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2证券简称:君逸数码公告编号:2025-048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与广东光宏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宏精密”或“目标公司”)签署《广东光宏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书》),公司将以自有资金12,000万元人民币对光宏精密进行增资,其中3,315.3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光宏精密60%的股权,光宏精密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广东光宏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55UF3D0J
3、成立日期:2021年1月14日
4、注册资本:2,210.2046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三座首层之四(住所申报)
6、法定代表人:张业辉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学仪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主营业务
目标公司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精密光学元组件等产品。目标公司主要产品为精密光学元件及组件,是各类光纤器件、摄像模组和光模块的基础,通过光学元件的不同组合,可使光纤器件、摄像模组、光模块实现不同的特定功能。目标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安防、光通讯等领域。
(三)增资前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佛山光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52% |
| 2 | 张业辉 | 19.80% |
| 3 | 中山市鼎烨科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1.63% |
| 4 | 广东金鼎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1.39% |
| 5 | 姜庭轩 | 6.79% |
| 6 | 杨利民 | 5.66% |
| 7 | 佛山光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76% |
| 8 | 张号来 | 2.04% |
| 9 | 万光辉 | 1.41% |
| - | 合计 | 100.00% |
本次增资后: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佛山光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61% |
| 2 | 张业辉 | 7.92% |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比例 |
| 3 | 中山市鼎烨科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4.65% |
| 4 | 广东金鼎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56% |
| 5 | 姜庭轩 | 2.71% |
| 6 | 杨利民 | 2.26% |
| 7 | 佛山光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0% |
| 8 | 张号来 | 0.81% |
| 9 | 万光辉 | 0.57% |
| 10 |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0.00% |
| - | 合计 | 100.00% |
(四)目标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8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23,676,999.97 | 31,713,094.77 |
| 负债总额 | 10,944,111.68 | 11,343,904.93 |
| 净资产 | 12,732,888.29 | 20,369,189.84 |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5年1-8月 |
| 营业收入 | 16,655,344.36 | 20,042,482.89 |
| 净利润 | 2,572,426.75 | 3,896,001.55 |
注:以上数据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广东光宏精密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1-8月一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5)第0762号】。
(五)其他情况
、经查询,光宏精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光宏精密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光宏精密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宏精密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由公司为光宏精密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等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本次增资完成后,不存在公司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本次交易对手方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目标公司及原有股东签署《增资协议书》,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佛山光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2:张业辉
乙方3:中山市鼎烨科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4:广东金鼎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5:姜庭轩
乙方6:杨利民
乙方7:佛山光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8:张号来
乙方9:万光辉
丙方:广东光宏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光宏精密原股东(即乙方1至乙方9,以下统称“乙方”)
甲方有意按照本协议约定认购目标公司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并成为控股股东,乙方同意甲方的增资并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缴权。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友好协商,各方就本次增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资安排
1、各方同意,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2,210.20万元增加至5,525.50万元。新增资本由甲方以12,000万元现金认购,其中,3,315.30万元记入注册资本,8,684.70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甲方持有目标公司60%的股权。
2、甲方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所认缴注册资本的实缴出资,其中首笔增资款2000万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实缴出资。乙方需在法定认缴出资期限内完成所有出资义务。上述所有出资资金须存入目标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实缴出资后甲方最终的持股比例为60%,乙方整体持股比例为40%。
3、2026年或2027年内,如为完成本次增资的投资计划且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需要后续另行增资的情形,如后续增资款在1,000万元(含)以内,协议各方同意按本次增资的估值增资;如后续增资款超过1,000万元,协议各方同意按前一年经审计的扣非净利润的15倍估值增资。
4、本协议签订后,根据本协议的内容并经各方协商后,修改目标公司章程。
5、在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出资义务后,目标公司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甲方出具出资证明书。协议各方需无条件配合目标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增资事宜。自甲方首笔增资实缴之日起,甲方正式享有目标公司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股权比例享有目标公司利润分配权、参与目标公司重大决策、查阅目标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股东权利,以及遵守目标公司章程、对目标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等股东义务。
6、本次增资完成前目标公司账面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目标公司账面因本次增资而新增的全部资本公积均由全体股东按本次增资后的股权比例共享,但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法人治理结构
1、目标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2名(其中1名为董事长),乙方2推荐1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
2、目标公司设1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3、目标公司设总经理1名,全面主持日常经营管理,由乙方2推荐。另由甲方推荐财务部门负责人1名,人选均由董事会聘任产生。
4、目标公司由甲方控股并表,并且主导经营管理。目标公司参照执行甲方管理制度。
(三)违约及赔偿
1、竞业禁止与核心人员稳定
(1)目标公司创始团队及核心人员的竞业禁止
在本次增资完成后,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创始团队及核心人员:张业辉、许纪源、易建军、贾和军、任少阳本人或其配偶、子女或前述自然人投资的企业均不得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控制、投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从事与目标公司相同或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创始团队及核心人员在目标公司任职期间以及自目标公司离职后两年内,其自身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控制、投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从事与目标公司相同或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
如创始团队及核心人员及关联方从事与目标公司相同或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则前述人员构成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按经审计的前一年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转让给甲方。
(2)目标公司的创始股东及核心人员离职限制
目标公司创始团队及核心人员在本次增资完成后六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主动从目标公司离职。目标公司创始股东和核心人员在目标公司任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甲方所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兼职。若目标公司创始团队及核心人员违反前述约定,甲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按经审计的前一年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转让给甲方。
(3)目标公司创始股东及核心人员转让、处置或质押所持目标公司股份的限制
本次增资完成六年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目标公司创始股东和核心人员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或在其上设置任何权益负担。若目标公司创始团队及核心人员违反前述约定,甲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按
经审计的前一年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转让给甲方。乙方2应确保上述人员遵守上述1条(1)(2)(3)的约定。如相关人员违反上述约定,则乙方2应承担连带责任。
2、各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自觉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在实质上违反其对其他方的声明、保证或承诺,并给其他方造成损失,则构成对其他方的违约。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违约方应对守约方赔偿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3、一方如存在以下情形,视为违约:
(1)不具备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主体资格;
(2)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缴付/支付投资款义务,并且在公司发出要求履行义务的通知后三十(30)个营业日内仍未履行;
(3)在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文件中向目标公司作出的声明、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证明为有意欺瞒、虚假、严重不真实或有重大遗漏和误导;
(4)未履行本协议项下其他义务,并且在目标公司发出要求履行义务的通知后十五(15)个营业日内仍未履行;
4、如存在违约,则守约方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1)暂停履行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形消除后恢复履行;
(2)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义务;
(3)要求违约方赔偿目标公司与守约方因本协议发生的所有成本及费用;
(4)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或目标公司的其他损失;
(5)要求违约方承担欠缴金额10%违约金;
(6)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5、若目标公司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或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等导致甲方无法正常行使股东权利或遭受损失的,目标公司应立即
纠正错误行为,并按照甲方已出资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目标公司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若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陈述与保证或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甲方无法正常认购目标公司新增股权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拟出资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各乙方就上述事项的履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7、如协议一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其余各方有权单方面通知协议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通知送至协议方时解除。
(四)其他
乙方确定放弃本次增资事项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的权利。
(五)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自然人捺印)后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构建“智能物联+大数据+AIGC应用”协同生态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基于对光学仪器领域发展的前瞻性共识、未来的市场需求以及公司多元化发展等多方面因素而作出的决定。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现有财务状况和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将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从长期来看,该投资将产生积极的战略推动效应,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投资事项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导致未来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努力确保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最大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广东光宏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