能力,加速孵化自动驾驶及V2X相关测试业务能力转化以为业务持续增长提供新动力。强化低空经济领域服务能力,依托场地及空域资源优势,重点满足低空飞行器企业外场飞行试验能力构建,为公司长远发展,构建起新服务能力。

(2)加强市场开拓,精准营销拓展合作

公司市场部门将制定明确的推广路径和清晰的营销方案,瞄准潜在智能网联汽车、商用车、轮胎等企业客户,超前开展客户营销活动,最大化争取客户资源。

在传统业务方面,公司积极调整战略布局,稳定传统场地试验客户资源,优先保证传统业务客户业务顺利开展。持续推进板块核心客户的战略合作,落地专属的场地试验车间,打造与整车及零部件企业共研的合作新生态,并与国内主流整车或国际领先零部件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稳定经营发展基本盘。

在智能网联新业务方面,公司顺应智能网联汽车行业的崛起之势,打破传统汽车试验客户边界,积极开拓新业务客户资源,定位头部整车企业和智能网联业务供应商,挖掘在场地试验技术服务方面的切实需求。进一步深度融合技术与市场,发挥公司技术人员与市场人员协同联动机制,稳固落实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等前瞻领域业务开拓的营销企划工作。

推进统一营销,做强全国市场网络化布局,目前公司已完成常规环境到极限环境的一体化场地试验技术服务能力构建,为更好的推进市场营销,公司整合现有市场营销团队,构建统一营销体系,以系统化、全景化业务能力为核心,积极扩展市场。

(3)持续提升精益化运营管理水平,保障服务安全与效率

公司将不断完善试验技术服务流程、管理制度和服务水平,按照试验前准备、试验过程中、试验结束三大模块制订场地运行管理流程图及相关制度文件,提升公司精益化服务水平。公司还将从人、车、道路、测试规范、环境等要素进行科学组织和统筹协调,从而保证道路测试安全、高效的进行。对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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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为道路测试提供良好的测试环境。针对目前不断丰富的汽车能源供给需求,公司需要做好燃油、电力、氢能等多种能源供给服务,要确保服务设备和人员的专业性,保证服务安全可靠地开展。针对商用车多轴、超载和特殊工程机械试验需求,评估好场地承载能力和道路使用寿命,提高场地综合使用效益。不断训练和丰富自动化管理模型,利用大数据及AI服务能力辅助管理人员进行判断决策,支撑好低空飞行器、非机动车等新客户与传统汽车行业客户的试验高效并行开展。

2、未来发展战略

(1)紧跟技术发展趋势,积极布局前瞻领域

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研判客户需求,充分研讨、制定中长期科研管理规划,提前布局并合理分配科研资源;公司持续加强科技创新,注重高水平研发人员的培养、吸引和使用,搭建人才评价体系、创新激励机制,不断提升研发人员的技术能力及行业敏锐度;公司不断加强与外部的协作和合作,与行业高水平研发机构、高校、客户深度合作,积极参与各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整车试验、智能网联、低空经济前瞻业务等方向提供技术支撑。未来公司也将持续参与智能网联汽车场地试验、汽车可靠性、耐久性场地试验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中,引导行业发展,提前把脉调整企业发展方向,确保公司试验场地测试能力始终符合甚至领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自主研发标准。

(2)紧跟行业发展方向,构建全域服务能力

紧跟行业“新四化”发展方向,公司已超前布局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封闭试验场。未来,公司将围绕智能网联汽车试验的封闭场地测试、开放道路测试和模拟仿真测试的“三支柱”法,着力构建 “仿真-场地-道路”全景技术服务能力,提供从虚拟仿真到开放道路测试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推动智能网联“车-路-云-网-图”一体化方案落地,并依托国家高寒机动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构建全天候、全维度的极限环境标准化试验场景,全方位支撑我国汽车产业的研发创新与质量提升。

围绕乘用车、商用车、智能网联汽车、底盘零部件企业及系统供应商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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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测试需求,加快打造技术指标先进、测试场景齐全、运营管控高效、配套设施完善、服务网络便捷的全景研发测试体系。聚焦智能网联和低空经济,探索跨领域协同布局,积极扩展场地试验技术服务优势。围绕汽车研发验证需求,系统布局覆盖全域的场地测试资源。突破常规环境限制,整合“高寒-高原-高温-高腐蚀”四高极限环境及典型山路工况资源,构建全工况、全天候的环境适应性研发验证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建设,突破极端环境季节性测试瓶颈,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提升高寒全季研发验证服务能力。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基础标准场景、极限边缘连续场景及开放道路场景,全面提升智能网联汽车全场景研发验证服务能力。依托“常规环境+极限环境”特有场地与空域核心资源优势,致力于打造覆盖飞行汽车与低空飞行器核心系统部件、整机集成及特殊工况飞行的跨领域全景研发验证服务能力。

(3)塑造“可信赖的汽车试验专家”形象,更好的服务汽车行业发展公司始终秉持“专业、高效、安全、保密”的管理理念,以“引领、热爱、极致、实干”为精神。专注每一个试验需求和试验环境。从开发验证到强检准入,从性能调校到可靠耐久,从常规环境到极端环境,从传统汽车到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公司致力于以领先的场地基础设施和专业的场地试验技术服务,助力汽车产品的迭代升级,更好的服务汽车行业发展。

八、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研发人员的数量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研发人员的数量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研发人员数量38312520
员工总数12110510393
研发人员占比31.40%29.52%24.27%21.51%

报告期各期末,研发人员的数量稳步上升。

(二)研发投入的构成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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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研发投入1,206.321,397.431,482.341,259.02
营业收入43,450.8740,010.5735,673.1332,471.5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78%3.49%4.16%3.88%

注;2022年、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包括资本化金额分别133.48万元、92.56万元。

研发费用的具体构成情况,详见“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七、经营成果分析”之“(五)期间费用分析”之“3、研发费用”相关内容。

(三)发行人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主要在研项目信息如下:

序号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1智能汽车封闭场地及开放道路组合测试技术研究搭建智能汽车组合测试集成平台,可以接受封闭场地测试车辆位置信息、目标物的运动参数信息,开放测试道路的路网流量信息等,进行集中管理。可以配合开放测试道路分析软件进行路侧设备的发放、认证,配置公开测试道路信号灯,远程控制信号灯相位及视频数据的归档等功能。正在进行研究开发阶段智能汽车封闭场地及开放道路组合测试集成平台支持3种以上数据管理,包括汇聚道路实时事件、实时车辆信息、实时目标物信息支持5种以上业务功能,包括设备发放、认证、配置、远程控制、数据归档服务。立足测试场智能设施布设方案建立集成平台,作为支撑封闭场地及开放道路测试,为智能网联汽车的测试及管理提供实时动态基础数据,并实现从车-路-云-网-图的全方位接入,对实时车辆状态、路侧设备状态、信息流动环节等进行控制与管理。
2智能汽车复杂场景数字-物理融合模拟测试技术研究围绕智能汽车全场景、多要素、多工具链、多层级测试评价需求,自主建立面向复杂场景模拟测试的多型气象条件和混合交通工况耦合的气象-环境-交通流一体化数字模型,构建多级可控可复现的封闭场地环境智能汽车复杂场景数字-物理融合模拟测试平台,形成支持智能汽车系统及整车安全性能测试的模拟测试工具链,以及多气象条件、多交通要素柔性耦合模拟测试技术体系。正在进行研究开发阶段搭建封闭场地气象多级可调模拟平台,研究不同气象条件对智能汽车功能和性能的影响机制。在试验场地内建立整车级多车道气象环境封闭模拟平台,基于可控光源以及雨、雾阵列技术,建立气象广域物理多级可调模拟方法。同时结合可控信号灯、UWB 室内定位、移动目标物、网联设备等,搭建满足乘用车、商用车、特殊车辆在恶劣气象环境下的自动驾驶测试场景。平台建成后,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商业化应用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对自动驾驶的测试需求及覆盖场景将不断增加。封闭场地气象多级可调模拟平台将在自动驾驶测试市场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企业和研究机构提供可量化的测试环境,验证自动驾驶系统在不同气象环境下的性能和可靠性,评估其对环境变化的感知能力和相应决策的准确性,从而提高自动驾驶车辆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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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可以为自动驾驶整车、感知零部件、智驾算法等提供定量可复现的气象环境测试场景,并依托研究过程持续探索并建立标准的测试场景及测试方法。
3汽车试验场数字路面的构建及应用技术研究伴随自主品牌车企研发体系的健全,虚拟仿真技术在产品开发阶段所占比重逐步增大。数字试验场技术作为虚拟仿真领域的重大技术变革,它是将真实试验场的路面转化构建为数字路面模型,导入车辆仿真软件中,用于汽车整车动力学仿真分析的技术。数字试验场技术可以帮助车企研发部门减少物理样机制造、缩短研发周期、降低研发成本、提升产品开发平台化技术水平。通过该课题的研究,承接汽车行业技术发展新趋势,助力公司业务数字化转型,主动提升公司在自主品牌车企研发体系中的贡献,从而促进数字试验场与物理试验场业务的衔接与融合。正在进行研究开发阶段建立数字路面扫描及建模的全套技术能力,自主完成试验场新建路面的数字化;建立基于数字试验场的虚拟载荷谱技术能力,提升中汽股份数字试验路面在汽车产品研发阶段的应用;建立试验路面技术参数数字化测量新手段,搭建试验路面技术参数数据库并实现数据的可对比和可视化。公司自主完成新建试验路面数字化工作。在委外数字化的预算内,自主开展研究和技术攻关,积累建立技术能力,可为后期数字试验场相关业务开拓打下基础。建立高效精准的试验路面技术指标监测评价体系。车载三维激光路面扫描技术可以快速、准确、大面积地获取路面三维信息,通过对应算法的开发,从而有效监测路面指标的变化(如平整度等),确保路面持续满足试验一致性要求,并为路面验收、维修、养护等提供科学有效的手段。主动提升公司数字路面的应用,促进物理试验场业务的同时,可为客户提供基于数字试验场的虚拟载荷谱提取的增值技术服务。
4汽车试验场智能数字化调度管控平台开发国外试验场中自研用途居多,客户群体较单一、场地管理场景和模式相对简单:国内大多试验场的管理体系不够健全,管控系统仅能维持日常运营,管理方式和手段相对传统且信息化程度低,管理痛点及短板日益凸显。将传统的经验式管理方法逐步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方向转变,是国内主正在进行研究开发阶段试验场调度管控平台系统是场地运行管理的核心手段,也是场地安全、高效运行的基础保障。本着“数字化全面调度智能化科学管理”的目标,通过本课题调度管控平台的研究与开发,将现有试验场运行管理的业务流程、模式通过本项目的研究助力公司数字化转型升级,为场地调度管理提供全方位有力支持,持续优化提升试验场的运行管理水平,为公司“走出去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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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流汽车试验场的共性关键技术难题。中汽股份作为国内汽车试验场的“风向标”,应该试验场运行管理体系和管理手段方面为同行提供参照。手段、实践经验等进行具象化、集成化、智能化、可视化、标准化。
5载货类商用车可靠性行驶试验规范开发研究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计划于2024年中期投入使用,其中可靠性耐久性试验路具有22种特殊铺装路面,可满足总质量55吨,总长度22米的商用车进行可靠性试验。为缩短客户的试验规范转场时间,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公司需建立商用车可靠性试验规范转场能力。汽车可靠性耐久性已成为消费者关注的产品基本需求属性,建立与用户使用具有较高关联性的可靠性耐久性试验规范,明确产品开发的目标定义,缩短开发周期,降本增效成为整车企业共性需求。其中商用车产品具有使用用途广,行驶里程长,需强制报废等特点,因此试验场作为整车产品可靠性耐久性试验的最终验证平台,针对不同产品线建立且具有较高用户关联性的商用车可靠性耐久性试验规范,向商用车企业提供定制化开发的试验规范是行业的共性需求。因此公司需建立基于商用车产品使用特征的可靠性耐久性试验规范开发能力。正在进行研究开发阶段将试验场在整车可靠性耐久性开发过程中的使用进一步拓展,利用蒙特卡洛统计理论及采集的用户使用数据,制定具有较高关联性的商用车可靠性定型试验等系列可靠性试验规范,服务于商用车可靠性开发过程的各个环节。通过本项目的研究,可为自主汽车企业的耐久性的正向设计与试验验证提供理论依据,其具体目标为:获得载货类商用车用户的使用寿命目标里程及运行工况分布;建立基于符合中国特征的路面不平度、驾驶员操作与车辆配载的基础公路道路谱数据库与汽车试验场数据库;制定基于中汽股份场地的载货类商用车的结构耐久可靠性试验规范。通过本项目的研究可不断丰富基于中国用户而建立的共性基础数据库,并可打破国外机构关于耐久性客户关联的道路载荷谱大数据获取及其分布模型的技术垄断,丰富试验场的使用场景,缩短整车轻量化设计与前期开发成本投入的目标。同时可根据该数据库制定的可靠性行驶系列规范可用于不同产品间的横向测评比对,并制定测评规程,定期对热门车型进行可靠性测评,对行业发布。
6智能网联全景测试示范区应用研究随着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的建成运营,中汽股份两个试验场的占地面积将达到10000亩,试验场的智能化、网联化属性也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试验场将拥有丰富的社会道路及场景元素,是典型城市的缩影。将中汽股份试验场开发并建设成智能网联全景测试示范区,示范区内具有丰富正在进行研究开发阶段智能网联全景测试示范区作为社会道路和生活场景的缩影,能够为智驾产品创造丰富的示范运用场景。研究如无人巴士、导游接待机器人、巡检机器人等智驾产品在智能网联全景测试示范区的落地应用,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通过本项目的研究可以将传统试验场和智能网联试验场结合打造智能网联全景测试示范,同时利用场区与场区之间、场区和场前服务区之间的固定路线人员移动场景、公司内部生活区丰富的城市生活配套场景,研究智驾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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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的测试场景和真实的示范应用需求,为智能网联相关产品提供丰富的测试条件和落地应用元素。升客户参观体验、丰富公司科技属性,同时利用智能网联全景测试示范区丰富的测试场景,积累智驾产品在试验场的测试运营经验,为未来业务积累技术基础并开拓创造更多的市场机遇。产品在智能网联全景测试示范区的示范运营。该创新点不仅首先能够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提供场景搭建解决方法,还能够解决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建成运营后,两个试验场之间人员通勤需求,其次改善客户参观体验、降低人工成本、丰富公司科技属性,最后将中汽股份打造成智能网联全景测试示范区,利用智驾生态产品在示范区的测试和运营经验,为未来的业务开拓创造更多的市场机遇。
7汽车试验场主要测试道路预防性养护应用研究中汽股份汽车试验场运营已经有10年之久,各项道路指标与竣工验收时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变异,对现有各测试道路进行调查和检测,分析各道路指标的变化及发展趋势,是制定合理的维修养护方案的基础。为维持测试道路良好的使用性能,并能够形成持续的服务能力,保障测试道路能够始终满足客户测试需求,充分提高客户满意和认可度,对运营多年的测试道路做好预防性养护已经是测试道路运营中的重要一部分。正在进行研究开发阶段通过对道路调查及检测结果分析总结测试道路使用状况,预测测试道路路况发展情况,并形成预防性养护方案或专项维修建议或方案。通过本项目的研究,可及时了解道路使用状况,及时提出养护维修方案,可适当延长测试道路使用寿命,降低测试道路综合维修养护成本,同时也可以适当提升测试道路使用效率。通过养护材料、工艺、设备等适用性对比研究,可提升后期大面积维修养护成本及养护效率。
8数字化辅助下汽车试验场主动管控水平提升策略研究为了切实维护客户权益,保障试验人员安全,应针对场地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出切实的运营管控措施,在试验过程中提前对试验人员进行提示与预警,使其能充分了解前方道路的行车情况,较早对自己的驾驶行为做出准确决策,也需要让调度管控人员能实时掌控场地内车辆的试验情况,以便及时做出管理决策正在进行研究开发阶段提高调度中心对于有关道路场地内部和外部的主动管控效率,探索道路内所能容纳车辆数、发车间隔、方式等的较优方案,提升试验客户以及场外等待客户的满意度。通过本项目的研究能帮助调度员更有效地主动管控场地。需要对发车频率较高的相关道路的发车区域监管方式、发车策略进行重点研究,对道路内效率较高的车容量进行相关研究;对面向客户的集场地各条道路信息的目视化平台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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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9基于低空飞行器飞行试验所需的能力建设与配套开发研究低空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具有创新引领、绿色低碳、数实融合等特点,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针对低空飞行器的研发、测试还缺少高效、经济的测试方法及测试设备,低空飞行器主要试验方案也还是采用实机飞行方法进行验证。为响应国家发展需求,保持公司在前沿领域的战略优势,同时凭借公司现有的场地优势及空域优势,扩大在该领域的先发优势,应尽快结合自身特色,开展相应能力建设研究及落地布局正在进行研究开发阶段完成低空飞行器起降场及配套设施细化建设方案及落地应用,含空域开放(70平方公里,真高300米以下空域开放);输出汽车试验场内建设通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低空飞行器轨道试验台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建成CAAC认可的无人机飞手培训基地。通过本项目的研究获得的飞行器车载台架设备可以应用于未来日益增长的低空飞行器试验业务,可应用于整机试验、桨叶试验、动力臂实验等等应用场景,预计单设备年收入达百万。获得的场地上方空域可以实现试验场的未来陆空一体试验平台,更好地服务于试验场立足未来的复杂立体交通网的定位。获得的低空飞行器飞手可以对中汽股份未来的低空飞行进行人才储备,更好地适应低空经济潮流。
10基于越野性能测试工况下的高强度钢构台架开发研究面向越野性能的开发,相关国家标准正在制定过程当中,当前阶段缺乏通用属性的越野车型等级划分和越野场景等级划分的标准,各车企企业标准迥异,因此公司需要前置接触《汽车越野性能评价方法》国家标准的建立,基于标准完成全项越野性能试验工况建设。 标准化的越野测试场地,会给标准的建立、规范的制定,带来有效的支撑,但是越野测试区别于常规耐久与性能测试,主要在非铺装地形环境下进行,路面状态一致性不能有效保障,给属性标定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因此公司需要对越野测试工况进行标准化的建设。正在进行研究开发阶段根据国标《汽车越野性能等级及测评规范》测试工况,进行标准化的高强度钢构台架以及测试路面的设计开发; 将试验场在越野车开发过程中的使用进一步拓展,分别通过雪、泥、山、沙各自不同等级越野路线载荷、用户数据的采集,制定具有较高关联性的试验场越野路工况测试用例,服务于越野车开发过程的各个环节。 完成越野车驾驶相关培训体系的开发。通过本项目的研究,公司可实现越野测试工况的标准化,以及测试用例的形成,都可以有效的帮助企业进行越野车型的定量化研发,缩短研发周期,可以带来直接的经济收益。另外,试制的实物用于丰富越野测试场景,可兼顾越野培训使用,形成越野培训课程方案,提升场内测试人员越野驾驶能力,为安全运营增加保障。
11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新能源汽车寒区质量研究与应用本研究基于人工智能技术,构建新能源汽车寒区质量数据模型,通过数据模型分析、结合寒区专项试验验证,全面揭示新能源汽车在低温环境下的质量现状,并通过数据驱动,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寒区测试技术。正在进行研究开发阶段1.多源数据融合分析:将互联网用户抱怨数据与实车测试结果深度关联,全面展示新能源汽车寒区质量现状。 2.智能体数据模型应用:基于人工智能大该研究能有效提升国家高寒机动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核心能力,提升我中心对行业的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寒区质量持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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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相关成果将为行业技术改进、消费者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以此推动呼伦贝尔地区冰雪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数据模型技术,实现新能源汽车寒区质量问题的系统分析,支持测试技术开发及新能源汽车寒区质量提升。 3.测试方法:基于汽车极端环境测试评价标准体系框架,开发相关测试标准。
12新能源汽车寒区测试标准体系研究与应用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速发展与寒区性能短板矛盾凸显,其主要原因是缺乏行业统一的测试标准,造成了新能源汽车寒区性能验证不充分的现状。本项目将建成新能源汽车寒区测试标准体系,制定低温、低附、降雪三大寒区用车场景下新能源汽车各性能维度测试技术。正在进行研究开发阶段推出新能源汽车在寒区环境下,覆盖可靠性、舒适性、驾控、智能、能效等性能维度的试验方法,完成国标立项申报1项、团体标准立项并发布8项;并基于标准的实际应用,系统研究我国新能源汽车寒区质量现状,以国家高寒机动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名义,按年度向行业发布《新能源汽车寒区质量报告》共2份。以此形成极限检验中心核心检测能力。课题成果将进一步形成国家高寒机动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核心能力,充分发挥中汽中心及极限检验中心行业影响力,从而进一步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助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进步。
13冬季测试场地制作工艺方法研究寒区试验场道路受气候影响,需要每年冬季重新制作冰雪道路,并在整个试验期间,为应对每一次汽车测试对试验道路路面的破坏,以及降雪、刮风、温度变化和阳光照射等气候因素对路面参数的影响,需要每天对冰雪试验道路进行维护。因此,为了保证汽车冬季试验场高标准的试验道路,本项目将对冰雪道路制作及维护的技术工艺进行规范。正在进行研究开发阶段掌握场地制作的工艺方法,形成典型路面如压实雪面、冰面制作的标准工艺流程、关键过程参数、各关键参数的控制方法、以及各关键工序的标准操作规程; 建设高寒测试场地制作与维护能力,达到国内一流的场地设计、制作、维护水平。实现场地制作方法流程化、标准化,保证工艺的一致性和场地条件的一致性,为全季冰雪试验基地的建成及运行打造良好的场地制作维护工艺基础。

