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136证券简称:招标股份公告编号:
2025-053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股份”)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第三季度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并对已于前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并于本期收回款项的项目进行转回。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转回和计提相关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存货、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合同资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后,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收回或转回的迹象,确定了需要转回的信用减值损失和需要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对各类资产转回的信用减值损失11,230,814.46元(未经审计)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730,932.70元(未经审计),合计转回8,499,881.76元(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表:
1、信用减值损失
| 项目 | 2025年第三季度转回金额(元)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50,000.00 |
| 项目 | 2025年第三季度转回金额(元)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1,028,495.74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52,318.72 |
| 合计 | 11,230,814.46 |
2、资产减值损失
| 项目 | 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金额(元)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730,932.70 |
| 合计 | 2,730,932.70 |
、应收票据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本公司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低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管理层评价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一般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
| 商业承兑汇票和非低风险银行承兑汇票 | 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本公司基于客户类别、账龄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股份并表关联方组合 | 应收招标股份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 集团并表关联方组合 | 应收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除招标股份外)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合 | 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本公司对于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划分为招标股份并表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划分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集团”)并表关联方组合,本公司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采用以账龄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账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账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其他应收款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本公司基于其他应收款交易对手关系、款项性质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组合一:应收利息 | 款项性质 |
| 组合二:应收股利 | |
| 组合三:应收保证金、押金、备用金及职工借款 | |
| 组合四:应收其他款项 | |
| 组合五:股份并表关联方组合 | 纳入招标股份合并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的其他应收款 |
| 组合六:集团并表关联方组合 | 纳入招标集团(除招标股份外)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其他应收款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其他应收款(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其他应收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4、合同资产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根据相关规定,对单项资产转回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 资产名称 | 应收账款 |
| 2025年9月30日账面价值(元) | 294,208,161.26 |
| 2025年9月30日资产可收回金额(元) | 294,208,161.26 |
|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 对于划分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本次转回信用减值准备的依据 |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 |
| 2025年第三季度转回金额(元) | 11,028,495.74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转回各类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共计8,499,881.76元(未经审计),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相应增加8,499,881.76元(未经审计),净利润相应增加6,862,867.70元(未经审计),并相应增加报告期末公司所有者权
益6,862,867.70元(未经审计)。公司本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转回及计提的减值损失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