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
月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完成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046号公告。
、会议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
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延长“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多联细菌性疫苗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及“新型疫苗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将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及2025年第一次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047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