(四)核心技术来源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

发行人核心技术包括汽车可靠性耐久性开发验证测试场景构建等三项核心技术。发行人目前掌握的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自主研发,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独立性具有积极有利影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核心技术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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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技术特点
1汽车可靠性耐久性开发验证测试场景构建场景全覆盖与高保真还原:能够根据测试需求,在封闭场地内系统性、规模化地构建覆盖汽车全生命周期可能遇到的各类社会道路。这不仅仅是简单的“有这条路”,而是追求对真实路况(如沥青、水泥、破损路、比利时路、扭曲路等)的精确几何复现和载荷谱还原,确保测试结果能真实反映车辆在实际使用中的可靠性。 极限性能测试能力:构建了如最高平衡车速可达300km/h的高速环道等顶级测试设施。这种环道对路面平整度、倾角设计、材料工艺要求较高,能够支持高性能跑车、新能源车极速下的动力、制动、热管理等极限性能验证。 前瞻性测试场景构建:技术规划不仅着眼于当下,更面向“未来汽车产品性能提升”,主动构建“更为丰富严苛的测试道路”。这表明其测试场景库是动态更新和升级的,能够持续满足汽车技术迭代对验证平台提出的更高要求。
2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景构架全场景、全链条覆盖:技术范围覆盖从辅助驾驶(如ACC、AEB、LKA)到高级别自动驾驶(L4/L5) 的测试验证需求。能够构建包括V2X通信、感知决策、执行控制等在内的完整测试环境。 场景可编程与动态重构:区别于固定的物理道路,该技术强调“场景构架”能力,意味着可以通过数字化、软硬件结合的方式,灵活、快速地生成和改变测试场景。例如,通过移动机器人、背景车、信号灯模拟器等,构建千变万化的危险工况、交通流模拟等。
3新能源极限环境测试场景构建极限环境参数的真实模拟与集中布局:该技术的核心特点是在国内(或通过合作)建立或整合了能够代表全球最严苛环境的测试基地,包括: 高温:如新疆,模拟极端干热与湿热环境。 高寒:如内蒙古等地,模拟零下数十度的极寒环境。 高原:如青海、云南高原等地,模拟低气压、低氧、强紫外的环境。 高腐蚀:如通过室内环境舱,模拟高盐分、高湿度对车身、电气系统的腐蚀。 环境与道路的结合:不仅提供极限自然环境,还在这些环境中构建了专业的测试道路,形成“极限环境+专业路面”的复合测试条件,能够考核车辆在极端工况下的综合性能。 一站式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覆盖“四高”环境的完整测试服务链,避免客户需要自行寻找、协调多个偏远地区测试资源。
4汽车极端环境(主要是寒区)测试标准体系搭建多维度、全场景的测试体系:测试体系覆盖了5大维度(包括能效、舒适、智能等)和10余个测试科目,对汽车在寒区条件下的性能进行整体测试及验证。 聚焦新能源,以“智能网联”为核心:针对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在寒区的性能现状开展测试技术研究,重点关注能效、智能化在低温及降雪环境下的试验标准。
5冰、雪场地制作工艺标准体系研发工艺标准化与流程化:改变了以往依赖个人经验的粗放模式,建立了从基底处理、制冰、制雪、压实、养护到检测的全流程标准化作业程序。 关键参数量化控制:通过对压实度度、平整度、冰层厚度、表面硬度等参数控制,实现冰雪路面的核心性能指标,如冰面摩擦系数(μ值)、精确量化管理。 专用装备与工装创新:研发并应用了专用洒水车、抛雪机、冰面抛光等非标装备,以实现标准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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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技术特点
6室内封闭试验场地降雪场景模拟测试技术多参数耦合与精准可控:技术核心在于能够独立并精准控制降雪等级、能见度、降雪量及光照强度等关键环境参数,实现多种极端气象条件的高保真复现与灵活组合。 场景可编程控制:基于模块化设计,能够通过程序快速切换测试场景,提升了测试效率,摆脱了对自然气候的依赖,实现“标准降雪场景"的测试。 环境封闭场景可复现:在室内封闭场地进行,有效隔绝了外部环境干扰,确保了测试条件的一致性与测试数据的高精度、可复现性。

(五)保持技术创新的机制及安排

1、技术创新开发

中汽股份通过科技创新活动,夯实现有技术根基、培育新质产能发展,赋能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坚持“需求引导、业务赋能、前瞻研究、转化应用”的发展路径,保持公司创新力、市场敏感性和适应力。在稳固现有技术根基的基础上,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挖技术潜力,推动技术选代升级。同时聚焦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连续边缘场景的控制算法验证平台建设与装备开发应用、国家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高寒极端环境适应性装备开发与标准体系建设、低空经济、VPG数字试验场及open X虚拟仿真场景库建设等前沿领域,主动作为,积极布局,培育新质生产力,为企业发展注入全新活力。

2、产学研合作机制

公司秉持开放式创新理念,积极构建与国内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协同创新生态,扩大落实公司产学研“朋友圈”。通过深度融合“产学研用”各方资源,致力于将前瞻性基础研究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打通从原始创新到产业应用的转化通道,以此构筑公司持续领先的核心研发能力,并驱动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

3、强化增效节能、安全及环保的技术创新模式

公司坚持可持续发展,针对绿色低碳运营管理需求,自主研发“试验场管理系统”并不断优化,有效减少纸质化文件产生,提升无纸化办公效率和客户满意度,推进耐久试验监管系统、试验场运营管理目视化系统开发,推动试验场运营管控具象化、集成化、智能化、可视化、标准化,保障汽车试验场安全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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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善的内部反馈制度

公司推行“全员创新、产业应用”的管理体系,提升科技人员与市场人员互动效能。科技人员深度参与市场调研,挖掘客户潜在需求及市场前沿信息,市场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科研项目研究,为公司科技创新输入精准有效的市场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及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5、重视研发人员培养与激励

为了保障中汽股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公司重视科研人才管理,制定了《人才工程管理办法》,建立了由首席专家、学科后备带头人、青年科技骨干三个层次构成的科技人才梯队。公司对人才梯队重点培养、重点扶持,保障中汽股份创新发展所需的人才供应。公司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提升技术人才攻坚意愿和成功后的物质及荣誉收获,多方面加强留任意愿,激发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新主动性,促进其研发创新能力的发挥,不断加强公司的研发团队建设。

6、保障研发投入

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制定“科研发展规划”,实现以创新为引擎,以前瞻性布局为抓手,通过自主研发核心技术、拓展新兴领域应用场景、构建数字化基础设施三大路径,全面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地面-低空”“物理-数字”“研发-应用”的立体化创新体系。公司持续深化核心技术攻关,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九、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整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一、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230,422.00221,267.76127,738.89127,5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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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通用设备3,234.322,176.851,189.501,209.09
专用设备12,541.458,429.236,768.476,690.33
其他固定资产8,306.456,814.786,533.236,148.51
小计254,504.21238,688.61142,230.10141,576.20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47,416.0540,546.7334,678.2430,152.62
通用设备1,315.24699.95551.74449.69
专用设备5,297.664,487.813,825.673,579.61
其他固定资产4,955.744,475.824,408.103,831.36
小计58,984.6950,210.3243,463.7438,013.29
三、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通用设备----
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小计----
四、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183,005.95180,721.0293,060.6597,375.65
通用设备1,919.081,476.90637.77759.40
专用设备7,243.793,941.422,942.803,110.72
其他固定资产3,350.712,338.962,125.142,317.15
合计195,519.53188,478.3098,766.36103,562.91
成新率76.82%78.96%69.44%73.15%

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均处于良好状态,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2、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如下表所示: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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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所有权人建筑面积 (㎡)坐落用途他项权利
1苏(2022)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21348号公司2,229.9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1幢车间
2241.74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2幢辅助用房
3苏(2022)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20030号公司4,899.55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4幢保密试验车辆停放间
43,034.08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5幢VIP试验车辆停放间
5苏(2022)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21465号公司2,908.46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6幢VIP车辆停放间(一)
62,362.80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7幢保密试验车辆停放间
76,767.80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8幢零部件综合实验室
816,549.60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9幢综合办公楼
92,265.22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10幢公共试验车辆停放间
10苏(2022)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21352号公司3,608.65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11幢实验室
11750.74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13幢试验调整车间
12946.92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14幢瞭望塔
13苏(2020)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12581号公司4,565.76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12幢重型排放试验室
14苏(2022)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21267号公司952.56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15幢联合站房
15苏(2022)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27105号公司4,234.14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16幢综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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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

序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所有权人建筑面积 (㎡)坐落用途他项权利
169,683.78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17幢倒班宿舍
17苏(2020)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106027号公司47.97市区都新都街道办事处南港、东进社区橡树湾花园3、26幢2914室酒店式公寓
18苏(2020)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106029号公司41.33市区都新都街道办事处南港、东进社区橡树湾花园3、26幢2902室酒店式公寓
19苏(2020)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106031号公司44.44市区都新都街道办事处南港、东进社区橡树湾花园3、26幢2504室酒店式公寓
20苏(2020)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106032号公司54.62市区都新都街道办事处南港、东进社区橡树湾花园3、26幢2910室酒店式公寓
21苏(2020)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106034号公司44.44市区都新都街道办事处南港、东进社区橡树湾花园3、26幢2904室酒店式公寓
22苏(2020)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106035号公司44.44市区都新都街道办事处南港、东进社区橡树湾花园3、26幢2905室酒店式公寓
23苏(2020)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106038号公司44.44市区都新都街道办事处南港、东进社区橡树湾花园3、26幢2906室酒店式公寓
24苏(2020)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106039号公司44.44市区都新都街道办事处南港、东进社区橡树湾花园3、26幢2907室酒店式公寓
25苏(2025)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11153号公司17,369.25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1-19幢自建房
26蒙(2022)牙克石市不动产权第0011181极限检验1,283.74牙克石市凤凰山庄上凤湖西侧自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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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

序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所有权人建筑面积 (㎡)坐落用途他项权利
中心
27蒙(2023)牙克石市不动产权第0000929号极限检验中心6,004.63牙克石市凤凰山庄上凤湖西侧(办公楼)办公楼
28蒙(2023)牙克石市不动产权第0000934号极限检验中心1,265.96牙克石市凤凰山庄上凤湖西侧(2号车库)车库
29蒙(2023)牙克石市不动产权第0000935号极限检验中心1,275.96牙克石市凤凰山庄上凤湖西侧(3号车库)车库
30蒙(2023)牙克石市不动产权第0000937号极限检验中心18.65牙克石市凤凰山庄上凤湖西侧(门卫)门卫
31蒙(2023)牙克石市不动产权第0000938号极限检验中心686.25牙克石市凤凰山庄上凤湖西侧(4号维修车库)维修车库
32蒙(2023)牙克石市不动产权第0000939号极限检验中心2,437.56牙克石市凤凰山庄上凤湖西侧(4号维修车库)维修车库

1-1-103

3、租赁不动产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人承租人房屋坐落面积/㎡租赁期限
1悦达汽车科创园公司悦达汽车(大丰)科创园3,229.952025.1.29-2026.1.28
2中汽中心极限检验中心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414.122024.11.01-2025.10.31、2025.11.01-2026.10.31
3中交火焰山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极限检验中心吐鲁番市高昌区七芒公路西侧吐鲁番试验场(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的场地及场地上附属的相关设施、配套设备等2021.04.01-2027.03.31

(二)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无形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其他合计
期末账面价值55,044.61212.753.07-55,260.43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下表所示:

序号地址权利人产权证书号面积(㎡)权利 性质用途期限至
1大丰港区疏港路北侧、海洋科教城西侧公司(苏)2021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02762号260,439.00出让工业用地2061年12月16日
2大丰港临海高等级公路东侧、疏港路北侧、海洋科教城西侧公司苏(2021)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78526号68,063.00出让工业用地2069年4月11日
3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1、2幢公司苏(2022)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21348号602,571.00出让工业用地2062年7月13日
4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4、5幢公司苏(2022)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20030号出让工业用地2062年7月13日
5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6幢、7幢、8幢、9幢、10幢公司苏(2022)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21465号出让工业用地2062年7月13日
6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11幢、公司苏(2022)大丰区不动产权第出让工业用地2062年7月13日

1-1-104

序号地址权利人产权证书号面积(㎡)权利 性质用途期限至
13幢、14幢0021352号
7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15幢公司苏(2022)大丰区不动产权0021267号出让工业用地2062年7月13日
8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16、17幢公司苏(2022)大丰区不动产权0027105号出让工业用地2062年7月13日
9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12幢公司苏(2020)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12581号27,171.00出让工业用地2067年3月9日
10盐城市大丰港区G228东侧,疏港路北侧公司苏(2021)大丰区不动产权0058047号61,741.00出让工业用地2071年8月14日
11大丰港区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2)大丰区不动产权0043378号420.00出让工业用地2072年8月24日
12大丰港区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2)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380号420.00出让工业用地2072年8月24日
13大丰港区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2)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381号5,713.00出让工业用地2072年8月24日
14大丰港区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2)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382号4,860.00出让工业用地2072年8月24日
15大丰港区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2)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379号171.00出让工业用地2072年8月24日
16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等0043431号629.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17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47号5,632.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18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48号15,653.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19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17号97.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20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33号915.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21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43号1,444.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22G228东侧、通港大公司苏(2024)大丰317.00出让工业2074年5

1-1-105

序号地址权利人产权证书号面积(㎡)权利 性质用途期限至
道北侧区不动产权第0043424号用地月13日
23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46号3,866.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24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26号523.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25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19号201.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26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20号208.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27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21号217.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28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22号308.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29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23号317.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30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38号1,250.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31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37号1,161.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32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34号1,013.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33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16号87.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34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15号86.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35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13号37.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36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25号342.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37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45号3,188.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1-1-106

序号地址权利人产权证书号面积(㎡)权利 性质用途期限至
38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11号5,382.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39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14号37.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40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36号1,124.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41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32号893.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42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41号1,439.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43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42号1,374.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44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44号2,228.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45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18号178.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46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12号2,795.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47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39号1,299.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48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30号624.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49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29号610.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50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28号342.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51G228东侧、通港大道北侧公司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43427号545.00出让工业用地2074年5月13日
52大丰港低碳产业园汽车试验场一期办公楼南侧、大通天然气东侧公司苏(2025)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10421号11,702.00出让工业用地2075年9月8日
53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G228东公司苏(2025)大丰区不动产权第1,054,505.00出让工业用地2071年5月17日

1-1-107

序号地址权利人产权证书号面积(㎡)权利 性质用途期限至
侧、通港大道北侧1-19幢0011153号
54牙克石市凤凰山庄上凤湖西侧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蒙(2022)牙克石市不动产权第0011181号58,438.00出让其他商服用地2058年10月28日
55蒙(2023)牙克石市不动产权第0000929号
56蒙(2023)牙克石市不动产权第0000934号
57蒙(2023)牙克石市不动产权第0000935号
58蒙(2023)牙克石市不动产权第0000937号
59蒙(2023)牙克石市不动产权第0000938号
60蒙(2023)牙克石市不动产权第0000939号

2、商标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权利人国际分类号注册号有效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公司6364939622019.10.28-2029.10.27原始取得
2公司12365022572019.10.28-2029.10.27原始取得
3公司35365022482019.10.28-2029.10.27原始取得
4公司36365256902019.10.28-2029.10.27原始取得
5公司37365121602019.10.28-2029.10.27原始取得
6公司39365256732019.10.28-2029.10.27原始取得
7公司41365021952019.10.28-2029.10.27原始取得
8公司42365126142019.10.28-2029.10.27原始取得

1-1-108

3、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序号软件名称权利人登记号开发完成 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示范运行监控管理平台[简称:智能网联监控平台]V1.0公司2023SR05216682022.01.10原始取得
2自动驾驶车辆混合交通流局部道路运行效能分析器软件[简称:TFAnalyzer]V1.0公司2021SR05076752020.12.20原始取得
3基于数据融合的交通智能感知与云控平台软件V1.0公司2023SR08438832023.05.22原始取得
4封闭场地气象多级可调模拟平台环境数据采集系统[简称:数据采集系统]V1.0公司2025SR15924642025.02.14原始取得
5基于数字孪生的交通场景设计建模软件[简称:数字交通仿真软件]V1.0公司2022SR11139162022.06.01原始取得
6智能数字化试验场管理系统[简称:试验场管理系统]V1.0公司2023SR04910482022.10.30原始取得

4、专利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有效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ZL201620533985.9公司一种防溜车系统发明专利2016.6.2-2026.6.1原始取得
2ZL202410438986.4公司一种自适应剪枝智能网联车辆轨迹控制方法和系统发明专利2024.04.12-2044.04.12原始取得
3ZL202410266172.7公司爆胎试验装置和爆胎试验系统发明专利2024.03.08-2044.03.08原始取得
4ZL202210462890.2公司一种轿车轮胎纵向水漂试验方法发明专利2022.04.28-2042.04.28原始取得
5ZL202110792316.9公司一种智能网联汽车多功能试验系统及其试验方法发明专利2021.07.13-2041.07.14原始取得
6ZL202011468143.7公司一种自动驾驶汽车参与的混合交通系统效能评估方法发明专利2020.12.14-2040.12.14原始取得

1-1-109

序号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有效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7ZL202010831914.8公司一种轮胎爆胎测试平台发明专利2020.08.18-2040.08.18原始取得
8ZL201911236112.6公司一种乘用车极限强度冲击试验平台辅助装置发明专利2019.12.05-2039.12.05原始取得
9ZL201710858648.6公司智能网联测试系统发明专利2017.09.21-2037.09.21原始取得
10ZL201410273024.4公司一种消除轮胎纵向力偏移的纵滑试验方法发明专利2014.6.18-2034.6.17继受取得
11ZL202210543233.0极限检验中心一种节能环保且便于维护的汽车环境仓及其使用方法发明专利2022.05.19-2042.05.19原始取得
12ZL201310291440.2极限检验中心一种轮胎压力监测系统实车性能测试系统发明专利2013.07.12-2033.07.12原始取得
13ZL202421331373.2公司防护平台实用新型2024.06.12-2034.06.11原始取得
14ZL202323477412.8公司一种用于道路试验的目标拖拽装置实用新型2023-12.20-2033.12.20原始取得
15ZL202323228621.9公司一种用于汽车试验场的多功能道路清理车实用新型2023.11.29-2033.11.29原始取得
16ZL202323077158.2公司一种智能轮胎测试用气门嘴装置实用新型2023.11.14-2033.11.14原始取得
17ZL202321805944.7公司一种整车道路试验用挂车实用新型2023.07.10-2033.07.10原始取得
18ZL202321025980.1公司一种结构可变商用车试验货厢实用新型2023.04.28-2033.04.28原始取得
19ZL202320709851.8公司一种汽车试验路面石子撒播铺平装置实用新型2023.04.03-2033.03.08原始取得
20ZL202320276300.7公司一种拉线位移传感器的安装结构实用新型2023.02.21-2033.02.21原始取得
21ZL202320120686.2公司一种汽车底盘部件力学拉压标定工装实用新型2023.02.01-2033.02.01原始取得
22ZL202223212771.6公司一种带防护功能的虚拟现实手柄实用新型2022.11.29-2032.11.29原始取得
23ZL202222464165.7公司一种汽车底盘误用工况试验平台实用新型2022.09.16-2032.09.16原始取得
24ZL202222208430.5公司一种检测汽车舒适性的路面装置实用新型2022.08.23-2032.08.23原始取得
25ZL202222164342.X公司一种汽车零件防水性测试装置实用新型2022.08.17-2032.08.17原始取得
26ZL202221815500.7公司一种商用车试验用配载块实用新型2022.07.13-2032.07.13原始取得
27ZL202221657076.8公司一种汽车制动管路的阻断装置实用新型2022.06.28-2032.06.28原始取得

