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0证券简称:善水科技公告编号:2025-038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36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7.85元。截至2021年12月2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494,43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0,458,694.23元,募集资金净额1,383,972,305.77元。
截止2021年12月2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9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目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1,494,431,000.00 |
| 减:发行费用 | 110,458,694.23 |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383,972,305.77 |
| 减: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747,743,637.64 |
| 2、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 18,917,974.71 |
| 3、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 63,540,000.00 |
| 项目 | 金额 |
| 4、研发大楼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2,199,188.45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75,561,601.35 |
| 募集资金余额 | 587,133,106.32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县支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彭泽支行、江西彭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彭泽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22年1月5日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彭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月7日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3月22日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彭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彭泽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6月6日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5年5月29日与江西众力化工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按月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年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根据本公司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备注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 | 727289900000009968 | 1,260,330,000.00 | 26,960,849.21 | 活期 |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 | 727289400000026437-300001 | 50,000,000.00 | 定期 |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 | 727289000000026439-300001 | 200,000,000.00 | 定期 |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 | 727289600000026436-300001 | 300,000,000.00 | 定期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 | 792900851710702 | 88,364,823.95 | 10,172,257.11 | 活期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县支行 | 14347101040014670 | 52,726,600.00 | 活期 | ||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彭泽县支行 | 20336043000100000481081 | 活期 | |||
| 江西彭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 114289650000023824 | 活期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 | 1507265029200256406 | 活期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 | 36050164125000001653 | 活期 |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 | 727289400000032377 | 活期 | 该账户主体为江西众力化工有限公司 | ||
| 合计 | 1,401,421,423.95 | 587,133,106.3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严格按照《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38,397.2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712.71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7,240.08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年产61000吨氯代吡啶及15000吨2-氯-5-氯甲基吡啶生产项目 | 否 | 126,033.00 | 126,033.00 | 8,570.83 | 75,474.70 | 59.88%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2、研发大楼建设项目 | 否 | 5,272.66 | 5,272.66 | 141.88 | 1,191.46 | 22.60%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3、研发大楼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219.92 | 4,219.92 | 1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31,305.66 | 131,305.66 | 12,932.63 | 80,886.08 | 61.6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1、尚未指定用途 | 7,091.57 | 737.57 | - | - | - | - | - | - | - | - | |
| 2、补充流动资金 | - | - | 6,354.00 | 6,354.00 | 100.00%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7,091.57 | 7,091.57 | 6,354.00 | 89.60% | - | - | - | - | - | |
| 合计 | - | 138,397.23 | 138,397.23 | 12,932.63 | 87,240.08 | 63.04%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计划2023年12月3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受外部环境客观因素和设备方案优化调整的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缓和推迟。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金额为7,091.57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2,1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2,12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2,12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超募资金划至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为6,354.00万元。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氯代吡啶产品结构及调整研发大楼部分研发设备的购置。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1,891.8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537.3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工作。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 不适用 | ||||||||||
| 资金情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研发大楼建设项目于2025年6月结项,节余资金4,219.92万元,出现资金节余的原因主要为:1、在工程建设方面,自募投项目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在保障质量与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遵循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强化全流程费用管控,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了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2、在设备投资方面,根据公司研发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研发设备购置进行了调整。一方面,公司增添了与清洁生产相关的研发设备,以提升研发实力;另一方面,取消了部分价值较高且使用频率较低的检测设备,转而采用委托外部机构检测的方式,实现了成本优化。在全球产业链深度重构的背景下,国产设备在精度和稳定性等关键技术指标上已与国际水平接轨,公司因此优先选择了国内设备供应商,将原计划的进口高价设备替换为性价比更高的国产设备。减少了资金占用,更好地满足了公司实际需求,同时也为未来的技术升级和迭代预留了充足的资金空间。3、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还包括“研发大楼建设项目”未满足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因该等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用自有资金支付。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58,713.31万元(含利息收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5,000.00万元以银行定期存款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剩余3,713.31万元以银行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