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并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疫苗”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潘若文女士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潘若文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并在此之后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2025年7月8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潘若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潘若文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潘若文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潘若文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备查文件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潘若文女士简历潘若文女士,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化学工程系,研究生学历,医学生物学高级工程师。自1993年2月,历任华兰生物质量保证部经理、副总经理,华兰疫苗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华兰生物董事,2020年6月至2022年3月任华兰疫苗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华兰疫苗常务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日,潘若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