1-1-110

序号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有效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8ZL202220591226.3公司一种固定装置及路面路谱采集设备实用新型2022.03.17-2032.3.18原始取得
29ZL202220540373.8公司一种轮胎道路测试用水膜仪实用新型2022.03.11-2032.03.11原始取得
30ZL202220400454.8公司一种加速度传感器的安装结构实用新型2022.02.25-2032.02.28原始取得
31ZL202121590217.4公司一种智能网联汽车多功能试验系统实用新型2021.07.13-2031.07.13原始取得
32ZL202120337068.4公司一种轮胎赛道防撞墙实用新型2021.02.06-2031.02.06原始取得
33ZL202120193583.X公司一种汽车零部件力学拉压标定台架系统实用新型2021.01.22-2031.01.22原始取得
34ZL202021726103.3公司一种轮胎爆胎测试平台实用新型2020.08.18-2030.08.18原始取得
35ZL202021325300.4公司一种U型整车强化腐蚀试验标准片安装装置实用新型2020.07.08-2030.07.08原始取得
36ZL202020333975.7公司一种特殊路面多维度调节测量设备实用新型2020.3.17-2030.3.16原始取得
37ZL201922158575.7公司一种乘用车极限强度冲击试验平台辅助装置实用新型2019.12.5-2029.12.4原始取得
38ZL201921458437.4公司一种驾驶模拟实验平台实用新型2019.9.3-2029.9.2原始取得
39ZL201920808382.9公司一种轮胎的道路测试平台实用新型2019.5.30-2029.5.29原始取得
40ZL201821307204.X公司一种整车强化腐蚀试验标准片挂板实用新型2018.8.14-2028.8.13原始取得
41ZL201820672459.X公司车道线采集装置及系统实用新型2018.5.4-2028.5.3原始取得
42ZL201820623696.7公司仿真行人及汽车测试系统实用新型2018.4.27-2028.4.26原始取得
43ZL201820292572.5公司一种汽车动力电池外部火烧试验装置实用新型2018.3.2-2028.3.1原始取得
44ZL201721602845.3公司一种汽车试验用低附沥青路面实用新型2017.11.27-2027.11.26原始取得
45ZL201721604809.0公司一种车辆ABS道路测试用出水装置实用新型2017.11.27-2027.11.26原始取得
46ZL201721604022.4公司一种汽车极限工况试验装置实用新型2017.11.27-2027.11.26原始取得
47ZL201721606506.2公司一种共轨压力传感器实用新型2017.11.27-2027.11.26原始取得
48ZL201721222146.6公司一种动力单元及移动测试平台实用新型2017.9.21-2027.9.20原始取得
49ZL201721222149.X公司一种承载单元及移动测试平台实用新型2017.9.21-2027.9.20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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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有效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50ZL201721071581.3公司大容量可回收式盐水喷射试验装置及系统实用新型2017.8.24-2027.8.23原始取得
51ZL201721071585.1公司盐雾试验汽车车身放置装置实用新型2017.8.24-2027.8.23原始取得
52ZL201720538737.8公司用于轮胎充气的防爆笼实用新型2017.5.12-2027.5.11原始取得
53ZL201720280035.4公司测试路面用打磨拖车及打磨车实用新型2017.3.21-2027.3.20原始取得
54ZL201620545266.9公司孔端部倒角加工系统实用新型2016.6.7-2026.6.6原始取得
55ZL202421593660.0极限检验中心一种汽车转鼓试验环境仓实用新型2024.07.08-2034.07.08原始取得
56ZL202322703233.5极限检验中心一种汽车腐蚀环境仓用喷雾装置实用新型2023.10.10-2033.10.10原始取得
57ZL202322537444.6极限检验中心一种汽车腐蚀环境仓用循环风机实用新型2023.09.19-2033.09.19原始取得
58ZL202323031731.6极限检验中心一种汽车轮胎安装辅助支架实用新型2023.11.10-2033.11.10原始取得
59ZL202322703235.4极限检验中心一种汽车腐蚀环境仓用加热装置实用新型2023.10.10-2033.10.10原始取得
60ZL202322195587.3极限检验中心一种汽车试验环境仓用温度调节系统实用新型2023.08.16-2033.08.16原始取得
61ZL202322235558.5极限检验中心一种汽车测试环境仓用车体固定装置实用新型2023.08.21-2033.08.21原始取得
62ZL202221799387.8极限检验中心一种提升油罐车装卸安全性的油气回收系统实用新型2022.07.12-2032.07.12原始取得
63ZL201821053299.7极限检验中心一种新型轮胎爆胎模拟放气装置实用新型2018.07.04-2028.07.04原始取得
64ZL201721722828.3极限检验中心一种电动车整车B级闭合回路的绝缘测试设备实用新型2017.12.12-2027.12.12原始取得
65ZL201721351123.5极限检验中心一种汽车自主紧急制动系统测试目标台车实用新型2017.10.19-2027.10.19原始取得
66ZL201721283169.8极限检验中心一种用于机动车PEMS设备一致性比对试验的采样管实用新型2017.09.30-2027.09.30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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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有效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67ZL201721350653.8极限检验中心一种汽车主动安全系统性能测试的充气仿真目标车实用新型2017.10.19-2027.10.19原始取得
68ZL201720319088.2极限检验中心一种机动车辆行车制动响应时间快速测试系统实用新型2017.03.29-2027.03.29原始取得
69ZL201620094346.7极限检验中心一种汽车前视野区域测试装置实用新型2016.01.29-2026.01.29原始取得

5、域名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拥有以下1项域名:

权利人域名ICP备案证号注册日期到期日
公司capg.com.cn苏ICP备20000129号-12013.4.112031.4.11

(三)受许可使用的资产

1、受许可使用的商标

2023年5月16日、2025年11月15日,控股股东中汽中心与公司及极限检验中心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将以下商标许可给公司及极限检验中心使用:

序号商标国际分类号注册号授权期限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1956036905(公司) 2023.05.16-2033.03.20 (极限检验中心)2025.11-11-2035.11.10传感器,温感传感器,可下载的手机应用软件
21250260680(公司) 2023.05.16-2031.08.20 (极限检验中心)2025.11-11-2035.11.10车身,陆地车辆变速箱,气囊(汽车安全装置),汽车车轮,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儿童安全座(运载工具用),自动驾驶汽车,汽车轮胎,小汽车,电动车
33550265858(公司) 2023.05.16-2031.06.13 (极限检验中心)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选择方面的商业信息和建议,市场分析和研究服务,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进出口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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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商标国际分类号注册号授权期限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2025.11-11-2035.11.10理,通过互联网提供商业信息服务,会计,商业文档管理,人员招收,市场营销,商业评估
4373609616(公司) 2023.05.16-2035.09.13 (极限检验中心)2025.11-11-2035.11.10建筑施工监督,建筑,车辆服务站,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工程进度查核,室内装潢修理,供暖设备的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的安装与修理,车辆保养和修理
54150265871(公司) 2023.05.16-2031.07.20 (极限检验中心)2025.11-11-2035.11.10在线提供非下载的综合性杂志,通过全球计算机网络出版网站编辑内容,组织体育比赛,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组织文化活动,传授技术(培训),微缩摄影,提供不可下载的在线视频,视频制作,摄影报道
6413609619(公司) 2023.05.16-2035.03.20 (极限检验中心)2025.11-11-2035.11.10培训,安排和组织培训班,安排和组织会议,图书出版,在线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出版,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安排和组织专家讨论会,安排和组织研讨会,讲课,实际培训(示范)
7433609618(公司) 2023.05.16-2035.09.20 (极限检验中心)2025.11-11-2035.11.10备办宴席,酒吧,饭店,住所(旅馆、供膳寄宿处),咖啡馆
84550245461(公司) 2023.05.16-2031.08.20 (极限检验中心)2025.11-11-2035.11.10工厂安全检查,安全系统监控,律师服务,调节(法律服务),法律支持服务,诉讼咨询,知识产权咨询,司法辩护服务,关于响应招标的法律建议,工业产权许可
9353609617(公司) 2023.05.16-2028.05.06广告,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经济预测,市场调查,商业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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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商标国际分类号注册号授权期限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极限检验中心)2025.11-11-2035.11.10统计资料,推销(替他人),贸易业务的专业咨询,市场研究,商业调查
10423609615(公司) 2023.05.16-2035.08.27 (极限检验中心)2025.11-11-2035.11.10

技术研究,科研项目研究,质量检测,质量评估,质量体系认证,研究与开发(替他人),车辆性能检测,建筑咨询,建筑制图,主持计算机站(网站)

注:中汽中心已就前述商标的使用许可进行了备案。

2、土地承包经营权

2013年11月,公司与大丰港管委会签署《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公司承包位于公司试验场红线内的4,000亩土地发包给公司,承包期限为50年,上述承包土地对应的国有土地证分别为大土(38)国用(2012)第186号、(2013)第3693号国有土地证。公司与大丰港管委会、海城实业于2020年5月签署《协议书》,确认第186号土地证已变更为苏(2016)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01267号《不动产权证》,权利人变更为海城实业,第186号土地证权利人变更不影响《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及履行,海城实业承继大丰港管委会在《土地承包合同》约定除收取第186号土地证土地承包款之外的权利及义务。

2022年4月,大丰港管委会、海城实业与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由海城实业将其享有合法完整的土地使用权的位于大丰区大丰港分界河北侧的2,198.35亩农用地发包给公司。所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苏(2021)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11037号,承包期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72年3月31日。

3、湖面使用权

为筹建极限检验中心冰面试验场,中汽中心与内蒙古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分别于2012年及2015年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书》及《<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补充协议》,租赁位于牙克石高新区内的面积74万平方米的下凤湖(现极限检验中心二号湖场地)以及41万平方米的4号测试场(上凤湖北部,现极限检验中心一号湖场地)。根据双方约定,湖面租赁期限为30年。

在此基础上,实际租赁主体极限检验中心与牙克石亚洲太平洋地区冬季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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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测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26日签订《上凤4号湖及下凤湖租赁补充协议》,于2021年2月8日签订《〈上凤4号湖及下凤湖租赁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租金及支付等相关事宜。

十、特许经营权和经营资质情况

(一)特许经营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二)经营资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资质如下表所示:

序号主体证照名称证照编号颁发部门有效 期限
1公司受认可的公告检验场地中机函[2016]85号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受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委托)2016年2月22日颁发,无截止期限
2公司受认可的公告检验场地中机函[2015]145号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受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委托)2015年5月21日颁发,无截止期限
3公司受认可的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验用场地交汽节能[2016]11号交通部汽车运输节能技术服务中心2016年7月8日颁发,无截止期限
4公司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ISO/IEC 17025:2017)CNASL927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2022.08.22-2028.08.21
5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9490-2013标准)18123IP0142R1M中规(北京)认证公司2023.03.31-2025.12.30
6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19001-2016/ISO9001:2015标准)00924Q11129R2M长城(天津)质量保证中心有限公司2024.07.08-2027.07.01
7公司受认可的湿抓地测试场地150500125、150500225Luxcontrol S.A.2025.04.19-2027.02.20
8公司受认可的轮胎噪声路面150500323、150500423Luxcontrol S.A.2025.09.22-2027.09.21
9公司受认可的实验室/CELACK2016年11月17日颁发,无截止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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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主体证照名称证照编号颁发部门有效 期限
10公司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证书-盐城市(中汽股份)汽车道路试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YCF2023018盐城市科学技术局2024.03.05-2027.03.04
11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证书ISO 14001:201512 104 60484 TMST?V S?D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认证部2023.08.27-2026.08.26
12公司能源管理体系证书ISO 50001:20181234060484TMST?V S?D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认证部2023.07.14-2026.07.13
13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ISO 45001:201812 117 60484 TMST?V S?D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认证部2023.08.27-2026.08.26
14公司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海关编码:3209963685盐城海关2015年2月11日颁发,无截止期限
15中汽研酒店食品经营许可证JY23209820160279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11.21-2028.11.30
16中汽研酒店特种行业许可证大公特许字[2015]第001号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2015年9月30日颁发,无截止期限
17中汽研酒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大公消安检字[2014]第0041号大丰市公安消防大队2014年12月22日颁发,无截止期限
18极限检验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200008344406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11.16-2026.11.15
19极限检验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L13809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2020.11.04-2026.11.03
20极限检验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国家高寒机动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10008344405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08.23-2026.11.15

经核查,公司具备生产经营所需的资质和许可,相关资质和许可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十一、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十二、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设立经营机构从事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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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活动。

十三、报告期内分红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内容规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及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现金分红比例: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形下,公司每年可以采取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10%,各年度具体分红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资金使用情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提出预案,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现金分红条件是指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良好,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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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净资产的10%。

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根据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还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四)发行股票股利的条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等情况,在确保足额现金红利分配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但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的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2、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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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3、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4、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序后同意实施的,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交股东会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投票、互动易、公司网站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且该等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同时,就该等议案公司必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应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会审议该等议案时,公司应当提供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件等)为公众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七)下属企业利润分配事宜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应加强下属企业分红管理,以提高母公司现金分红能力。对于公司的下属企业,公司应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促使其及时进行利润分配以使得利润分配的金额满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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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现金分红的需求。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2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人民币(含税)。

(3)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6元人民币(含税)。

(3)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4元人民币(含税)。

2、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坚持以现金分红方式给予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为股东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27,373.67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15,795.92万元的173.30%,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0,182.4710,050.247,140.96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6,665.3516,496.1114,226.29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61.10%60.92%50.2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27,373.67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15,79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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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173.30%

十四、最近三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及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债券的情况。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226.29万元、16,496.11万元、16,665.35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5,795.92万元。本次可转换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3,904.00万元(含本数),参考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1-1-122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和相关的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以下分析所涉及的数据及口径若无特别说明,均依据的是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公司披露的未经审计的2025年1-9月财务报告,按合并报表口径披露。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天职国际对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职业字[2023]15492号、天职业字[2024]20006号和天职业字[2025]9002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2025年9月,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极限检验中心100%股权,极限检验中心成为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下述财务数据及相关分析中,2025年1-9月为合并极限检验中心数据口径。

以下财务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832.7720,347.8015,529.0816,201.69
交易性金融资产38,686.2839,189.4449,239.7953,261.45
应收票据1,196.91401.6940.06273.76
应收账款29,470.5115,182.7712,908.8312,674.51
应收款项融资1,375.31998.80960.631,251.98
预付款项524.20254.27146.39132.27
其他应收款249.59342.62210.81125.48
存货137.0288.29123.05137.31

1-1-123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合同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163.782,951.5321,533.7038,618.66
流动资产合计81,636.3879,757.20100,692.35122,677.1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95,519.53188,478.3098,766.36103,562.91
在建工程10,426.889,798.3578,245.0323,501.96
使用权资产1,106.79-87.546.63
无形资产55,260.4354,299.7655,656.5255,296.25
开发支出---133.48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833.30893.89672.25186.36
递延所得税资产7,512.097,208.726,988.726,538.69
其他非流动资产1,559.091,124.821,794.14251.68
非流动资产合计272,218.10261,803.84242,210.57189,477.97
资产总计353,854.49341,561.03342,902.92312,155.0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160.00-
应付账款26,532.9723,563.4127,691.658,643.3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379.942,060.651,756.262,119.45
应付职工薪酬908.85616.26565.64484.81
应交税费1,662.781,501.811,274.771,177.91
其他应付款1,449.65481.36487.92477.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9.11-
其他流动负债20.4412.9722.3722.56
流动负债合计32,954.6328,236.4632,047.7212,925.9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1-1-124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租赁负债1,305.50---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27,385.8728,009.5728,836.1826,577.39
递延所得税负债276.70-13.130.99
非流动负债合计28,968.0628,009.5728,849.3126,578.39
负债合计61,922.6956,246.0360,897.0339,504.3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132,390.00132,240.00132,240.00132,240.00
其它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109,838.65112,034.83112,034.83112,034.83
减:库存股550.21---
专项储备----
其它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6,763.696,763.695,104.073,380.02
未分配利润43,489.6634,276.4832,626.9924,995.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91,931.80285,315.00282,005.89272,650.73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291,931.80285,315.00282,005.89272,650.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53,854.49341,561.03342,902.92312,155.06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 年度2023 年度202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3,450.8740,010.5735,673.1332,471.58
其中:营业收入43,450.8740,010.5735,673.1332,471.58
二、营业总成本26,303.4921,819.0919,038.5818,717.77
其中:营业成本17,115.5311,068.619,821.3910,065.26
税金及附加942.181,140.601,248.331,046.00
销售费用607.72654.96450.15308.45
管理费用6,428.807,773.296,407.986,456.98
研发费用1,206.321,397.431,389.791,125.53
财务费用2.95-215.80-279.06-284.45
其中:利息费用42.410.803.94109.63

1-1-125

项目2025年1-9月2024 年度2023 年度2022 年度
利息收入43.00243.44300.88402.37
加:其他收益982.56976.08751.931,090.8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59.951,135.112,042.021,470.2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2.10-53.59-121.67210.2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30-980.26-54.07-23.1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31.358.0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8,776.3619,270.1819,260.8316,502.08
加:营业外收入12.3317.308.18273.04
减:营业外支出17.9245.4968.9143.0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8,770.7719,241.9919,200.0916,732.07
减:所得税费用2,777.752,576.632,703.972,505.7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5,993.0316,665.3516,496.1114,226.2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5,993.0316,665.3516,496.1114,226.2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993.0316,665.3516,496.1114,226.29
2、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5,993.0316,665.3516,496.1114,226.29

1-1-126

项目2025年1-9月2024 年度2023 年度2022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5,993.0316,665.3516,496.1114,226.2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120.130.120.11
(二)稀释每股收益0.120.130.120.1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 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4,809.8139,043.2737,596.0831,145.51
收到的税费返还-1,457.76907.23423.8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796.69637.293,319.331,175.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6,606.4941,138.3141,822.6332,745.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171.706,688.588,034.587,259.0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781.754,209.004,285.904,02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4,022.213,738.164,345.688,492.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383.802,239.722,677.701,296.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359.4616,875.4719,343.8621,068.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247.0324,262.8422,478.7811,676.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49,300.00205,900.00291,000.00116,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93.581,523.362,480.53845.0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393.7033.810.2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9,895.97207,427.06293,514.34116,845.3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0,820.5837,315.6839,454.4725,309.45
投资支付的现金148,700.00175,900.00270,100.00206,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1,145.4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27

项目2025年 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0,666.06213,215.68309,554.47231,309.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770.09-5,788.62-16,040.14-114,464.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58.00--119,890.83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58.00--119,990.8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335.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664.6413,360.087,140.963,167.3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77.2098.0078.4011,077.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541.8413,458.087,219.3617,580.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83.84-13,458.08-7,219.36102,410.4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506.905,016.14-780.72-376.75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339.4015,322.9616,103.6816,480.4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832.5020,339.1015,322.9616,103.68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994.6119,567.6214,903.5114,764.05
交易性金融资产38,686.2839,189.4449,239.7953,261.45
应收票据453.62401.6940.06273.76
应收账款25,312.3815,088.1612,856.2712,583.27
应收款项融资1,375.31998.80960.631,251.98
预付款项416.52254.05145.51131.89
其他应收款223.95382.36222.52198.10
存货94.2744.3762.4375.54

1-1-128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合同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000.452,923.5621,530.2138,584.74
流动资产合计74,557.4078,850.0499,960.92121,124.7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0,051.64300.00300.003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88,457.54188,335.7998,594.00103,356.44
在建工程10,426.889,798.3578,245.0323,501.96
使用权资产--87.546.63
无形资产53,992.2954,299.7655,656.5255,296.25
开发支出---133.48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793.41893.89672.25186.36
递延所得税资产7,143.387,208.726,988.726,538.69
其他非流动资产1,414.401,124.821,794.14251.68
非流动资产合计272,279.53261,961.33242,338.21189,571.49
资产总计346,836.93340,811.37342,299.13310,696.2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160.00-
应付账款23,002.6623,321.6827,520.348,368.27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332.782,034.641,745.442,088.38
应付职工薪酬676.85596.95546.81469.88
应交税费1,289.221,499.361,271.721,177.58
其他应付款1,025.99471.81474.18468.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9.11-
其他流动负债20.4412.9717.8120.70
流动负债合计28,347.9427,937.4031,825.4112,593.0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1-129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应付债券----
租赁负债----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27,216.8228,009.5728,836.1826,577.39
递延所得税负债--13.130.99
非流动负债合计27,216.8228,009.5728,849.3126,578.39
负债合计55,564.7755,946.9760,674.7239,171.4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132,390.00132,240.00132,240.00132,240.00
其它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111,090.29112,034.83112,034.83112,034.83
减:库存股550.21---
专项储备----
其它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6,763.696,763.695,104.073,380.02
未分配利润41,578.3933,825.8832,245.5223,869.99
所有者权益合计291,272.16284,864.40281,624.41271,524.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46,836.93340,811.37342,299.13310,696.26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 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33,902.6538,885.9634,656.2230,736.83
减:营业成本9,942.9010,077.168,538.458,479.51
税金及附加878.761,138.891,245.671,042.03
销售费用578.11657.12474.51333.18
管理费用6,012.157,710.266,693.376,539.15
研发费用1,027.121,397.651,389.791,125.72
财务费用-39.22-213.65-266.22-274.59
其中:利息费用-0.803.94109.63
利息收入40.36237.79283.72385.30
加:其他收益965.44975.89745.671,075.8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59.951,135.112,842.021,470.24

