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石股份(301158)_公司公告_德石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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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03

证券代码:301158证券简称:德石股份公告编号:2025-055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天衢新区晶华南大道151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王继平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1人,代表股份数为69,238,9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045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所持股份数68,589,1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613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15人,代表股份数量649,73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321%。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16人,代表股份650,23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32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9,208,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8%;反对2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9,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40%;反对2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93%;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8%。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09,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1%;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0,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24%;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7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9%。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09,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1%;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0,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24%;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7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9%。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09,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1%;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0,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24%;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7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9%。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08,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7%;反对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0,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862%;反对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39%;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9%。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09,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1%;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0,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24%;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7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9%。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09,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1%;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0,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24%;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7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9%。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09,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1%;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0,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24%;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7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9%。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09,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1%;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0,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24%;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7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9%。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08,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7%;反对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0,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862%;反对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1370%;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9,208,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4%;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0,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555%;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78%;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04,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7%;反对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6,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557%;反对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6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崔成立律师和蓬金贵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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