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301193)_公司公告_家联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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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05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

日下午15: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考虑到本次会议的实际情况,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临时董事会提前五日通知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人,实际出席董事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熊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家联转债”的议案》自2025年

日至2025年

日,公司股票已有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19.93元/股),根据《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家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考虑到“家联转债”自2024年

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家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

个月内(自2025年

9月8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如再次触发“家联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5年12月5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家联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家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家联转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家联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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