1-1-130

项目2025年 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2.10-53.59-121.67210.2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0.69-980.26-54.07-23.1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31.358.0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7,068.3119,197.0420,000.6716,225.06
加:营业外收入11.5417.298.16272.73
减:营业外支出14.8945.3667.2439.0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7,064.9619,168.9619,941.5916,458.71
减:所得税费用2,435.982,572.742,701.052,494.6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628.9816,596.2217,240.5413,964.0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14,628.9816,596.2217,240.5413,964.09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14,628.9816,596.2217,240.5413,964.09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 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5,343.9938,182.7136,416.6629,187.65
收到的税费返还-1,457.76906.21423.8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1.15630.693,290.571,139.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685.1440,271.1740,613.4430,750.9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201.836,084.746,901.315,833.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055.214,142.414,236.033,968.58
支付的各项税费3,494.223,705.424,322.668,433.2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14.752,232.112,670.551,273.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366.0116,164.6818,130.5619,509.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319.1324,106.4822,482.8811,241.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131

项目2025年 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49,300.00205,900.00291,000.00116,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93.581,523.363,280.53845.0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393.7033.8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9,895.97207,427.06294,314.34116,845.0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0,619.3237,313.9339,446.5125,244.64
投资支付的现金148,700.00175,900.00270,100.00206,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1,145.4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0,464.80213,213.93309,546.51231,244.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568.83-5,786.86-15,232.18-114,399.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58.00--119,890.8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58.00--119,990.8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335.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872.6213,360.087,140.963,167.3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8.0078.4011,077.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872.6213,458.087,219.3617,580.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14.62-13,458.08-7,219.36102,410.48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564.324,861.5431.34-747.37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558.9314,697.3914,666.0515,413.4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994.6119,558.9314,697.3914,666.05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

1-1-132

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认原则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公司进行重新评估。

2、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如下:

序号公司 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1江苏中汽研酒店有限公司2014-11-041,000万元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按餐饮服务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会议服务;健身服务;停车服务;洗衣服务;卷烟、雪茄烟、日用品(除电动三轮车)、预包装食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2015-05-188,500万元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三)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1-1-133

3、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方式成立时间/ 股权取得时点出资额持股 比例
1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现金收购2025年9月22日8,500万元100%

4、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无。

四、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022年度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公司自2022年12月13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上述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2023年度

2022年12月13日,财政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16号,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施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政策调增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金额133,664.46元,调增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金额131,310.98元,调减合并利润

1-1-134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表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12,296.68元。 调增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金额9,943.20元,调减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金额9,943.20元。 调增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金额133,664.46元,调增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金额131,310.98元,调减利润表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12,296.68元。 调增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金额9,943.20元,调减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金额9,943.20元。

3、2024年度

公司无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4、2025年1-9月

公司无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差错更正。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比率(倍)2.482.823.149.49
速动比率(倍)2.472.823.149.4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6.02%16.42%17.73%12.61%
资产负债率(合并)17.50%16.47%17.76%12.66%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702.672.692.71
存货周转率(次/年)151.93104.7475.4480.53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120.120.110.1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27,684.6927,639.8425,601.7123,041.45

1-1-13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0.120.180.170.0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090.04-0.01-0.0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5,993.0316,665.3516,496.1114,226.2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13,454.5814,910.8614,244.9511,633.0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212.162.132.06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2.78%3.49%3.90%3.47%

注: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除另有说明,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9、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稀释
2025年1-9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33%0.120.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48%0.100.10
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86%0.130.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25%0.110.11
2023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95%0.120.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14%0.110.11
2022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00%0.11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91%0.090.09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1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 年度2023 年度202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8.43-27.88-32.01-38.7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57.70969.99651.491,350.8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652.051,081.521,920.351,680.5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4.215.0019.5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1,155.9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471.05-20.668.77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100.44-
减:所得税影响额222.31284.38373.45427.70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2,538.451,754.502,251.162,593.21

1-1-137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81,636.3823.07%79,757.2023.35%100,692.3529.36%122,677.1039.30%
非流动资产272,218.1076.93%261,803.8476.65%242,210.5770.64%189,477.9760.70%
资产总计353,854.49100.00%341,561.03100.00%342,902.92100.00%312,155.0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12,155.06万元、342,902.92万元、341,561.03万元和353,854.49万元,公司资产总额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随业务经营稳步增加。

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7,832.779.59%20,347.8025.51%15,529.0815.42%16,201.6913.21%
交易性金融资产38,686.2847.39%39,189.4449.14%49,239.7948.90%53,261.4543.42%
应收票据1,196.911.47%401.690.50%40.060.04%273.760.22%
应收账款29,470.5136.10%15,182.7719.04%12,908.8312.82%12,674.5110.33%
应收款项融资1,375.311.68%998.801.25%960.630.95%1,251.981.02%
预付款项524.200.64%254.270.32%146.390.15%132.270.11%
其他应收款249.590.31%342.620.43%210.810.21%125.480.10%
存货137.020.17%88.290.11%123.050.12%137.310.11%
合同资产-0.00%-0.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2,163.782.65%2,951.533.70%21,533.7021.39%38,618.6631.48%
合计81,636.38100.00%79,757.20100.00%100,692.35100.00%122,677.1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122,677.10万元、100,692.35万

1-1-138

元、79,757.20万元和81,636.3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9.30%、

29.36%、23.35%和23.07%。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随着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入,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及占比逐年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库存现金0.790.520.200.21
银行存款7,831.7120,338.5815,482.7616,103.47
其他货币资金0.278.6946.1298.00
合计7,832.7720,347.8015,529.0816,201.69
占流动资产比重9.59%25.51%15.42%13.21%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为16,201.69万元、15,529.08万元、20,347.80万元和7,832.7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21%、15.42%、25.51%和9.59%。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大幅下降,主要系因收购极限检验中心以现金支付对价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8,686.2839,189.4449,239.7953,261.45
其中:股票45.2632.1040.0257.21
结构性存款38,641.0239,157.3449,199.7653,204.24
合计38,686.2839,189.4449,239.7953,261.45
占流动资产比重47.39%49.14%48.90%43.42%

报告期各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余额为53,261.45万元、49,239.79万元、39,189.44万元和38,686.2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42%、48.90%、

1-1-139

49.14%和47.39%,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结构性存款,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短的结构性存款。

(3)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应收款项融资1,375.31998.80960.631,251.98
--银行承兑汇票1,375.31998.80960.631,251.98
应收账款29,470.5115,182.7712,908.8312,674.51
合计30,845.8316,181.5713,869.4613,926.49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13,926.49万元、13,869.46万元、16,181.57万元和30,845.83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35%、13.77%、20.29%和37.78%。具体分析如下:

1)应收账款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应收账款余额30,598.6916,635.7113,381.5213,093.12
坏账准备1,128.171,452.94472.68418.61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9,470.5115,182.7712,908.8312,674.51
坏账平均计提比例3.69%8.73%3.53%3.20%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36.10%19.04%12.82%10.33%
营业收入43,450.8740,010.5735,673.1332,471.58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70.42%41.58%37.51%40.32%

① 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3,093.12万元、13,381.52万元、16,635.71万元和30,598.6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32%、

37.51%、41.58%和70.42%。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大幅增加,系部

1-1-140

分客户结算周期所致,部分客户存在年末结算业务款项情况,使得年末应收账款金额相对较小、三季度末应收账款金额相对较大,应收账款季度末与年末的变化情况与部分客户的结算惯例相符;此外,2025年9月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极限检验中心,极限检验中心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亦导致报告期末应收账款金额有所增加。

②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29,548.9796.57%15,218.2291.48%12,795.5095.62%12,690.4996.92%
1-2年381.251.25%908.965.46%188.931.41%18.790.14%
2-3年614.962.01%127.260.76%18.240.14%60.040.46%
3年以上53.510.17%381.262.29%378.842.83%323.802.47%
合计30,598.69100.00%16,635.71100.00%13,381.52100.00%13,093.1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于1年以内,占比分别为

96.92%、95.62%、91.48%和96.57%。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周转天数为

134.56天、135.44天、136.92天和215.23天。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实力雄厚的汽车整车企业、零部件企业、检测机构及轮胎企业等,客户信用情况良好,结算较为及时,公司长账龄应收账款占比较小,公司应收账款不存在重大回收风险。

③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均采用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和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相结合的坏账计提方法。公司结合客户的经营情况、诉讼情况,综合评估其还款意愿及还款能力,对个别客户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应收余额坏账准备应收余额坏账准备应收余额坏账准备应收余额坏账准备

1-1-141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应收余额坏账准备应收余额坏账准备应收余额坏账准备应收余额坏账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20.51996.381,416.321,392.19455.15455.15416.08416.0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9,578.18131.8015,219.3960.7512,926.3617.5312,677.042.53
1年以内29,297.8248.4614,885.1624.2912,737.435.8212,676.492.52
1-2年134.3314.47332.9435.86188.9311.710.550.01
2-3年146.0268.861.290.61----
3年以上-------
合计30,598.691,128.1716,635.711,452.9413,381.52472.6813,093.12418.61

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客户资质较好,公司不存在长期未收回的大额应收款项,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④与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账面 余额计提 比率账面 余额计提 比率账面 余额计提 比率账面 余额计提 比率
中国汽研未披露未披露188,936.9510.73%112,082.2011.38%93,040.528.24%
中机认检未披露未披露26,985.6610.45%19,587.3513.28%14,135.868.72%
平均值--107,961.3110.59%65,834.7712.33%53,588.198.48%
发行人30,598.693.69%16,635.718.73%13,381.523.53%13,093.123.20%

注:数据来源于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基本在1年以内,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6.92%、95.62%、91.48%和96.57%,公司不存在长期未收回的大额应收款项。此外,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整车、零部件、检测机构头部企业,客户集中度较高,客户信用资质、财务状况和抗风险能力较好,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业务模式、服务内容、客户群体及集中度、账龄结构等方面并不完全相同,因此,公司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相关计提情况与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具备合理性。

1-1-142

⑤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客户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重
2025年9月30日中汽中心4,671.6915.27%
吉利集团4,232.3913.83%
比亚迪3,657.6111.95%
小米汽车2,376.207.77%
奇瑞集团2,311.427.55%
合计17,249.3156.37%
2024年12月31日吉利集团3,149.1918.93%
中汽中心2,720.3016.35%
奇瑞集团1,869.4711.24%
比亚迪1,566.649.42%
小米汽车1,548.389.31%
合计10,853.9965.25%
2023年12月31日吉利集团4,231.5831.62%
中汽中心1,491.2511.14%
奇瑞集团1,290.459.64%
比亚迪1,280.869.57%
蔚来控股678.435.07%
合计8,972.5767.04%
2022年12月31日吉利集团3,944.0930.12%
比亚迪1,442.6811.02%
中汽中心1,371.6110.48%
奇瑞集团1,199.179.16%
华人运通投资有限公司983.177.51%
合计8,940.7268.2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占比分别为68.29%、67.04%、

65.25%和56.37%。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与客户结构匹配,且对客户的信用政策不存在重大变化,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公司上述应收账款对象资信状况较好,存在坏账风险的可能性较小。

1-1-143

2)应收款项融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1,251.98万元、960.63万元、998.80万元和1,375.31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02%、0.95%、

1.25%和1.68%。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132.27万元、146.39万元、254.27万元和524.2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1%、0.15%、0.32%和0.64%,金额及占比较小,主要为公司预付供应商的采购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预付账款账龄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480.7491.71%223.7487.99%139.2695.13%132.27100.00%
1-2年41.467.91%30.5312.01%7.134.87%-0.00%
2-3年2.000.38%-0.00%-0.00%-0.00%
3年以上-0.00%-0.00%-0.00%-0.00%
合计524.20100.00%254.27100.00%146.39100.00%132.2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客户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账款余额比重
2025.9.30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33.3444.51%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盐城供电分公司66.0212.6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伦贝尔销售分公司60.0011.45%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36.036.8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19.463.71%
合计414.8679.14%
2024.12.31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6.5437.97%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盐城供电分公司40.3115.85%

1-1-144

期间客户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账款余额比重
南京智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7.116.73%
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12.955.09%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盐城大丰石油分公司12.725.00%
合计179.6370.64%
2023.12.3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32.5622.24%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盐城供电分公司30.7220.9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盐城销售分公司25.9117.70%
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12.958.85%
南京万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11.898.12%
合计114.0477.90%
2022.12.3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27.0420.45%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24.1918.29%
江苏悦达汽车科创园有限公司17.9813.59%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盐城供电分公司12.369.34%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11.208.47%
合计92.7870.14%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保证金181.2772.63%269.3478.61%100.1747.52%100.1779.84%
押金、定金37.4315.00%20.616.02%20.919.92%23.6118.82%
代垫施工方费用29.8011.94%51.5715.05%67.4331.99%1.661.32%
代扣代缴社保款1.090.44%1.090.32%0.790.37%0.030.03%
待取得进项税----21.5110.20%--
合计249.59100.00%342.62100.00%210.81100.00%125.48100.00%
减: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249.59100.00%342.62100.00%210.81100.00%125.48100.00%

报告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5.48万元、210.81万元、

1-1-145

342.62万元和249.59万元,占同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0%、0.21%、

0.43%和0.31%,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关联方款项的情况。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7.855.73%1.772.00%-0.00%-0.00%
周转材料16.2511.86%21.8224.71%31.8225.86%27.3519.92%
库存商品112.9282.41%64.7173.29%91.2374.14%109.9680.08%
账面余额137.02100.00%88.29100.00%123.05100.00%137.3110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净额137.02100.00%88.29100.00%123.05100.00%137.3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由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及原材料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37.31万元、123.05万元、88.29万元和

137.02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11%、0.12%、0.11%和0.17%,公司存货金额及占比较小,报告期内保持基本稳定,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待抵扣进项税额2,027.692,951.531,200.70933.04
预缴企业所得税---1.05
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20,333.0037,684.57
待认证进项税136.09---
合计2,163.782,951.5321,533.7038,618.6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余额分别为38,618.66万元、21,533.70万元、2,951.53万元和2,163.7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1.48%、

21.39%、3.70%和2.65%。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其他流动资金期末余额较大,主要为相应年度末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金额较大所致。除一年内到期的定期

1-1-146

存款外,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额。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资产195,519.5371.82%188,478.3071.99%98,766.3640.78%103,562.9154.66%
在建工程10,426.883.83%9,798.353.74%78,245.0332.30%23,501.9612.40%
使用权资产1,106.790.41%--87.540.04%6.630.00%
无形资产55,260.4320.30%54,299.7620.74%55,656.5222.98%55,296.2529.18%
开发支出------133.480.07%
长期待摊费用833.300.31%893.890.34%672.250.28%186.360.10%
递延所得税资产7,512.092.76%7,208.722.75%6,988.722.89%6,538.693.45%
其他非流动资产1,559.090.57%1,124.820.43%1,794.140.74%251.680.13%
合计272,218.10100.00%261,803.84100.00%242,210.57100.00%189,477.9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189,477.97万元、242,210.57万元、261,803.84万元和272,218.1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0.70%、

70.64%、76.65%和76.93%。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组成。2022年以来公司非流动资产持续增长,主要系公司前次募投项目“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建设投产、以及公司收购极限检验中心100%股权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具体分析如下: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03,562.91万元、98,766.36万元、188,478.30万元和195,519.5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4.66%、

40.78%、71.99%和71.82%,占比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1-1-147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183,005.9593.60%180,721.0295.88%93,060.6594.22%97,375.6594.03%
通用设备1,919.080.98%1,476.900.78%637.770.65%759.400.73%
专用设备7,243.793.70%3,941.422.09%2,942.802.98%3,110.723.00%
其他固定资产3,350.711.71%2,338.961.24%2,125.142.15%2,317.152.24%
合计195,519.53100.00%188,478.30100.00%98,766.36100.00%103,562.91100.00%

2)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计提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一、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230,422.00221,267.76127,738.89127,528.27
通用设备3,234.322,176.851,189.501,209.09
专用设备12,541.458,429.236,768.476,690.33
其他固定资产8,306.456,814.786,533.236,148.51
小计254,504.21238,688.61142,230.10141,576.20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47,416.0540,546.7334,678.2430,152.62
通用设备1,315.24699.95551.74449.69
专用设备5,297.664,487.813,825.673,579.61
其他固定资产4,955.744,475.824,408.103,831.36
小计58,984.6950,210.3243,463.7438,013.29
三、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通用设备----
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小计----
四、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183,005.95180,721.0293,060.6597,375.65

1-1-148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通用设备1,919.081,476.90637.77759.40
专用设备7,243.793,941.422,942.803,110.72
其他固定资产3,350.712,338.962,125.142,317.15
合计195,519.53188,478.3098,766.36103,562.91
成新率76.82%78.96%69.44%73.15%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运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与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及减值对比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具体折旧计提政策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构筑物(不含道路)3552.71
道路路基3552.71
混凝土道路路面2054.75
沥青道路路面1556.33
通用设备8511.88
专用设备8511.88
交通运输设备8511.88
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5519.00
仪器仪表8511.88
家具用具8511.88
文化体育设备8511.88
电器设备8511.88
其他1059.50

公司的折旧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名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注)
折旧 年限(年)残值率(%)折旧 年限(年)残值率(%)折旧 年限(年)残值率(%)折旧 年限(年)残值率(%)
中国汽研20-405.005-105.005-105.0055.00
中机认检10-405.005-165.005-85.003-155.00

1-1-149

名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注)
折旧 年限(年)残值率(%)折旧 年限(年)残值率(%)折旧 年限(年)残值率(%)折旧 年限(年)残值率(%)
发行人15-355.0085.008.005.005-105.00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注:上表中发行人的“房屋及建筑物”类房屋、构筑物及道路,“机械设备”含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基本一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合理谨慎。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减值政策一致,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制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将估计其可回收金额,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固定资产进行严格日常管理,及时处理无法使用或者报废的固定资产。公司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均保持良好运行。此外,公司所在行业发展前景良好,主营业务毛利率及产销率保持较高水平。综合上述因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重大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23,501.96万元、78,245.03万元、9,798.35万元和10,426.8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40%、

32.30%、3.74%和3.8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在建工程10,426.889,798.3578,245.0323,501.96
工程物资----
合计10,426.889,798.3578,245.0323,501.96

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10,062.3296.50%9,277.3694.68%71,481.0491.36%21,799.8692.76%

1-1-150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湿操控路和湿圆环路----5,817.907.44%1,519.756.47%
其他在建工程项目364.563.50%520.995.32%946.091.20%182.350.77%
合计10,426.88100.00%9,798.35100.00%78,245.03100.00%23,501.9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及变动主要为前次募投项目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建设及转固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在建工程均处于施工建设阶段,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固,不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无需计提相应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55,296.25万元、55,656.52万元、54,299.76万元和55,260.4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29.18%、22.98%、

20.74%和20.30%。

1)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各报告期末,土地使用权合计占无形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9.81%、99.32%、99.48%和99.6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土地使用权55,044.6199.61%54,019.6199.48%55,277.2699.32%55,190.3599.81%
专利权3.070.01%3.340.01%3.690.01%4.050.01%
软件212.750.38%276.810.51%375.560.67%101.850.18%
合计55,260.43100.00%54,299.76100.00%55,656.52100.00%55,296.25100.00%

1-1-151

2)无形资产摊销及减值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一、账面原值
土地使用权65,109.7262,882.6362,882.6361,560.11
专利权5.345.345.345.34
软件556.55546.06543.93202.49
小计65,671.6263,434.0363,431.8961,767.94
二、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10,065.118,863.027,605.366,369.75
专利权2.272.001.651.29
软件343.80269.25168.36100.64
小计10,411.199,134.277,775.376,471.68
三、减值准备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软件----
小计----
四、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55,044.6154,019.6155,277.2655,190.35
专利权3.073.343.694.05
软件212.75276.81375.56101.85
小计55,260.4354,299.7655,656.5255,296.2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重大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3)与可比公司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对比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名称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专利权
中国汽研40-50年5年10年
中机认检50年8-10年8-10年
发行人50年5年20年

公司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根据相应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或保护年限(专利)确定。目前公司账面无形资产为公司受让的“一

1-1-152

种消除轮胎纵向力偏移的纵滑试验方法”发明专利,按照发明专利的保护期20年确定摊销年限。综上,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期限合理谨慎。

(4)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公共设施建设使用费412.1149.46%406.6145.49%671.1799.84%180.4496.82%
道路维修费381.2945.76%487.2854.51%----
软件使用权----1.090.16%5.923.18%
充电岛长摊17.532.10%------
环境仓二期节能改造项目12.201.46%------
盐城基地环境仓一期改造款10.171.22%------
合计833.30100.00%893.89100.00%672.25100.00%186.3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186.36万元、672.25万元、

