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股份(301215)_公司公告_中汽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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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4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2),公司股东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集团”)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71.7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收到悦达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悦达集团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股份来源
悦达集团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9月18日7.815000.38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合计7.815000.3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悦达集团合计持有股份38,68029.2238,18028.84

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8,68029.2238,18028.8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悦达集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2、悦达集团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同时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悦达集团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本次减持股份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悦达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4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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