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
结果的公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25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2025-025),持有公司股份949,5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股本的
1.23%)的股东、董事、副总经理张骁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0,0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股本的
0.30%,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回购并注销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728,955股后的77,324,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4.5
股。转增完成后张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76,775股,其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公司近日收到张骁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完毕告知函》,获悉张骁先生于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5,0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股本的
0.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骁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1、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来源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股) |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比例(%) |
| 张骁 | 股权激励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10月10日 | 63.85 | 285,000 | 0.25 |
| 合计 | 285,000 | 0.25 | ||||
注:张骁先生在2025年7月8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持有的股份,已做相应除权除息处理。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比例(%) | 股数(股) |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比例(%) | ||
| 张骁 | 合计持有股份 | 949,500 | 1.23 | 1,091,775 | 0.9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7,375 | 0.31 | 59,194 | 0.05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12,125 | 0.92 | 1,032,581 | 0.92 | |
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为张骁先生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日持有股份,未含其转增后持有的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张骁先生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张骁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
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张骁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张骁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