893.89万元和833.30万元,占同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0%、0.28%、

0.34%和0.31%,主要为公共设施建设使用费和道路维修费,与公司业务经营实际情况相符。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占公司各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较小。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6,538.69万元、6,988.72万元、7,208.72万元和7,512.09万元,占同期末非流动资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45%、

2.89%、2.75%和2.76%,主要为政府补助、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税会差异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形成。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1-1-153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1,559.091,124.821,318.0963.55
预付基建类款项--476.06188.13
合计1,559.091,124.821,794.14251.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分别为251.68万元、1,794.14万元、1,124.82万元和1,559.09万元,占同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13%、0.74%、0.43%和0.57%,主要为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二)负债状况分析

1、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金额及占总负债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32,954.6353.22%28,236.4650.20%32,047.7252.63%12,925.9532.72%
非流动负债28,968.0646.78%28,009.5749.80%28,849.3147.37%26,578.3967.28%
负债合计61,922.69100.00%56,246.03100.00%60,897.03100.00%39,504.3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9,504.33万元、60,897.03万元、56,246.03万元和61,922.69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72%、52.63%、50.20%和53.22%,占比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2、流动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160.000.50%--
应付账款26,532.9780.51%23,563.4183.45%27,691.6586.41%8,643.3066.87%
预收款项--------

1-1-154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同负债2,379.947.22%2,060.657.30%1,756.265.48%2,119.4516.40%
应付职工薪酬908.852.76%616.262.18%565.641.76%484.813.75%
应交税费1,662.785.05%1,501.815.32%1,274.773.98%1,177.919.11%
其他应付款1,449.654.40%481.361.70%487.921.52%477.923.7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9.110.28%--
其他流动负债20.440.06%12.970.05%22.370.07%22.560.17%
流动负债合计32,954.63100.00%28,236.46100.00%32,047.72100.00%12,925.9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合同负债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流动负债项目的变化情况分析如下: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应付基建工程款19,633.7221,771.3925,789.664,239.31
应付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款1,643.95325.111,018.243,101.85
应付商品及劳务款项5,234.581,452.96723.651,053.12
应付其他款20.7213.95160.11249.01
合计26,532.9723,563.4127,691.658,643.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分别为8,643.30万元、27,691.65万元、23,563.41万元和26,532.9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6.87%、

86.41%、83.45%和80.51%,主要为应付基建工程款。

(2)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预收账款----
合同负债2,379.942,060.651,756.262,119.45
合计2,379.942,060.651,756.262,119.45

1-1-155

(3)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应付职工薪酬908.85616.26565.64484.81
占流动负债比重2.76%2.18%1.76%3.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484.81万元、565.64万元、

616.26万元和908.85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3.75%、1.76%、2.18%和

2.76%,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随业务规模扩大和人员增加稳步增长,不存在异常变动情况。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企业所得税1,204.681,175.42895.92848.33
土地使用税217.75214.25214.25208.61
增值税134.841.53--
房产税73.6362.3758.4445.03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6.490.080.070.07
城市维护建设税8.960.080.070.07
个人所得税6.9833.5765.6066.39
印花税4.895.637.899.41
环境保护税4.558.9032.54-
合计1,662.781,501.811,274.771,177.9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的金额分别为1,177.91万元、1,274.77万元、1,501.81万元和1,662.78万元,分别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9.11%、3.98%、5.32%和5.05%,公司应交税费金额随业务经营发展稳步增加,不存在异常变动情况。

(5)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1-1-156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押金保证金494.21481.36487.92477.92
限制性股票回购550.21---
代付工资五险一金387.80---
其他17.43---
合计1,449.65481.36487.92477.9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477.92万元、487.92万元、

481.36万元和1,449.6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70%、1.52%、1.70%和4.40%。

3、非流动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租赁负债1,305.504.51%-0.00%-0.00%-0.00%
递延收益27,385.8794.54%28,009.57100.00%28,836.1899.95%26,577.391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276.700.96%-0.00%13.130.05%0.990.00%
合计28,968.06100.00%28,009.57100.00%28,849.31100.00%26,578.3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递延收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政府补助27,385.8728,009.5728,836.1826,577.39
合计27,385.8728,009.5728,836.1826,577.39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收益为取得的针对各类项目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补贴款16,800.4417,223.6117,478.7514,835.75
道路基础设施补贴4,219.474,436.224,725.225,014.23

1-1-157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盐城试验场一期基本建设项目)3,583.333,690.483,833.333,976.19
盐城市2017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型车排放实验室建设项目)389.29400.00414.29428.57
盐城市2015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盐城试验场一期基本建设项目贷款贴息)217.86224.29232.86241.43
基本建设土地补贴(大土(38)国用(2011)第401号土地)384.20392.17402.79413.41
基本建设土地补贴(大土(38)国用(2012)第167号土地)821.64838.37860.68882.98
基本建设土地补贴(苏2017大丰区不动产0002339号土地)190.68194.12198.71203.29
基本建设土地补贴[苏(2019)0010187号]378.50385.02393.73402.43
智能网联试验场数字孪生与智慧云控关键技术研发补贴--58.7260.00
智能汽车封闭场地及开放道路组合测试技术研究73.6582.8495.67-
智能汽车复杂场景数字-物理融合模拟测试技术研究157.77142.45141.44-
测试示范区协同创新的环境构建、运行组织与管理技术研究补贴---68.33
自动驾驶电动汽车封闭测试环境构建与场地测试技术研究补贴---50.78
纯电动汽车高寒性能测试评价认证体系的研究与应用(呼伦贝尔市级课题)16.28---
专项资金152.76---
合计27,385.8728,009.5728,836.1826,577.39

(三)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指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比率(倍)2.482.823.149.49
速动比率(倍)2.472.823.149.4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6.02%16.42%17.73%12.61%
资产负债率(合并)17.50%16.47%17.76%12.66%

1-1-158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27,684.6927,639.8425,601.7123,041.45
利息保障倍数(倍)443.5824,095.174,878.35153.62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注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注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注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注5: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12.66%、17.76%、16.47%和17.50%,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且基本保持稳定,具有较好的长期偿债能力。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9.49、3.14、2.82和2.48,速动比率分别为9.48、3.14、2.82和2.47,随前次募投项目等工程项目的建设投入,流动资产金额逐年下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例逐期下降,但整体仍保持较高水平,公司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对流动负债均有较好的覆盖,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整体而言,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比率(倍)中国汽研3.212.362.492.39
中机认检4.053.041.431.56
平均值3.632.701.961.98
发行人2.482.823.149.49
速动比率(倍)中国汽研2.992.192.352.23
中机认检4.053.041.431.56
平均值3.522.621.891.90
发行人2.472.823.149.48
资产负债率(合并)中国汽研27.72%25.76%23.85%22.88%
中机认检23.94%15.46%36.49%30.88%
平均值25.83%20.61%30.17%26.88%
发行人17.50%16.47%17.76%12.66%

注:数据来源于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1-1-159

综上,最近三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司具有较强偿债能力,主要系公司盈利能力较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较好,同时公司长期执行稳健的财务政策,在保证正常的经营活动所需的营运资金前提下,控制财务风险,使得其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较高,资产负债率水平相对较低。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指标如下: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702.672.692.71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215.23136.92135.44134.56
存货周转率(次/年)151.93104.7475.4480.53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注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71、2.69、2.67和1.70,呈小幅下降趋势;存货周转率分别为80.53、75.44、104.74和151.93,存货周转速度较快。

2、与可比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中国汽研未披露3.123.914.07
中机认检未披露3.574.474.67
平均值未披露3.344.194.37
发行人1.702.672.692.71
存货周转率(次)中国汽研未披露8.008.677.50
中机认检未披露468.33633.00不适用
平均值未披露238.17320.837.50
发行人151.93104.7475.4480.53

注:数据系根据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计算而得。

1-1-160

同行业公司存货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存货周转率差异较大。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公司,存货周转率介于同行业公司中国汽研和中机认检之间,不存在异常情况。

(五)财务性投资分析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

根据《适用意见第18号》:“(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7-1:“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2、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相关资产情况如下:

序号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万元)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交易性金融资产38,686.28其中45.26万元属于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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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万元)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务性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
3其他应收款249.59
4其他流动资产2,163.78
5其他非流动资产1,559.09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38,686.28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万元)
股票45.26
结构性存款38,641.02
合计38,686.28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结构性存款余额为38,641.02万元,其中本金38,5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明细如下:

序号机构产品名称产品类型本金 (万元)期末余额(万元)期限(天)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3,000.003,013.67100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7,500.0017,585.2992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3,000.003,012.7894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2,000.002,005.7690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5,500.005,515.0392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2,500.002,503.2690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3,000.003,003.6891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2,000.002,001.5390
合计38,500.0038,641.02-

上述结构性存款均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购买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较短,风险较小,流动性较高,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财务性投资范畴,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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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股票金额为45.26万元,系被动持有的众泰汽车(000980.SZ)股票,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0.02%。2021年12月27日众泰汽车发布《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根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公司获得10万元现金补偿及134,304 股众泰汽车股票。截至报告期末,该等被动持有的股票账面金额为45.26万元。

(2)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参股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

(3)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249.59万元,主要为保证金,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存在资金拆借,不存在对关联方等其他方的财务资助等情况,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
金额占比
保证金181.2772.63%
押金、定金37.4315.00%
代垫施工方费用29.8011.94%
代扣代缴社保款1.090.44%
合计249.59100%
减: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249.59100%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163.78万元,均为待抵扣进项税额及待认证进项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559.09万元,均为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包括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临时用地耕地占用税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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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3、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经营或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3)资金拆借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

(4)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况。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金融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涉及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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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七、经营成果分析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概览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43,450.8740,010.5735,673.1332,471.58
营业成本17,115.5311,068.619,821.3910,065.26
期间费用8,245.799,609.887,968.867,606.52
营业利润18,776.3619,270.1819,260.8316,502.08
利润总额18,770.7719,241.9919,200.0916,732.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93.0316,665.3516,496.1114,226.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54.5814,910.8614,244.9511,633.07

(二)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41,984.7096.63%37,953.5894.86%33,577.3894.13%29,758.5591.64%
其他业务收入1,466.173.37%2,057.005.14%2,095.755.87%2,713.038.36%
合计43,450.87100.00%40,010.57100.00%35,673.13100.00%32,471.5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2,471.58万元、35,673.13万元、40,010.57万元和43,450.87万元。公司主营业务为场地试验技术服务,其他业务收入包含租赁收入、餐饮住宿收入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9,758.55万元、33,577.38万元、37,953.58万元和41,984.7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整体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增幅较大,主要系合并极限检验中心营业收入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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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自身营业收入增长所致。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相较往年较高,主要原因为因为主营业务相较其他业务增长幅度较大且极限检验中心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推升公司整体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2,713.03万元、2,095.75万元、2,057.00万元和1,466.17万元,金额及占比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场地试验技术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41,984.70100%37,953.58100%33,577.38100%29,758.55100%
合计41,984.70100%37,953.58100%33,577.38100%29,758.55100%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国内41,984.70100%37,953.58100.00%33,577.38100.00%29,758.55100.00%
国外----------
合计41,984.70100%37,953.58100.00%33,577.38100.00%29,758.55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为内销,报告期内,内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为100.00%。

4、营业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季节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季度12,652.3929.12%6,774.7616.93%7,149.6320.04%5,995.6218.46%
二季度15,835.3936.44%10,377.2725.94%9,369.8526.27%8,216.32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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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三季度14,963.0934.44%10,186.0025.46%9,636.6327.01%9,343.2728.77%
四季度--12,672.5431.67%9,517.0126.68%8,916.3727.46%
合计43,450.87100.00%40,010.57100.00%35,673.13100.00%32,471.58100.00%

公司营业收入没有明显季节性波动。一季度受到节假日影响,收入相对于其他季度占比略低。

(三)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15,925.4493.05%9,390.0684.84%7,487.4776.24%7,568.3975.19%
其他业务成本1,190.096.95%1,678.5515.16%2,333.9223.76%2,496.8724.81%
合计17,115.53100.00%11,068.61100.00%9,821.39100.00%10,065.26100.00%

公司营业成本以主营业务成本为主,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5.19%、76.24%、84.84%和93.05%,与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7,568.39万元、7,487.47万元、9,390.06万元和15,925.44万元,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及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照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15,925.44100.00%9,390.06100.00%7,487.47100.00%7,568.39100.00%
合计15,925.44100.00%9,390.06100.00%7,487.47100.00%7,568.3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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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场地试验技术服务成本分别为7,568.39万元、7,487.47万元、9,390.06万元和15,925.44万元,随收入规模增长,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

3、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折旧摊销6,922.1243.47%6,263.3766.70%4,776.8663.80%4,671.4961.72%
人工977.666.14%706.437.52%805.6410.76%707.999.35%
动力1,528.559.60%1,550.6216.51%1,367.4918.26%1,612.1621.30%
外部场地协作费5,318.9333.40%------
其他1,178.177.40%869.649.26%537.487.18%576.747.62%
合计15,925.44100.00%9,390.06100.00%7,487.47100.00%7,568.39100.00%

2022年至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折旧摊销、人工、动力等构成。折旧摊销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1.72%、63.80%、66.70%,占比较为稳定。

2025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折旧摊销、人工、动力以及外部场地协协作费构成。外部场地协作费为极限检验中心承接的试验业务中,除自身场地进行高寒测试外,还使用其他试验场地进行高寒、高温、高原相关试验,产生的相关外部场地使用成本。

(四)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26,059.2698.95%28,563.5298.69%26,089.91100.92%22,190.1699.04%
其他业务毛利276.081.05%378.451.31%-238.17-0.92%216.1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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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26,335.34100.00%28,941.97100.00%25,851.74100.00%22,406.3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总额分别为22,406.32万元、25,851.74万元、28,941.97万元和26,335.34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毛利额是公司营业毛利的主要来源,占比分别99.04%、100.92%、98.69%和98.95%。2022年度至2025年1-9月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微利或者微负,主要原因为其他业务主要为场地道路试验配套的租赁和餐饮住宿业务等,由于该等业务系为主营业务服务,加之报告期内周边新建酒店出现,客户住宿和餐饮选择范围增加,中汽研酒店餐饮住宿服务的客流量及价格随市场竞争波动,导致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毛利呈现微利或微亏状态,但其他业务整体金额及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综合毛利及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2、主营业务毛利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产品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26,059.26100.00%28,563.52100.00%26,089.91100.00%22,190.16100.00%
合计26,059.26100.00%28,563.52100.00%26,089.91100.00%22,190.1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场地试验技术服务毛利分别为22,190.16万元、26,089.91万元、28,563.52万元和26,059.26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毛利金额呈稳定上升趋势。

3、主要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场地试验技术服务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类别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毛利率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62.07%-13.19%75.26%-2.44%77.70%3.13%74.57%
合计62.07%-13.19%75.26%-2.44%77.70%3.13%7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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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场地试验技术服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74.57%、

77.70%、75.26%和62.07%。2022年至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基本保持在75%左右,毛利率较高且较为稳定。

2025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主要原因为前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相关产能处于爬坡阶段,效益尚未完全释放;以及合并极限检验中心所致。极限检验中心业务经营受经营场地的限制,相关高温和高原试验业务及部分高寒试验业务,需要使用其他主体的试验场地进行相关试验,成本较高,导致极限检验中心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

4、不同地区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场地试验技术服务在不同地区的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类别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内销毛利率62.07%75.26%77.70%74.57%
外销毛利率----
综合毛利率62.07%75.26%77.70%74.57%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外销收入,内销毛利率与综合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一致。

5、不同销售模式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直销模式开展销售,无经销等其他销售模式,公司主营业务在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类别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直销62.07%75.26%77.70%74.57%
经销----

6、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分产品的毛利率及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2025年1-9月2024 年度2023 年度2022 年度
中国 汽研汽车技术服务-48.42%48.37%48.37%
其中:整车及传统零部件开发和测评业务-52.42%51.23%5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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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1-9月2024 年度2023 年度2022 年度
其中: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开发和测评业务-47.61%47.75%44.97%
其中:测试装备业务-17.87%25.15%21.97%
专用汽车改装与销售-2.77%7.61%7.52%
轨道交通及专用汽车零部件-27.39%38.38%36.11%
汽车燃气系统及关键零部件-18.12%19.68%24.39%
主营业务毛利率44.36%42.86%44.17%
中机 认检汽车整车类检测-48.56%56.67%51.42%
产品认证-38.58%37.65%39.60%
主营业务毛利率-42.48%46.96%44.38%
中汽 股份场地试验技术服务62.07%75.26%77.70%74.57%
主营业务毛利率62.07%75.26%77.70%74.57%

注1:中国汽研、中机认检未披露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毛利率相关数据。注2:中机认检分产品披露毛利率时仅披露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1) 中国汽研

中国汽研的主营业务包括汽车技术服务和装备制造业务两部分,其中,与公司较为相关的业务为汽车技术服务中的整车及传统零部件开发和测评业务及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开发和测评业务。中国汽研主要偏向于提供汽车产品研发、改进提供相关验验证服务,以及为汽车新产品上市提供按照主管部门法律法规要求的强制性检测服务。2022年至2024年,中国汽研的汽车技术服务的毛利率水平分别为48.37%、48.37%及48.42%,维持在较高水平。中国汽研在测试评价业务中的角色属于检测服务机构,通过与业务委托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进行技术业务约定,中国汽研按约定完成服务业务并交付检测报告,开展业务的环境包括实验室环境及室外的试验场环境等。其业务模式类似于公司控股股东中汽中心及其控股的天津检验中心等检测机构所开展的业务。通常这类机构从事检测业务所需的人力资本、实验厂房和设备均需要其自身负担,技术人才和检测设备设施是其主要的成本构成因素,成本占比相对较高,因此其毛利率水平略低于公司的场地试验技术服务业务毛利率。

(2) 中机认检

中机认检是一家车辆及机械设备第三方认证、检验检测服务机构,主营业

1-1-171

务为汽车整车、军用装备、工程机械、特种设备、民航地面设备、零部件等产品检验检测服务,以及产品认证、体系认证和服务认证等认证服务。中机认检主营业务包括检测认证服务及认证服务,其中与公司较为相关的业务为汽车整车类检测业务。中机认检的业务模式与中国汽研相似,开展检测业务所需的成本相对较高,而中汽股份主要从事汽车试验场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技术服务,双方在业务领域侧重点有所不同,故毛利率水平有所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与可比公司中国汽研、中机认检毛利率存在差异具备合理性。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金额占营业收入比
销售费用607.721.40%654.961.64%450.151.26%308.450.95%
管理费用6,428.8014.80%7,773.2919.43%6,407.9817.96%6,456.9819.89%
研发费用1,206.322.78%1,397.433.49%1,389.793.90%1,125.533.47%
财务费用2.950.01%-215.80-0.54%-279.06-0.78%-284.45-0.88%
合计8,245.7918.98%9,609.8824.02%7,968.8622.34%7,606.5223.43%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7,606.52万元、7,968.86万元、9,609.88万元和8,245.79万元,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43%、

22.34%、24.02%和18.98%,占比相对稳定。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477.4178.56%476.5672.76%360.5880.10%270.7787.78%
广告费26.154.30%61.839.44%52.2711.61%18.085.86%
差旅费21.843.59%17.252.63%14.553.23%2.750.89%

1-1-172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82.3213.54%99.3315.17%22.755.05%16.855.46%
合计607.72100.00%654.96100.00%450.15100.00%308.45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308.45万元、450.15万元、654.96万元和607.72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0.95%、1.26%、1.64%和1.40%。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广告费及差旅费是公司销售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2,028.0931.55%2,387.4430.71%2,244.9735.03%2,136.7033.09%
物业及劳务费1,961.7530.51%2,374.6930.55%1,402.6021.89%1,308.6820.27%
折旧与摊销1,745.0727.14%1,738.9722.37%1,024.2615.98%964.5614.94%
修理费135.652.11%164.842.12%807.9512.61%1,015.3715.73%
咨询费245.983.83%265.583.42%321.095.01%408.226.32%
广告宣传费12.750.20%419.695.40%187.552.93%318.114.93%
车辆使用费21.830.34%41.730.54%35.840.56%75.171.16%
邮电通信费74.291.16%89.161.15%67.171.05%50.270.78%
办公费17.870.28%47.920.62%94.001.47%31.420.49%
会议费26.720.42%45.790.59%35.910.56%29.560.46%
安全生产与保卫用品19.160.30%12.640.16%11.770.18%21.220.33%
差旅费41.570.65%32.240.41%51.330.80%14.000.22%
股权激励41.300.64%------
其他56.770.88%152.611.96%123.531.93%83.71.30%
合计6,428.80100.00%7,773.29100.00%6,407.98100.00%6,456.9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6,456.98万元、6,407.98万元、7,773.29万元和6,428.8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9.89%、17.96%、19.43%和

