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7证券简称:华塑科技公告编号:2025-034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的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6.50元,共计募集资金847,500,000.00元,坐扣承销费64,62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82,88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
月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股票登记费及发行文件制作费等发行费用97,650,499.8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9,849,500.1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
号)。(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项目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749,849,500.17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 | 项目投入 | B1 | 225,366,945.75 |
| 生额 |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 B2 | 22,550,601.91 |
| 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B3 | 136,000,000.00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3,404,484.49 |
|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 C2 | 1,795,670.46 | |
| 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C3 | 0.00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58,771,430.24 |
|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 D2=B2+C2 | 24,346,272.37 | |
| 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D3=B3+C3 | 136,000,000.00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379,424,342.30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F1+F2 | 379,424,342.30 | |
| 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F1 | 39,424,342.30 | |
| 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余额 | F2 | 340,000,000.00 | |
| 差异 | G=E-F | 0.00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 71370122000042006 | 13,426,159.59 | 募集资金专户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 | 1202052619900079183 | 3,990,266.00 | 募集资金专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8110801012202636543 | 14,272,543.10 | 募集资金专户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6790180809963606 | 2,523,157.88 | 募集资金专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95200078801800003772 | 5,212,215.73 | 募集资金专户 |
| 合计 | 39,424,342.30 |
、截至2025年
月
日,本公司尚未赎回的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4,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名称 | 签约方 | 金额(人民币万元) |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 |
| 信智锐盈系列281期收益凭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
| 安泰保盈系列683期收益凭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 |
| 安泰保盈系列684期收益凭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 |
| 信智安盈系列1845期收益凭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 信智安盈系列1846期收益凭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
| 信智锐盈系列312期收益凭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 |
| 安泰保盈系列1356期收益凭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
| 信智锐盈系列337期收益凭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 安泰保盈系列1020期收益凭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 |
| 安泰回报系列1374期收益凭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 |
| 安泰回报系列1375期收益凭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 |
| 安泰回报系列1376期收益凭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 |
| 名称 | 签约方 | 金额(人民币万元) |
| 安泰回报系列1385期收益凭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 |
| 安泰回报系列1389期收益凭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
| 合计 | 34,000.00 |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无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08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74,984.95 |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40.45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477.14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6,864.58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9.16%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电池安全监控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是 | 21,743.73 | 23,943.73 | 2,041.74 | 7,456.49 | 31.14 | 2027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8,781.50 | 8,781.50 | 993.43 | 2,747.59 | 31.29 | 2027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 是 | 6,339.35 | 4,139.35 | 305.28 | 1,023.06 | 24.72 | 2027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0.00 | 14,650.00 | 97.6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1,864.58 | 51,864.58 | 3,340.45 | 25,877.14 | 49.89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暂未确定投向 | — | 9,520.37 | 9,520.37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13,600.00 | 13,600.00 | 0.00 | 13,600.00 | 10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3,120.37 | 23,120.37 | 0.00 | 13,600.00 | — | — | — | — | — |
| 合计 | — | 74,984.95 | 74,984.95 | 3,340.45 | 39,477.14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4年12月0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将电池安全监控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延期至2027年12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0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4,984.95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51,864.58万元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23,120.37万元。根据公司于2023年03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04月0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0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0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58.82%,其余款项存放于公司募投资金专户。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4年12月0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1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电池安全监控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杭州上城高新区城北园区祥符东单元GS0801-M1-10地块拟建厂房为项目实施地点;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新增南京市为项目实施地点。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4年12月0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1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电池安全监控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调整为通过购买土地使用权(杭州上城高新区城北园区祥符东单元GS0801-M1-10地块)新增建设并装修生产厂房,购置生产设备、新建工商业储能HV-3S系统、PCS及其他储能相关产品生产配套设施等,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由21,743.73万元增加为23,943.73万元,增加的2,200.00万元项目投资额从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调整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主要包括通过购买土地使用权(杭州上城高新区城北园区祥符东单元GS0801-M1-10地块),新增建设并装修研发中心,购置新的研发设备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未发生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3年04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5,058.8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4,569.7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489.13万元;公司于2024年12月0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使用931.7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931.76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4年0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5年0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7,942.43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4,000.00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及相关规定允许的现金管理活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7,942.43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4,000.00万元,其余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及相关规定允许的现金管理活动。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
附件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改变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电池安全监控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电池安全监控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21,743.73 | 2,041.74 | 7,456.49 | 31.14 | 2027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 2,200.00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781.50 | 993.43 | 2,747.59 | 31.29 | 2027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 4,139.35 | 305.28 | 1,023.06 | 24.72 | 2027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36,864.58 | 3,340.45 | 11,227.14 | - | - | - | - | - |
|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改变的原因: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与储能系统及配套产品开发,原先厂房规划无法有效匹配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及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电池安全监控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调整为通过购买土地使用权(杭州上城高新区城北园区祥符东单元GS0801-M1-10地块)新增建设并装修生产厂房,购置生产设备、新建工商业储能HV-3S系统、PCS及其他储能相关产品生产配套设施等,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由21,743.73万元增加为23,943.73万元,增加的2,200.00万元项目投资额从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调整投入;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规划形成时间较早,其可行性方案系根据当时的研发计划及预计的未来发展需要做出的,随着项目建设的正式推进实施,公司根据实际研发建设需要,对项目所需采购设备及资金结构进行了再梳理及统筹优化,通过购买土地使用权(杭州上城高新区城北园区祥符东单元GS0801-M1-10地块)、新建并装修研发中心,购置新的研发设备等,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更新实验室的测试硬件和软件,持续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强化核心技术优势,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公司基于对自身发展战略布局及市场情况变化等多方面的考虑,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公司战略布局和核心竞争力,“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6,339.35万元调整为4,139.35万元,并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调整,增加了南京市作为本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决策程序: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 | ||||||||
| 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信息披露: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公告。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