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水科技(301190)_公司公告_善水科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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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水科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29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个月内(即2025年

日至2025年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1名核查

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股票的情形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该名核查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于知晓本次激励计划之前,系基于其个人资金安排以及对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正常交易行为,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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