14.80%。公司管理费用主要是职工薪酬、物业及劳务费、折旧与摊销等构成,整体较为稳定。

1-1-173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625.7751.87%675.8548.36%772.3355.57%609.7654.17%
委外费用--213.5915.28%211.4515.21%123.7010.99%
折旧费及摊销271.9622.54%165.2111.82%292.2721.03%314.4427.94%
材料费177.8814.75%150.3510.76%22.471.62%48.554.31%
检测费22.941.90%28.572.04%21.281.53%10.910.97%
其他107.768.93%163.8611.73%69.995.04%18.181.61%
合计1,206.32100.00%1,397.43100.00%1,389.79100.00%1,125.5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125.53万元、1,389.79万元、1,397.43万元和1,206.32万元,主要由职工薪酬、机物料消耗费及折旧、摊销费等组成。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利息支出42.410.803.94109.63
减:利息收入43.00243.44300.88402.37
金融机构手续费3.54---
其他-26.8517.888.29
合计2.95-215.80-279.06-284.4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284.45万元、-279.06万元、-215.80万元和2.95万元,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及其他支出构成。

(六)利润表其他主要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影响利润总额的其他项目金额均较低,对经营成果和盈利能力影响较小。

1-1-174

1、税金及附加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城市维护建设税20.452.17%1.610.14%2.080.17%3.300.32%
教育费附加14.951.59%1.610.14%2.080.17%3.300.32%
房产税218.1723.16%215.6218.90%181.1514.51%159.4815.25%
土地使用税650.9269.09%856.9875.13%840.0867.30%832.5179.59%
车船使用税0.990.11%0.000.00%0.250.02%0.700.07%
印花税21.692.30%18.851.65%26.852.15%34.573.31%
残疾人保障金------12.131.16%
环境保护税13.531.44%45.924.03%195.8515.69%--
其他1.470.16%------
合计942.18100.00%1,140.60100.00%1,248.33100.00%1,046.00100.00%

注:教育费附加金额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合计数。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税金及附加为1,046.00万元、1,248.33万元、1,140.60万元和942.18万元,整体保持相对稳定。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其他收益的金额分别为1,090.85万元、751.93万元、976.08万元和982.56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806.11756.07500.93500.9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67.83213.92150.56285.63
个税手续费返还8.626.10--
进项税加计扣除--100.44304.29
合计982.56976.08751.931,090.85

公司其他收益主要来自于取得的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详见本小节之“(七)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1-1-175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470.24万元、2,042.02万元、1,135.11万元和559.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559.951,020.771,531.32785.67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114.33510.69684.57
合计559.951,135.112,042.021,470.24

4、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30-980.26-54.07-23.10
信用减值损失合计-4.30-980.26-54.07-23.10
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23.10万元、-54.07万元、-980.26万元和-4.30万元。2024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980.26万元,高于其他年度,主要系公司根据行业及部分客户的信用状况,对华人运通(山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思致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集度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等客户预计无法回收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单项计提。

5、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260.00
保险及违约赔偿、罚款收入0.930.050.200.80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0.73---

1-1-176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其他10.6717.257.9812.24
合计12.3317.308.18273.0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分别为273.04万元、8.18万元、17.30万元和12.33万元,2022年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较高,主要为公司上市获得的奖励等政府补助。

6、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对外捐赠8.0015.003.104.26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7.8429.2440.0738.78
其他2.091.2525.740.01
合计17.9245.4968.9143.05

(七)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政府补助、投资收益等项目构成,具体详见本节“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扣除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2,593.21万元、2,251.16万元、1,754.50万元和2,538.45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18.23%、13.65%、10.53%和15.87%,主要为计入当期的政府补助及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非经常性损益不会对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1、2025年1-9月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1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盐城试验场一期基本建设项目)107.14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2盐城市2015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盐城试验6.43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1-177

序号项目金额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场一期基本建设项目贷款贴息)
3基本建设土地补贴(大土(38)国用(2012)第167号土地)16.73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4基本建设土地补贴(大土(38)国用(2011)第401号土地)7.97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5基本建设土地补贴(苏(2019)0010187号土地)6.53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6基本建设土地补贴(苏2017大丰区不动产0002339号土地)3.44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7港区基础建设补贴(智能网联2020.7项目补助(8号试验场道路T13耐久路已转固216.75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8盐城市2017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型车排放实验室建设项目)10.71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9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奖励补贴423.18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0国拨课题经费29.88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1盐城市财政局市级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及其他经营性政府补助收益128.95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合计957.70--
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比例5.10%--

2、2024年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1基本建设土地补贴(大土(38)国用(2012)第167号土地)22.31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2基本建设土地补贴(大土(38)国用(2011)第401号土地)10.62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3基本建设土地补贴(苏2017大丰区不动产0002339号土地)4.59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4基本建设土地补贴[苏(2019)0010187号]8.7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5港区基础建设补贴(智能网联2020.7项目补助(8号试验场道路T13耐久路已转固289.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6盐城市2017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型车排放实验室建设项目)14.29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7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盐城试验场一期基本建设项目)142.86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8盐城市2015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盐城试验场一期基本建设项目贷款贴息)8.57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9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补贴255.13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0盐城市财政局市级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2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1智能汽车复杂场景数字-物理融合模拟测试技术研究递延收益确48.99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1-178

序号项目金额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12智能汽车封闭场地及开放道路组合测试技术研究补贴30.83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3智能网联试验场数字孪生与智慧云控关键技术研发递延收益确认58.72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4大丰就业处代发稳岗返还11.75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5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3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6高质量发展激励奖励2022年度0.04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7大丰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市激励创新20条奖励资金8.67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8盐城市大丰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激励创新20条政策奖励资金4.76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9稳岗返还补贴0.17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合计969.99--
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比例5.04%--

3、2023年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1基本建设土地补贴(大土(38)国用(2012)第167号土地)22.31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2基本建设土地补贴(大土(38)国用(2011)第401号土地)10.62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3基本建设土地补贴(苏2017大丰区不动产0002339号土地)4.59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4基本建设土地补贴[苏(2019)0010187号]8.7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5港区基础建设补贴(智能网联2020.7项目补助(8号试验场道路T13耐久路已转固289.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6盐城市2017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型车排放实验室建设项目)14.29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7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盐城试验场一期基本建设项目)142.86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8盐城市2015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盐城试验场一期基本建设项目贷款贴息)8.57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9测试示范区协同创新的环境构建、运行组织与管理技术研究补贴68.33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0自动驾驶电动汽车封闭测试环境构建与场地测试技术研究补贴50.78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1智能汽车封闭场地及开放道路组合测试技术研究补贴0.33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2智能网联试验场数字孪生与智慧云控关键技术研发递延收益确认1.28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3大丰就业处扩岗补助0.3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1-179

序号项目金额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14大丰就业处代发稳岗返还10.71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5智能汽车复杂场景数字 -物理融合模拟测试技术研究递延收益确认0.56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6国家金库待报解预算收入(个税三代手续费返还)4.63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7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项目奖补0.16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8盐城市大丰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激励创新20条政策奖励资金12.21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9收稳岗返还补贴0.19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0税收返还0.02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1税收优惠1.06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合计651.49--
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比例3.39%--

4、2022年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1基本建设土地补贴(大土(38)国用(2012)第167号土地)22.31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2基本建设土地补贴(大土(38)国用(2011)第401号土地)10.62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3基本建设土地补贴(苏2017大丰区不动产0002339号土地)4.59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4基本建设土地补贴[苏(2019)0010187号]8.7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5港区基础建设补贴(智能网联2020.7项目补助(8号试验场道路T13耐久路已转固289.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6盐城市2017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型车排放实验室建设项目)14.29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7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盐城试验场一期基本建设项目)142.86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8盐城市2015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盐城试验场一期基本建设项目贷款贴息)8.57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9测试示范区协同创新的环境构建、运行组织与管理技术研究补贴0.14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0大丰就业处代发稳岗返还13.95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1国家金库待报解预算收入(个税三代手续费返还)2.52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2盐城市大丰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激励创新20条政策奖励资金17.5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32022年度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下达资金2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1-180

序号项目金额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14港区风云盛典专项资金补贴(属于日常经营的政府补助)20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5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补贴11.92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6盐城市大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8.75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7盐城市大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补助1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8稳岗返还补贴0.25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9税收返还0.02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0税收优惠0.58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1上市奖励200.00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
22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级服务专项资金50.00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
23大丰科技局关于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设立研发机构的补助10.00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
24进项税加计抵扣290.09其他收益进项税加计扣除
25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扣除14.20其他收益进项税加计扣除
合计1,350.85--
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比例8.07%--

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46,606.4941,138.3141,822.6332,745.20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4,809.8139,043.2737,596.0831,145.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30,359.4616,875.4719,343.8621,068.31
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171.706,688.588,034.587,259.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247.0324,262.8422,478.7811,676.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149,895.97207,427.06293,514.34116,845.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170,666.06213,215.68309,554.47231,309.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770.09-5,788.62-16,040.14-114,464.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558.00--119,990.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8,541.8413,458.087,219.3617,580.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83.84-13,458.08-7,219.36102,410.48

1-1-181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506.905,016.14-780.72-376.75

(一)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 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4,809.8139,043.2737,596.0831,145.51
收到的税费返还-1,457.76907.23423.8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796.69637.293,319.331,175.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6,606.4941,138.3141,822.6332,745.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171.706,688.588,034.587,259.0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781.754,209.004,285.904,02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4,022.213,738.164,345.688,492.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383.802,239.722,677.701,296.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359.4616,875.4719,343.8621,068.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247.0324,262.8422,478.7811,676.89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32,745.20万元、41,822.63万元、41,138.31万元和 46,606.49万元,主要系公司提供汽车道路试验技术服务收到的销售回款;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21,068.31万元、19,343.86万元、16,875.47万元和30,359.46万元,主要系支付采购款、人员工资及有关税费等。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31,145.51万元、37,596.08万元、39,043.27万元和 34,809.81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92%、105.39%、97.58%和80.11%。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之间差异的形成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247.0324,262.8422,478.7811,676.89
净利润15,993.0316,665.3516,496.1114,226.29
差额254.007,597.495,982.66-2,549.40
其中:资产减值损失----

1-1-182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4.30980.2654.0723.10
使用权资产摊销50.3187.5494.1713.2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7,605.357,300.525,799.685,854.44
无形资产摊销1,050.631,078.28766.61718.7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08.23174.1638.1115.7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3-1.35-8.0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1129.2440.0738.7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2.1053.59121.67-210.28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42.410.803.94109.6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59.95-1,135.11-2,042.02-1,470.2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2.99-220.00-450.03-32.8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8.37-13.1312.1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8.7234.7614.25-24.6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563.46-2,680.02-87.31-3,312.7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855.241,276.80-633.4-3,771.22
其他648.73631.162,258.79-501.08
合计254.007,597.495,982.66-2,549.40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676.89万元、22,478.78万元、24,262.84万元和16,247.03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82.08%、136.27%、145.59%和101.59%。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匹配度较好,存在部分差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与公司的业务情况以及经营政策相匹配。

(二)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1-1-183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 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149,300.00205,900.00291,000.00116,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93.581,523.362,480.53845.0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393.7033.810.2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9,895.97207,427.06293,514.34116,845.3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0,820.5837,315.6839,454.4725,309.45
投资支付的现金148,700.00175,900.00270,100.00206,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1,145.4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0,666.06213,215.68309,554.47231,309.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770.09-5,788.62-16,040.14-114,464.11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14,464.11万元、-16,040.14万元、 -5,788.62万元和-20,770.09万元,主要为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及投资支付或收回的现金。

(三)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58.00--119,890.83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58.00--119,990.8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335.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664.6413,360.087,140.963,167.3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1-184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77.2098.0078.4011,077.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541.8413,458.087,219.3617,580.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83.84-13,458.08-7,219.36102,410.48

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2,410.48万元、-7,219.36万元、-13,458.08万元和-7,983.84万元,其中2022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较高,为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5,309.45万元、39,454.47万元、37,315.68万元和10,820.58万元,主要为支付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工程款、租用的配套土地款等。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目前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十、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对外担保事项。

(二)重大仲裁、诉讼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或有事项。

1-1-185

(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十一、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1、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投项目全部围绕公司场地试验技术服务主业,通过建设高效、可控、全季节的室内测试场地,有效破解传统测试受季节限制的瓶颈,实现测试场景标准化与测试环境可控化,助力客户缩短新产品研发周期、提升产品质量,进而推动汽车行业技术迭代速度。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助力公司补足极限环境测试能力,开辟新的业务增长点,构建全链条、全场景、全要素的汽车场地技术服务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好地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2、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均有所增长,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有利于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随着未来可转债持有人陆续实现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资本结构优化,能够进一步支持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步显现,公司未来的长期盈利能力将得到有效增强,预计将为公司和投资者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旧产业融合情况的变化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紧密契合产业政策导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密切相关,上市公司不存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新旧产业融合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公司控制权不会

1-1-186

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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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合规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的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2025年9月30日,除发行人外,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1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许可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标准化服务;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100%
2中汽智造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软件销中汽中心持股100%

1-1-188

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售;机械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广州)有限公司计量认证(具体范围见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表);环境标志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具体业务范围以认证机构批准书或其他相关证书为准);产品认证(具体业务范围以认证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为准);发动机热管理系统设计、咨询服务;发动机热平衡系统设计、咨询服务;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汽车及零部件检测;汽车标准及相关技术研究;机械技术开发服务;机械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机械技术转让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车辆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发动机热平衡系统技术研究、开发;发动机热管理系统技术研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能源技术咨询服务;交通运输咨询服务;碳减排技术咨询服务;专利服务;软件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中汽中心持股100%
4中汽研汽车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机动车鉴定评估;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洗车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咨询策划服务;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中汽中心持股100%
5天津市天风鸿达汽车销汽车销售(小轿车除外)、二手车买卖;汽车租赁、汽车技术咨询、二手车信息咨询;汽车配件、汽车装俱、中汽研汽车科技发

1-1-189

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售服务有限公司润滑油脂、橡胶制品批发兼零售;小型客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维修竣工检验;广汽本田品牌汽车销售;普通货运;进口本田品牌汽车销售;日用品、百货、五金、电气设备、工艺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零售兼批发;代办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登记及年检手续;财产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展(天津)有限公司持股100%
6天津市东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风本田品牌汽车销售;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小型客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汽车配件、二手车、汽车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润滑油脂、橡胶、装俱批发兼零售;普通货运;汽车租赁;场地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汽研汽车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持股100%
7中汽研管理科学研究(天津)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认证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100%
8中汽数据有限公司数据处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软件开发;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会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设计、计算系统集成;设备维修(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100%,中汽中心董事龚进峰担任董事
9中汽数据(天津)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仪器仪表修理;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中汽数据有限公司持股100%,中汽中心副总经理张嘉禾担任董事
10中汽智联技术有限公司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中汽数据有限公司持股100%

1-1-190

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展;网络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仪器仪表修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中汽软件(深圳)有限公司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无中汽数据有限公司持股100%
12中汽碳(北京)数字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认证咨询;节能管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中汽数据有限公司持股100%
13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机构中汽中心控制的司法鉴定机构
14中汽研智能网联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汽数据有限公司持股60%
15天津卡达克汽车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中汽中心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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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6柳州卡达克汽车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及相关产品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经营项目,须办理审批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天津卡达克持股100%(2025年11月已注销)
17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许可项目: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100%
18中汽信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软件销售;软件开发;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平面设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中汽中心持股100%
19中汽传媒(天津)有限公司一般项目: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平面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汽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印刷;电子出版物复制;电子出版物制作;期刊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中汽信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持股100%

1-1-192

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20北京卡达克科技中心有限公司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100%
21中汽研(天津)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研发、销售;研发验证试验;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提供企业孵化服务;汽车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房地产经纪;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设备维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100%
22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有限公司许可项目 : 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期刊出版;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中汽中心持股100%,中汽中心副总经理周华担任董事长、发行人董事颜燕担任董事
23中汽研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机动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纪;会议及展览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实验分析仪器销售;试验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认证服务;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中汽中心持股40%,中汽数据有限公司30%,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30%
24中汽研临港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企业管理咨询;机动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纪;标准化服中汽研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持股60%

1-1-193

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认证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5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汽车及零部件检测、汽车材料检测、汽车标准及相关技术研究;测试仪器设备、机器人及零部件检测校准;机器人及零部件标准及相关技术研究;专用测试设备产品及配件的加工、研制、销售、租赁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测试及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技术推广、转让、服务;汽车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100%,中汽中心副总经理张嘉禾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周华担任董事长、发行人董事颜燕担任董事
26天津港保税区中汽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许可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持股100%
27中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持股100%
28中汽零部件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标准化服务;政策法规课题研究;认证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持股100%

1-1-194

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9中汽零部件技术(合肥)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标准化服务;政策法规课题研究;认证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试验机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中汽零部件技术(天津)有限公司持股100%
30中汽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仪器仪表修理;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标准化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政策法规课题研究;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认证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商用密码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持股100%
31中汽研欧洲检测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汽车及零部件检测;认证框架下的咨询服务及在中国认证程序中提供(支持和)咨询;汽车标准和汽车领域内政策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和咨询;专用测试设备产品的研发、销售、租赁以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经营母公司自产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和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材料的进出口业务;汽车技术的一般推广、转让和服务;相关汽车信息的咨询服务;教育与培训;展会、展览和展示服务。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持股100%
32中汽研企业管理服务(天津)有限公司一般项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平面设计;中汽中心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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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制作;专业设计服务;旅客票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礼仪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日用品出租;特种设备出租;医疗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停车场服务;洗染服务;外卖递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办公服务;打字复印;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鞋帽零售;金属工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工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产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日用电器修理;仪器仪表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讯设备修理;体育赛事策划;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3中汽知识产权(广州)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软件销售;软件开发;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网络技术服务;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标代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汽中心持股100%
34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常州)有限公司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标准化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100%
35中汽研扬州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常州)有限公司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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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36中汽研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标准化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中汽中心持股30%,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持股35%,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广州)有限公司持股35%
37中汽研软件测评(天津)有限公司网络安全认证、检测服务;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软件测试、网络测试、信息安全测试;质检技术服务;检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检测设备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咨询;检测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汽研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38中汽芯(深圳)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标准化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安全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终端测试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中汽研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5%
39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许可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标准化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60%,中汽中心副总经理周华担任董事长、公司董事颜燕担任董事长
40宁波梅山卡达克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持股100%(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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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41中汽研汽车零部件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汽车、摩托车产品,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的检测及其相关技术咨询;会议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51%,中汽中心副总经理张嘉禾曾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周华担任董事长
42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昆明)有限公司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标准化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70%,中汽中心副总经理周华担任董事长
43天津中汽康卓车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汽车整车及零部件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和信息服务;提供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品进出口认证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51%
44天津索克汽车试验有限公司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中汽中心持股50%,中汽中心董事李洧任董事、副总经理张嘉禾曾担任董事(2025年11月已注销)
45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汽车产品研究、开发、鉴定、试验、标准法规及科技咨询。中汽中心控制事业单位

(二)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首发上市前,为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中汽中心已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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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业务的情形,未来也不开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且未来不产生同业竞争情况;

2、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不设立或新增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不新增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1)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发行人;(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采取其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5、承诺不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且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对发行人拥有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发行人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以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问题的进一步承诺》:

“1、本公司下属天津检验中心存在一条内部直线性能路,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在相关资产为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拥有期间,不开展依托于该直线性能路的任何场地试验技术服务业务或类似业务,不开展依托于该场地的对外经营活动;

2、本公司下属呼伦贝尔检验中心存在运营冬季试验场的情况,未来发行人上市后五年内,在符合国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以及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本公司将与各方共同协商通过业务转移、委托管理、资产或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由发行人作为呼伦贝尔冬季试验场的场地试验技术服务的提供主体。

1-1-199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且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对发行人拥有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发行人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2025年8-9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极限检验中心100%股权,截至2025年9月30日极限检验中心已成为公司100%持股的子公司。

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中汽中心,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2、发行人子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子公司名称发行人持股比例
1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100.00%
2江苏中汽研酒店有限公司100.00%

