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2证券简称:联盛化学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东海第三大道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 |
| 2.01 | 《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4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5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7 |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8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9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郑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2 | 选举冯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2、提案的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提案1.00、提案2.02、提案2.03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提案3.00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应选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信函或者传真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东海第三大道9号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7016,传真号码:0576-85589838。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四)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信函或传真须在2025年11月17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以便确认登记(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正英
联系电话:0576-88313288-8555
联系传真:0576-85589838
邮箱:lshx@realsunche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东海第三大道9号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701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特此公告。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