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拟归属的71名激励对象(含5名暂缓归属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71名激励对象(含5名暂缓归属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合计归属7.635万股限制性股票(含暂缓归属部分)。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