3、持股5%以上其他股东

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4、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中汽中心控制的除公司外其他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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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单位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1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许可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标准化服务;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100%
2中汽智造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软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中汽中心持股100%
3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广州)有限公司计量认证(具体范围见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表);环境标志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具体业务范围以认证机构批准书或其他相关证书为准);产品认证(具体业务范围以认证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为准);发动机热管理系统设计、咨询服务;发动机热平衡系统设计、咨询服务;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汽车及零部件检测;汽车标准及相关技术研究;机械技术开发服务;机械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机械技术转让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车辆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发动机热平衡系统技术研究、开发;发动机热管理系统技术研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能源技术咨询服务;交通运输咨询服务;碳减排技术咨询服务;专利服务;软件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中汽中心持股100%
4中汽研汽车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机动车鉴定评估;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洗车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中汽中心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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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咨询策划服务;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天津市天风鸿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销售(小轿车除外)、二手车买卖;汽车租赁、汽车技术咨询、二手车信息咨询;汽车配件、汽车装俱、润滑油脂、橡胶制品批发兼零售;小型客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维修竣工检验;广汽本田品牌汽车销售;普通货运;进口本田品牌汽车销售;日用品、百货、五金、电气设备、工艺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零售兼批发;代办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登记及年检手续;财产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汽研汽车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持股100%
6天津市东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风本田品牌汽车销售;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小型客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汽车配件、二手车、汽车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润滑油脂、橡胶、装俱批发兼零售;普通货运;汽车租赁;场地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汽研汽车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持股100%
7中汽研管理科学研究(天津)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认证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100%
8中汽数据有限公司数据处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软件开发;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会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设计、计算系统集成;设备维修(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100%,中汽中心董事龚进峰担任董事
9中汽数据(天津)有一般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中汽数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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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限公司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仪器仪表修理;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持股100%,中汽中心副总经理张嘉禾担任董事
10中汽智联技术有限公司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网络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仪器仪表修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汽数据有限公司持股100%
11中汽软件(深圳)有限公司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无中汽数据有限公司持股100%
12中汽碳(北京)数字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认证咨询;节能管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中汽数据有限公司持股100%
13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机构中汽中心控制的司法鉴定机构
14中汽研智能网联技术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中汽数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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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天津)有限公司口;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持股60%
15天津卡达克汽车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中汽中心持股100%
16柳州卡达克汽车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及相关产品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经营项目,须办理审批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天津卡达克持股100%天津卡达克持股100%(2025年11月已注销)
17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许可项目: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100%
18中汽信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软件销售;软件开发;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平面设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中汽中心持股100%

1-1-204

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9中汽传媒(天津)有限公司一般项目: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平面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汽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印刷;电子出版物复制;电子出版物制作;期刊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中汽信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持股100%
20北京卡达克科技中心有限公司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100%
21中汽研(天津)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研发、销售;研发验证试验;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提供企业孵化服务;汽车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房地产经纪;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设备维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100%
22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有限公司许可项目 : 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期刊出版;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中汽中心持股100%,中汽中心副总经理周华担任董事长、发行人董事颜燕担任董事
23中汽研汽车科技(上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中汽中心持股

1-1-205

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海)有限公司务;机动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纪;会议及展览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实验分析仪器销售;试验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认证服务;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40%,中汽数据有限公司30%,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30%
24中汽研临港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企业管理咨询;机动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纪;标准化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认证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中汽研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持股60%
25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汽车及零部件检测、汽车材料检测、汽车标准及相关技术研究;测试仪器设备、机器人及零部件检测校准;机器人及零部件标准及相关技术研究;专用测试设备产品及配件的加工、研制、销售、租赁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测试及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技术推广、转让、服务;汽车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100%,中汽中心副总经理张嘉禾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周华担任董事长、发行人董事颜燕担任董事
26天津港保税区中汽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许可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信息咨询服务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持股100%

1-1-206

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7中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持股100%
28中汽零部件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标准化服务;政策法规课题研究;认证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持股100%
29中汽零部件技术(合肥)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标准化服务;政策法规课题研究;认证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试验机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中汽零部件技术(天津)有限公司持股100%
30中汽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仪器仪表修理;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标准化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政策法规课题研究;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持股100%

1-1-207

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技术咨询服务;认证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商用密码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1中汽研欧洲检测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汽车及零部件检测;认证框架下的咨询服务及在中国认证程序中提供(支持和)咨询;汽车标准和汽车领域内政策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和咨询;专用测试设备产品的研发、销售、租赁以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经营母公司自产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和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材料的进出口业务;汽车技术的一般推广、转让和服务;相关汽车信息的咨询服务;教育与培训;展会、展览和展示服务。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持股100%
32中汽研企业管理服务(天津)有限公司一般项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制作;专业设计服务;旅客票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礼仪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日用品出租;特种设备出租;医疗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停车场服务;洗染服务;外卖递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办公服务;打字复印;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鞋帽零售;金属工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工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产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日用电器修理;仪器仪表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讯设备修理;体育赛事策划;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中汽中心持股100%
33中汽知识产权(广州)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软件销售;软件开发;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网络技术服务;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中汽中心持股100%

1-1-208

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服务;商标代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34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常州)有限公司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标准化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100%
35中汽研扬州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常州)有限公司持股100%
36中汽研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标准化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中汽中心持股30%,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持股35%,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广州)有限公司持股35%
37中汽研软件测评(天津)有限公司网络安全认证、检测服务;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软件测试、网络测试、信息安全测试;质检技术服务;检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检测设备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咨询;检测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汽研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38中汽芯(深圳)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标准化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安全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终端测试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中汽研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5%

1-1-209

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39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许可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标准化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60%,中汽中心副总经理周华担任董事长、公司董事颜燕担任董事长
40宁波梅山卡达克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持股100%(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41中汽研汽车零部件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汽车、摩托车产品,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的检测及其相关技术咨询;会议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51%
42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昆明)有限公司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标准化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70%,中汽中心副总经理张嘉禾曾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周华担任董事长
43天津中汽康卓车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汽车整车及零部件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和信息服务;提供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品进出口认证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汽中心持股51%
44天津索克汽车试验有限公司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中汽中心持股50%,中汽中心董事李洧任董事、副总经理张嘉禾曾担任董事(2025年11月已注销)

1-1-210

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的领域)
45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汽车产品研究、开发、鉴定、试验、标准法规及科技咨询。中汽中心控制事业单位

5、发行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详见“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前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亦构成公司关联方。

6、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除前述第1、2、3、4项披露外,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北京九鼎国联认证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张晓龙担任副董事长的公司
2江苏悦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成荣春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董事王兵担任副总经理的公司
3江苏悦达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成荣春担任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4江苏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成荣春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5悦达起亚新能源汽车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成荣春担任董事的公司
6江苏新能源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成荣春担任董事的公司
7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成荣春担任董事的公司
8悦达起亚新能源汽车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成荣春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9悦达起亚新能源汽车销售(广州)有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成荣春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已于2025年10月注销)
10江苏新能源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成荣春担任董事的公司
11悦达起亚新能源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成荣春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已于2025年10月注销)
12江苏悦达汽车科创园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王兵担任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1-1-211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3大丰悦丰实业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王兵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14陕西西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王兵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15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王兵担任董事的公司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亦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7、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控股股东处任职在发行人处任职
1安铁成董事长、总经理未任职
2张宝林董事未任职
3张曦董事未任职
4秦焕明董事未任职
5董宝良董事未任职
6王晓杉董事未任职
7李洧副总经理未任职
8周华副总经理未任职
9龚进峰副总经理未任职
10张嘉禾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未任职

上述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构成公司关联方。

8、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除前述1-7项披露的关联方外,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汽中心董事张宝林担任董事的公司

1-1-212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2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汽中心董事张曦担任董事的公司
3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汽中心董事秦焕明担任董事的公司
4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汽中心董事董宝良担任董事的公司
5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汽中心董事董宝良担任董事的公司
6上海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汽中心高管张嘉禾担任董事的公司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亦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9、截至2025年9月30日,过去十二个月内,具有上述1至8情形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2)过去十二个月内注销的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其他控股企业,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具有上述1至8情形的关联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曾经或现在控制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亦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10、其他关联方

除前述1至9披露的关联方外,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其他关联方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悦达地产服务江苏有限公司/江苏悦达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悦达集团子公司
2江苏悦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悦达集团子公司
3江苏悦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江苏鑫汇金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悦达集团子公司
4江苏悦达生活科技有限公司悦达集团子公司
5江苏国新新能源乘用车有限公司悦达集团子公司
6江苏悦达汽车科创园有限公司悦达集团子公司

1-1-213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7江苏悦达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悦达集团子公司
8江苏悦达迪科汽车有限公司/江苏悦达国润特种车辆有限公司悦达集团子公司
9江苏悦达印刷有限公司/江苏鑫汇金印刷有限公司悦达集团子公司
10江苏悦达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悦达集团子公司
11大丰悦丰实业有限公司悦达集团子公司
12江苏悦达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悦达集团子公司
13江苏悦达国润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悦达集团子公司
14上海悦达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悦达集团子公司
15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期间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金额占同类型交易比例
2022年度中汽中心相关关联企业接受劳务1,139.522.59%
悦达集团相关关联企业接受劳务/购买商品1,416.003.22%
合计接受劳务/购买商品2,555.525.80%
2023年度中汽中心相关关联企业接受劳务/购买商品361.720.56%
悦达集团相关关联企业接受劳务/购买商品817.081.27%
合计接受劳务/购买商品1,178.801.84%
2024年度中汽中心相关关联企业接受劳务762.941.95%
悦达集团相关关联企业接受劳务/购买商品875.482.24%
合计接受劳务/购买商品1,638.414.20%
2025年1-9月中汽中心相关关联企业接受劳务414.971.95%
悦达集团相关关联企业接受劳务635.872.99%
合计接受劳务/购买商品1,050.844.94%

基于历史合作及业务的匹配性,双方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开展业务,能够有效的保障业务经营的稳定开展,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

1-1-214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期间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金额占同类型交易的比例
2022年度中汽中心相关关联企业场地试验技术服务5,312.6217.85%
餐饮住宿服务159.116.70%
悦达集团相关关联企业场地试验技术服务15.600.05%
餐饮住宿服务33.211.40%
其他关联企业场地试验技术服务927.523.12%
餐饮住宿服务49.912.10%
合计场地试验技术服务6,255.7421.02%
餐饮住宿服务242.2210.20%
2023年度中汽中心相关关联企业场地试验技术服务5,468.9516.29%
餐饮住宿服务126.388.23%
悦达集团相关关联企业餐饮住宿服务22.721.48%
其他关联企业场地试验技术服务485.091.44%
餐饮住宿服务2.090.14%
合计场地试验技术服务5,954.0317.73%
餐饮住宿服务151.199.84%
2024年度中汽中心相关关联企业场地试验技术服务6,740.2017.76%
餐饮住宿服务173.6311.00%
悦达集团相关关联企业餐饮住宿服务0.050.00%
合计场地试验技术服务6,740.2017.76%
餐饮住宿服务173.6811.00%
2025年1-9月中汽中心相关关联企业场地试验技术服务5,361.3316.54%
餐饮住宿服务128.4432.32%
极限检验中心提供服务3,194.0235.54%
悦达集团相关关联企业餐饮住宿服务1.760.44%
其他关联企业餐饮住宿服务0.040.01%
合计场地试验技术服务5,361.3316.54%
餐饮住宿服务130.2532.77%
极限检验中心提供服务3,194.02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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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期间出租方承租方租赁期当期确认的租赁收入/支付的租金
2022年度公司天津检验中心(排放和整车试验室)2015.11.7-2025.11.6, (重型车排放试验室)2018.1.1-2027.12.31236.17
2023年度公司天津检验中心(排放和整车试验室)2015.11.7-2025.11.6,(重型车排放试验室)2018.1.1-2027.12.31244.82
江苏悦达汽车科创园有限公司公司2023.1.1-2024.12.3178.4
2024年度公司天津检验中心(排放和整车试验室)2015.11.7-2025.11.6,(重型车排放试验室)2018.1.1-2027.12.31262.03
江苏悦达汽车科创园有限公司公司2023.1.1-2024.12.3198.00
2025年1-9月公司天津检验中心(排放和整车试验室)2015.11.7-2025.11.6,(重型车排放试验室)2018.1.1-2027.12.31195.56
中汽中心极限检验中心(综合试验室)2024.11.1-2025.10.31(设备) 2025.1.1-2025.12.3145.37
江苏悦达汽车科创园有限公司公司2025.1.29-2026.1.2850.00

4、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支付薪酬363.74504.25699.52577.31

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允合理。

5、授权使用商标

2020年5月21日,中汽中心与公司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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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无偿使用注册号为3609615、3609616、3609617、3609618、3609619的5项商标,商标许可费为0元。5项商标的使用期限为两年,自2020年3月10日起至2022年3月9日止(按照合同规定双方对合同条款均无异议,本合同有效期自动续展三年即自2022年3月10日起至2025年3月9日止)。

2023年7月,就前述5项商标及新增的注册号为56036905、56260680、50265858、50265871、50245461的共10项商标,中汽中心与公司签订新的无偿使用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2025年11月,中汽中心与公司、极限检验中心就前述10项商标签订了新的无偿使用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具体使用期限参见“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九、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三)受许可使用的资产”之“1、受许可使用的商标”。

(三)报告期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关联担保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 (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中汽中心公司6,715.202019年12月2日2022年12月25日
中汽中心公司5,596.002019年12月30日2024年10月25日
悦达集团公司4,680.002019年12月2日2022年12月25日
悦达集团公司3,900.002019年12月30日2024年10月25日
大丰海港集团公司604.802019年12月2日2022年12月25日
大丰海港集团公司504.002019年12月30日2024年10月25日

(1)公司关联方中汽中心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情况:

1)中汽中心与浦发银行盐城分行于2019年11月15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ZB1565201900000020),约定该合同项下的主债权为公司自2019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25日止的期间内与该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中汽中心为公司与该银行的以上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主债权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715.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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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2)中汽中心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农商行”)于2019年12月30日签署了《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一部)农商高保字[2019]第103-1号),约定中汽中心为公司自2019年12月30日至2024年10月25日期间在该银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该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余额为5,596.00万元,保证期间自公司与该银行签订的《企业最高额借款合同》((公司一部)农商高借字(2019)第103号)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公司关联方悦达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情况:

1)悦达集团与浦发银行盐城分行于2019年12月25日签署了《保证合同》(YB1565201928063701),约定该合同项下的主债权为依据公司与浦发银行盐城分行于2019年12月25日签署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

15652019280575),由浦发银行盐城分行向公司提供的金额为4,680.00万元的融资及利息等债权,悦达集团为公司与该银行的以上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至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悦达集团与大丰农商行于2019年12月30日签署了《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一部)农商高保字[2019]第103-3号),约定悦达集团为公司自2019年12月30日至2024年10月25日期间在该银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该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余额为3,900.00万元,保证期间自公司与该银行签订的《企业最高额借款合同》((公司一部)农商高借字(2019)第103号)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公司关联方大丰海港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情况:

1)大丰海港集团与浦发银行盐城分行于2019年11月15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ZB1565201900000022),约定该合同项下的主债权为公司自2019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25日止的期间内与该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大丰海港集团为公司与该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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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以上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主债权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604.80万元,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2)大丰海港集团与大丰农商行于2019年12月30日签署了《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一部)农商高保字[2019]第103-2号),约定大丰海港集团为公司自2019年12月30日至2024年10月25日期间在该银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该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余额为504.00万元,保证期间自公司与该银行签订的《企业最高额借款合同》((公司一部)农商高借字(2019)第103号)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关联方资金拆借

公司于2020年10月分别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中汽中心集团内部企业借款合同》,与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与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内部银行借款合同》,借款本金合计1.00亿元。借款期限均为2020年10月31日起到2021年10月30日止,利率为3.85%,具体借款期限起始日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公司为保证“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于2021年11月2日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中汽中心集团内部企业借款合同变更协议》,与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展期合同》,与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内部银行借款展期合同》,借款期限均延长至2022年5月4日,其余事项未进行变更。公司已于2022年3月还清上述借款本息。

极限检验中心与中汽中心于2021年12月27日签署《中汽中心集团内部企业借款合同》(合同编号:BDTJZ202101516),约定中汽中心向极限检验中心提供7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款利率为4.65%(年息),借款期限自2021年12月15日至2026年12月14日止。极限检验中心已于2025年7月还清上述借款本息。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从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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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场地设施建设,投资需求较大,而公司自身融资渠道较为有限,因此关联方对公司予以资金支持。自关联方拆入资金,系公司股东支持公司发展的行为,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及股东自身的融资成本等因素,双方协商确定。拆借资金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关联交易具有公允性。

3、其他

公司收购极限检验中心前,极限检验中心存在部分员工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通过股东方代缴的情况,主要是基于当时公司章程及股东方约定,存在股东方推荐派驻人员的情况,极限检验中心实际承担了相关人员任职期间的全部薪酬福利成本,不存在股东方代为承担相应成本的情况,也不存在股东方通过上述方式侵占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收购极限检验中心后,对极限检验中心部分员工通过股东方代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了整改规范,公司收购极限检验中心后不再存在通过关联方代缴的情况。

(四)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241.99241.99241.99241.99255.646.73805.550.16
应收账款极限检验中心-582.210.96694.820.35663.420.13
应收账款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2,594.624.261,118.181.84421.680.21431.890.09
应收账款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643.231.06430.910.7155.020.03160.500.03
应收账款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常州)有限公司511.390.84384.2622.59290.070.1590.090.02
应收账款中汽研汽车零部件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7.780.0115.520.0110.200.00
应收账款中汽研(天津)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332.280.55139.500.230.680.009.970.00
应收账款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1.340.005.320.015.080.003.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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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关联方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准备
(武汉)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广州)有限公司101.140.1748.240.088.280.001.820.00
应收账款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昆明)有限公司5.500.01--0.400.000.400.00
应收账款融资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606.18-
应收票据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145.96-
应收款项融资极限检验中心------60.00-
应收款项融资中汽研汽车零部件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41.96-
应收票据中汽研汽车零部件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19.00-
应收票据江苏国新新能源乘用车有限公司-----8.80-
应收账款中汽传媒(天津)有限公司382.370.630.160.00----
应收账款中汽零部件技术(天津)有限公司16.500.030.040.00----
应收账款中汽研扬州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17.830.03------
预付账款中汽研(天津)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2.70-------
预付账款江苏悦达汽车科创园有限公司10.49-------
应收账款中汽中心14.620.02------
应收账款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16.800.03------
应收账款中汽信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33.810.06------
应收账款江苏悦达生活服务有限公司8.460.00------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应付账款悦达地产服务江苏有限公司/江苏悦达生活服务有限公司387.38463.1387.0047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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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关联方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应付账款江苏悦达印刷有限公司/江苏鑫汇金印刷有限公司9.3112.933.6720.55
应付账款中汽研汽车工业工程(天津)有限公司/中汽智造科技(天津)有限公司3.90194.06225.808.01
应付账款江苏悦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40
应付账款江苏悦达迪科汽车有限公司/江苏悦达国润特种车辆有限公司--1.991.99
应付账款江苏悦达生活科技有限公司0.07--1.33
应付账款江苏悦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江苏鑫汇金广告传媒有限公司-1.091.930.16
其他应付款悦达地产服务江苏有限公司/江苏悦达生活服务有限公司81.5181.51-0.22
应付账款江苏悦达国润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24.32-32.16-
应付账款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常州)有限公司-12.0011.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江苏悦达汽车科创园有限公司--89.11-
应付账款中汽中心13.20---
其他应付款中汽中心387.80---
应付账款中汽研企业管理服务(天津)有限公司0.04---
应付账款中汽研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80.40---
应付账款中汽知识产权(广州)有限公司80.07---

(五)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有关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审批权限报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部门批准,需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该等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意见。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审批、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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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在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决策权限、审议程序和回避制度;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确保交易的公允。

首发上市前,公司控股股东中汽中心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悦达集团已经出具了《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将尽最大努力规范、减少或避免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3、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本公司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公平原则执行,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有关授权与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4、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保证将按照及促使相关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单位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的回避表决程序;

5、本公司承诺及促使相关企业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通过对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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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3,904.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建设项目103,904.00103,904.00
合计103,904.00103,904.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次募投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极限检验中心实施,投资总额103,904.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03,904.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推动汽车产业发展,满足企业研发需求

高寒测试是车型研发、标定及性能验证的重要环节,在汽车产业向智能化、电动化深度转型的进程中,技术的代际跃迁引发了高寒冰雪环境下的验证缺口。电动化技术对低温环境高度敏感、线控技术在极端环境下的测试标准仍存在空白、自动驾驶汽车的复杂感知与决策系统对环境扰动极度脆弱,要求验证场景覆盖度也呈指数级提升。现有高寒冰雪环境下的整车验证体系存在着冬测场地环境及条件不可控、仿真度不足难以精准模拟复杂冰雪工况等问题,难以满足汽车技术及产业发展的需求,制约了智能电动汽车在极端环境下的技术成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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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安全可靠性提升。技术进步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推动着汽车企业全面提升研发效率,而现有的高寒冰雪环境下的测试服务又限制了企业的开发周期。随着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及底盘电控技术的普及,车辆在低附着系数路面上的动态响应、传感器抗干扰能力、电池低温性能等指标必须通过冰雪标定测试方能达标。当前行业高度依赖的北半球传统冬季试验场受气候限制,全年有效测试窗口期较紧张,与新车型开发周期的缩短趋势形成了矛盾。开发周期受限,已成为制约智能电动汽车全季节性能验证与全球化市场布局的瓶颈问题。传统室外冬季试验场受限于季节性和天气条件,不仅无法满足全年不间断测试需求,更难以覆盖电动化、智能化技术所需的复杂验证场景。建设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成为破局关键:一方面可突破季节限制缩短标定周期,另一方面能构建覆盖线控系统、自动驾驶等新技术的极端环境测试场景,从而全面满足汽车企业应对电动化转型和智能化发展的研发需求。

2、拓展业务板块,巩固公司行业地位

全季节室内试验场作为一种高效、可控、不受季节影响的测试场地,能够为汽车企业缩短新产品开发周期、提升产品质量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和智能驾驶技术的不断发展,对试验场的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汽车企业需要冬标场地有更好精度及一致性,确保标定试验的可重复性。

本次募集资金拟建设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通过创建可精准复现、全时可控的极端工况验证平台,能够实现全年无间断测试,进一步扩大公司测试服务范围,帮助汽车企业系统性提升智能驾驶系统在复杂冰雪场景下的功能安全保障能力,筑牢线控底盘执行冗余的安全边界,并为电池低温性能等电动化痛点提供全天候开发条件。

目前新能源汽车在高寒、高温、高原等极端环境下的产品质量和性能表现受到广泛关注,然而行业相应的测试标准和试验方法尚不完善,聚焦测试技术、共建标准体系成为破局关键。本次募投项目锚定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在极端环境下的测试评价标准体系建设这一行业关键短板,建设完成后将推动寒区测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有效支撑极端环境测评标准体系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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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品牌认可度。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紧密契合产业政策导向

在“汽车强国战略”的引领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产销规模全球领先,出口跃居世界首位,标志着我国由“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的实质性迈进。这一成就源于国家顶层设计的战略前瞻与政策体系的强力支撑,并逐步构建起以世界级整车企业集群、自主可控的产业链和创新驱动生态为核心内涵的产业竞争力。

近年来智能网联汽车相关的系列产业政策纷纷出台,涵盖了技术标准、准入管理、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示范等多个方面,为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适应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新阶段的新需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修订形成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到2030年将全面形成能够支撑实现单车智能和网联赋能协同发展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紧密契合汽车领域尤其是智能网联汽车相关的产业政策导向和发展趋势,项目建设和后续运营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

2、公司具备项目相关的人员、技术及市场储备

(1)人员储备

公司坚持人才驱动科技创新,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始终将人才作为推动管理提升、技术研发突破、新项目拓展及业务持续增长的核心支撑力量,目前已打造出一支高素质的人才团队,在项目管理、技术研发、场地运营和客户服务等方面具备丰富经验,现有技术人员覆盖车辆工程、交通工程、智能网联、数据分析等多个方向,拥有从传统车辆测试到智能网联汽车验证的全链条技术能力。

极限检验中心已在牙克石运营冬季汽车试验场多年,积累了一支熟悉高寒测试技术和测试管理的队伍,其人员具备寒区测试标准制定、试验操作、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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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客户服务等核心能力,目前已整体纳入公司管理体系,可为本次募投项目提供直接的人才支持。

(2)技术储备

公司长期专注于汽车整车、汽车零部件以及轮胎检测领域的场地试验技术服务,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储备。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积极将各领域的领先技术运用于技术服务中。在技术领域与主攻方向上,深耕汽车测试场景研究及构建,如可靠性耐久性场景浓缩及复现、室内冰雪测试场景的复现研究;聚焦整车性能开发配套研究及试验场运营管理方法研究,如整车性能开发配套及试验场智能数字化调度管控等;推进虚拟试验场构建与智能网联汽车场地技术体系建设与应用,如智能网联虚拟场景构建、车路协同V2X技术研究、复杂气象环境模拟测试研究。极限检验中心依托“国家高寒机动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汽车环境测试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两个平台,深耕寒区汽车测试产业多年,并将继续为高寒环境下车辆测评体系建设做好服务支撑。具备“高寒、高温、高原”环境的整车适应性测试和评价能力,包括高寒地区的起动性能、采暖性能、除霜性能、动力性能、制动性能、操稳性能、防雪侵入性能等试验,高温地区的起动性能、降温性能、热平衡性能等试验,高原地区的起动性能、热平衡性能、动力性能、制动性能等试验,以及“三高”环境下的主观评价及测试评价项目。

公司在稳固现有技术根基的基础上,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挖技术潜力,推动技术迭代升级,强化技术攻关与产业应用衔接,为本次募投项目提供技术借鉴和支持。

(3)市场储备

公司是专业从事汽车试验场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技术服务企业,能够全面满足乘用车、商用车、智能网联汽车、底盘零部件系统、汽车检测机构的法规测试和研发验证测试需求,为汽车行业提供一站式的场地试验技术服务。公司依托类型丰富的专业化试验道路和设施、先进的服务能力和强大的技术积累等优势汇集了众多优质客户资源,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结构,具备较强的品牌公信力和市场认可度,在行业中保持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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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旨在应对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转型对高寒环境验证提出的全新且严苛的挑战。随着相关技术不断深化,高寒环境下电池性能、热管理系统及智能驾驶系统等测试项目日趋复杂关键,而现有室外自然场地无法提供稳定、可复现的测试条件。传统冬季试验场受气候限制,亦无法充分满足冬季标定需求的持续增长,已明显影响研发测试效率及产品迭代速度,制约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全季冰雪试验场的建设将有效解决测试季节性与研发周期不匹配的行业难题,填补现有验证体系的薄弱环节,支持关键标准制定,增强国际竞争力。项目建设具备稀缺性与紧迫性,市场需求明确且迫切。项目投产运营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水平与市场竞争能力,巩固公司在汽车场地技术服务领域的领先地位。

3、实施主体具备与项目相关的丰富经验和实力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极限检验中心为我国首家以高寒为特色的汽车测试领域国家中心,并通过了CNCA资质认定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深耕寒区汽车测试产业多年。

场地测试服务方面,极限检验中心的牙克石高寒测试基地是国内综合能力领先、功能完善的汽车高寒测试基地,已有测试湖面总面积110万平方米,严格按照测试规范修建高标准的ABS分割路、棋盘路、冰直线、雪广场、冰雪环路及操控路、越野路等多种专业试验道路。

极限检验中心自2015年成立以来,积累了极限环境下全面提供汽车测试服务的丰富经验,具备寒区测试方法研究和标准开发能力,作为实施主体能够对项目落地提供坚实保障。

(四)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103,904万元,其中拟募集资金投入103,90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具体项目投资金额
1建筑工程费71,126
2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16,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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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具体项目投资金额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108
4预备费3,491
5铺底流动资金1,039
合计103,904

其中,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其价格和费用分别按照相关市场报价计算;非资本性支出主要包含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按照行业规则和建设经验进行测算。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计算基础及计算过程如下:

(1)预测的主要假设条件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基本假设包括: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社会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经营业务及相关税收政策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施主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存在重大变化;不考虑通货膨胀对项目经营的影响;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项目2028年投产,2032年达到最大设计场地负荷。

项目计算期为12年,建设期为2026年~2028年,运营爬坡期为2028年~2031年,场地满负荷年份为2032年~2036年。

(2)营业收入测算

根据项目确定的场地容量和调研获取的市场价格进行计算。达纲年(2032年)销售收入为17,820万元(不含税价),税金及附加为89万元。

(3)成本费用测算

本次募投项目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折旧及摊销费、工资、附加及各项社会保险、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①折旧及摊销费

折旧及摊销按资产的类别分别以不同的折旧、摊销年限计算。企业固定资产残值按5%计取,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取8年,房屋建筑物及试验道路折旧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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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35年;土地使用权按50年摊销。

②工资、附加及各项社会保险

按每年计划安排的场地技术岗、设备维护岗、后勤保障岗、管理人员人数计算年工资及福利费用总额,全年工资、附加及各项社会保险按当地同类企业水平估算。

③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参照同类企业水平并对以后生产状况进行预测而确定。

原材料及外协件成本及外购燃料动力费根据公司实际消耗水平确定。

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根据公司的组织机构及生产纲领,按公司平均水平测算。

根据上述各类支出估算,达产年份本次募投项目的总成本费用为8,800万元。

(4)项目场地满负荷年份的主要经济效益数据和指标

根据上述收入及成本费用预测,并模拟整个项目建设期和生产经营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用以计算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等指标。经测算,本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75%,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五)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达产年可实现营业收入17,820万元,净利润6,698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75%,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效益测算的谨慎性与合理性分析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经营预测期的毛利率和净利率指标与公司历史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毛利率净利率
本次募投项目59.47%37.59%
公司2022年至2024年相关指标平均值71.27%43.90%

注:上表所列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和净利率为预测的达纲年的毛利率和净利率。

由上表可见,本募投项目达纲年毛利率低于公司 2022-2024年平均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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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达纲年净利率低于2022-2024年公司平均净利率水平。总体来说,本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系出于保守原则进行估计,测算较为谨慎,具备合理性。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指标具备合理性。

(六)项目周期及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项目拟于2026年5月开工建设。2025年10月至2026年5月,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选址及办理土地证、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准备工作。2026年5月开工建设,项目施工周期预计18个月,之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联调场地制作工作,预计于2028年上半年建成投入运营。

(七)项目备案及审批相关情况

1、备案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取得牙克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510-150782-04-01-736106)。

2、环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取得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市分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牙环审表字〔2025〕24号)。

3、用地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目前正办理土地招拍挂前期手续,尚未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公司子公司极限检验中心已经与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和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签署了《中汽股份呼伦贝尔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协议》,该协议对项目建设及用地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

根据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说明函》:“本单位同意极限检验中心关于所涉地块的用地计划,截至本说明函出具之日,所涉地块正在办理土地出让的准备工作和前期手续。本单位预计极限检验中心取得所涉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不存在实质障碍或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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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极限检验中心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出让土地证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八)董事会前投入情况及募集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

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部分不包括前期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的资金。对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后、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先期投入的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相关的资金,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在履行法定程序后进行置换。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预计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将于建设期内使用完毕。公司将按照市场情况和项目实际需求,按照募投项目相关投入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九)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主营业务为通过构建汽车场地试验环境和试验场景,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检测机构、汽车底盘部件系统企业以及轮胎企业等客户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相关规定中的落后产能或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项目。根据《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业务、产品均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不属于上述规定中所列示的淘汰类或限制类产业、落后产能或产能过剩行业、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项目。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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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大量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相关说明

1、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金额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测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资产类型预计投入金额(万元)预计转固时间点折旧及摊销年限(年)投产期年折旧摊销(万元)
新增房屋建筑物71,1262028年351,928
新增设备16,1402028年81,917
新增土地使用权8,6902028年5017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182028年10342
预备费3,4912028年10349
合计102,865--4,710

2、募投项目产生的折旧和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分析

项目名称达产后年收入 (万元)达产后年净利润 (万元)达产后年折旧摊销 (万元)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建设项目17,8206,6984,710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新增一定金额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相应导致各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约4,710万元,根据项目预期效益测算数据,达产后项目收入足够覆盖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并可实现较好的净利润表现。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能够被项目新增收入所消化,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公司主要通过构建汽车场地试验环境和试验场景,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检测机构、汽车底盘部件系统企业以及轮胎企业等客户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前次募投项目为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本次募投项目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二者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既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在战略布局、能力构建和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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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服务方面存在紧密联系,共同构成公司服务体系的有机整体。

1、战略协同性: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落实汽车产业“新四化”战略的关键举措,与既有业务和前次募投项目形成协同效应。前次募投项目“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侧重于智能网联汽车在常规环境下的测试验证,而本次募投项目专注于极端冰雪环境下的技术短板补齐,共同推动公司向“全季节、全场景、全技术链”的一站式测试服务平台升级。

2、能力互补与延伸:本次募投项目与既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在测试能力上形成互补。既有业务以常规环境下的测试为主;前次募投项目扩展了智能网联汽车在常规场景下的测试功能;本次募投项目则重点针对高寒冰雪环境下的底盘标定、三电系统性能验证及智能网联汽车降雪场景测试,打破季节限制瓶颈,能够实现全年无间断测试,是对极端环境下测试的进一步延伸,与既有业务的季节性户外测试形成补充,满足客户对研发效率提升的需求。三者共同构建覆盖常规与极限环境的完整测试体系,提升公司服务链条的完整性。

3、客户资源与服务协同:本次募投项目服务对象与公司既有客户群体高度重叠,主要为汽车整车企业、零部件供应商及检测机构。通过整合前次募投项目的智能网联测试能力和本次募投项目的极端环境验证服务,公司可为客户提供从常规开发到极端工况验证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增强客户粘性和单客户价值。根据公司初步调研,全季节冰雪测试的客户需求迫切,本次募投项目投运后有望与现有业务产生客户协同效应,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

4、技术与管理经验共享: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极限检验中心已在牙克石运营高寒测试基地多年,积累了寒区测试技术和团队经验,可与公司既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共享技术成果、标准制定经验和运营管理资源。例如,公司在智能网联汽车虚拟场景构建、车路协同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可应用于本次募投项目,提升测试效率。同时,前次项目在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标准制定方面已积累经验,本次项目可借鉴其技术成果,推动寒区测试标准化建设,参与制定智能网联汽车极端环境测试评价体系,提升行业话语权。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既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

本次募投项目与既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主要区别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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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度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本次募投项目
测试环境与场景以常规气候下的综合道路测试场景为主,依赖自然气候条件,测试窗口受季节和天气限制专注于高寒冰雪极端环境,通过全季室内试验舱模拟冰雪、低温条件,解决传统冬季测试受季节限制的痛点,打造人工可控的极限环境,满足新能源汽车电池低温性能、智能网联汽车传感器抗干扰等专项验证需求。
技术焦点与创新点核心能力在于构建完备的测试道路设施,并管理其高效、安全运行。强调智能网联汽车的“人-车-路-云”协同测试,技术焦点集中于通信、感知及决策系统,涵盖ADAS、V2X、自动驾驶及低空飞行器测试深度聚焦电动化与智能化在极端环境下的表现,如电池包低温充放电、线控底盘在低附着力路面的控制策略、ADAS系统在降雪/结冰场景下的感知与决策能力。 以冰雪附着路面、低温启动、热管理等新能源汽车特有技术为焦点,攻克低温环境模拟、冰雪路面维持及能耗控制等工程难点,体现技术专精化
建设内容与设施以室外测试道路为主以室外测试道路为主,如智能网联高速环道、多功能柔性测试广场等。本次项目以室内试验舱为核心,包括冰雪圆环、ABS测试区等专用设施,并配套制冷系统
市场定位与需求服务传统燃油车、新能源汽车,提供的是汽车研发的基础性设施服务,客户覆盖面广,但同质化竞争下定价可能面临压力综合性能验证:覆盖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及自动驾驶在常规环境下的场景要求,满足从轻型车到重型商用车的法规认证、研发测试及性能评估,是一个综合性平台主要针对高寒环境适应性研发及反季节测试需求,重点解决新能源汽车在极寒环境下的电池低温性能、热管理系统、续航衰减以及智能网联系统传感器抗冰雪干扰等特定、严苛的测试难题。需求更具针对性
战略角色与业务模式解决国内汽车工业缺乏高标准、综合性智能网联测试场地的“有无”问题,满足车辆法规认证和常规研发的基本需求,是公司业务的基石和主要现金流来源,支撑着公司的基本盘和行业地位作为公司业务升级的基础平台,打造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综合性测试品牌,服务于广泛的客户群体,是公司收入和客户基础的稳定器为公司测试网络补齐高寒测试这一关键拼图,提供高附加值、高壁垒的专项服务。旨在破解行业“两冬一夏”开发周期瓶颈,避免车企为追赶进度而进行高成本、高风险的南半球反季节测试。解决智能电动车在极端环境下的安全与可靠性验证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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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一)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1、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净资产比例符合要求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净资产为291,931.80万元,发行人未持有债券。若考虑发行前公司合并口径净资产金额不变,本次发行将新增103,904.00万元债券余额,新增后累计债券余额占净资产比例为35.59%,符合《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要求。

2、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变化处于较为合理的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2.66%、17.76%、16.47%和

17.50%。公司财务结构较为稳健,财务风险较低。假设以本次发行规模上限103,904.00万元进行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在不考虑转股等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以2025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计算,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由17.50%提升至36.23%。如果可转债持有人全部选择转股,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至13.53%。根据上述假设条件测算的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变化均处于较为合理的水平,本次发行规模具有合理性。

3、公司具有足够的现金流来支付可转债的本息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676.89万元、22,478.78万元、24,262.84万元和16,247.03万元,公司的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收回现金流量充足且较为稳定,公司有足够的现金流用于支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支出。

公司的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处于产能爬坡的过程中,业务规模将逐渐提高,同时公司收购的极限检验中心以及本次募投项目预期能产生良好回报,业务规模扩张将持续提升公司的未来现金流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二)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公司拟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3,904.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智能网联新能源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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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1、公司本次发行属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适用《适用意见第18号》“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

2、公司本次发行属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适用《适用意见第18号》“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的规定。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存在重组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形。

4、公司结合现有资金情况及未来的发展战略合理确定本次发行规模,并将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属于理性融资。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五、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1、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通过构建汽车场地试验环境和试验场景,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检测机构、汽车底盘部件系统企业以及轮胎企业等客户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2、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与主业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试验场的投资、运营与管理,通过构建汽车场地试验环境和试验场景,为客户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本次募投项目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公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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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募集资金投向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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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1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218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330,6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3.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6,28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8,315,094.34元,余额为人民币1,197,964,905.66元,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955,651.9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009,253.73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3月2日全部到账,已经天职国际审验,并于2022年3月2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844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免收深市上市公司2022年度相关费用的通知》(深证上〔2022〕269号)文件,免除本公司上市初费82,547.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人民币1,186,091,800.90元。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122911573810909118,609.183,347.61
合计-118,609.183,347.61

注1:活期存款余额中包含尚未转出的印花税296,561.37元。注2: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2023年到账的免除的上市初费82,547.17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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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25,628.00
减:募集资金到位后支付发行费用7,018.82
减:历年募投项目投入额110,840.57
减:购买理财产品8,500.00
加: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4,049.34
加:未转出印花税29.6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3,347.6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将超募资金43,609.18万元全部投入“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额为 118,609.18万元。调整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137,645.0075,000.00118,609.18
合计137,645.0075,000.00118,609.18

注: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在原投资额137,645.00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18,609.18万元)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增加投资13,476.00万元,项目总投资额增加至151,121.00万元。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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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25,628.0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0,840.57
募集资金净额:118,609.18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0,840.57 2022年及以前使用:43,394.62 2023年使用:31,331.49 2024年使用:30,700.55 2025年1-9月使用:5,413.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 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 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 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75,000.00118,609.18110,840.5775,000.00118,609.18110,840.577,768.612024/6/30
合计75,000.00118,609.18110,840.5775,000.00118,609.18110,840.577,768.61——

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将超募资金43,609.18万元全部投入 “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额为 118,609.18万元。

公司将按照项目实际需求,按照募投项目相关投入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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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六)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7,732.83万元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30.06万元,共计28,362.89万元。天职国际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2881号《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

(七)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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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银河证券出具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置银行理财产品的明细如下: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余额存款类别期限到期日利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1229115738780046130,000,000.00结构性存款100天2025/10/91%或1.8%
1229115738780049255,000,000.0092天2025/11/71%或1.8%
合计-85,000,000.00----

(八)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8,405,678.01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8,179,571.01元(不包含尚未转出的印花税296,561.37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9.41%,系尚未结清的工程款项、银行利息收入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收益,后续将逐步投入至承诺投资项目。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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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9月
1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10.98%2024年投产期预计实现净利润6,045.00万元;2025年全年预计实现净利润18,847.00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预计实现净利润=18,847.00/4*3=14,135.25万元。不适用不适用-643.72677.1933.47
合计10.98%——————-643.72677.1933.47——

注1:承诺效益是指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可研报告中预计实现的净利润。注2: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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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不及预期的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334,715.63元,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效益的20%,主要原因系项目产能尚处爬坡阶段,产能释放需要一定时间。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发行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会计师对于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就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5]38631号),认为中汽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汽股份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公司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具有明确的后续使用计划。同时,因公司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建设阶段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约为2年,公司需要在短期内对外支付大量的资金。因此,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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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张晓龙成荣春颜 燕
张子婧张子鹏王 兵
陈 虹张海燕石之恒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子鹏李景升刘楠楠
胡宏俊康 诚夏秀国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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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8

二、发行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名:

张海燕王 兵石之恒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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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盖章)

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

安铁成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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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李依臻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卫宾 邱甲璐

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 晟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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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裁签名:

薛 军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王 晟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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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魏 伟 陈珊珊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华晓军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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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付志成 曲鹏程

王忠箴 李崇瑛

蔡 斌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1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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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中汽研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机构出具的《中汽研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以下简称“《信用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信评级人员:

苏柏文 张 乾

评级机构负责人:

王少波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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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声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汇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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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董事会编制、股东会批准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自本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30-11:30,13:30-16:30,投资者可至本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相关备查文件,亦可在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查阅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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