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钟股份”)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1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3.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4.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17.4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377.1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2,640.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3日到账,并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验字[2021]20000380303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收支原因 | 金额(万元) |
|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 34,416.18 |
|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571.69 |
|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5,789.99 |
| 减:置换已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 678.21 |
| 减:投入募投项目 | 21,996.52 |
| 减:支付发行费用 | 1,097.66 |
| 减: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850.00 |
| 收支原因 | 金额(万元)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4,575.49 |
注:本报告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067.6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3,932.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
月
日到账,并业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司农验字[2023]22007270177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收支原因 | 金额(万元) |
|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 34,620.00 |
|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279.62 |
|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319.10 |
| 减:置换已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 449.64 |
| 减:投入募投项目 | 29,360.99 |
| 减:支付发行费用 | 191.79 |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78.10 |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
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2021年度,公司、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汽车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40******748),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三方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度,公司、清远市金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清远金钟”)、南京证券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41******026),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1年度,公司、清远金钟、南京证券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风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20******559)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3年度,公司结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变更情况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变更,并办理完成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0******559)的注销手续,完成注销手续时产生的结息款已转存至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南京证券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1******405),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三方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2023年度,公司对“清远金钟生产基地扩建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投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并为其开设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重新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南京证券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1******671),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三方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5年度,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对该项目的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等事项再次进行变更,并将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结合上述变更情况,公司开设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南京证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576),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三方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2023年度,公司、南京证券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39),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三方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度,公司、南京证券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风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20******109),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三方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三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3年度,公司、南京证券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汽车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40******254),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三方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 交通银行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 441******026 | 960.5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汽车城支行 | 440******748 | 3.82 |
| 交通银行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 441******405 | 1,886.24 |
| 交通银行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 441******671 | 12.03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 | 811******039 | 4.54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风神支行 | 120******109 | 14.92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汽车城支行 | 440******254 | 58.64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 | 811******576 | 1,712.87 |
| 合计 | - | 4,653.59 |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有4,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清远金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6月30日,无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余额。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清远金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
月
日,无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余额。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情况。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4,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40.31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29,733.55万元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2,906.76万元。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超募资金中使用人民币8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
月
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月6日完成转账。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余额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研发课题进行调整,同时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并将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主要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 | 投资总额 | 4,500.27 | 2,418.16 |
| 2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4,041.53 | 2,418.16 |
| 3 | 研发课题 | 取消原有课题:(1)空气动力学轮毂组件的研发(2)塑料电镀CuNiCr替代技术在汽车装饰件上的应用(3)轻量化的复合材料汽车结构件研发(4)有机硅涂料硬化技术在有机聚碳酸酯车窗上的运用;(5)电动汽车锂电池负极材料研究 | 新增研发课题:(1)塑料类轻量化零部件的研发(2)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在汽车饰件的应用 |
| 4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2025年4月 | 2026年12月 |
注: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度对“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研发课题等事项进行变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实际经营需要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4日以简化程序召开“金钟转债”2025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的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产品类别等内容进行变更。主要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 | 投资总额 | 46,626.38 | 51,661.67 |
| 2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40,036.25 | 41,744.75 |
| 3 | 产品类别 | 规划产品包括轮毂镶件、低风阻轮毂大盘、轮毂中心盖 | 规划产品包括轮毂镶件、低风阻轮毂大盘、轮毂中心盖、门板附件、副仪表板附件、主仪表板附件 |
| 4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2025年4月 | 2026年3月 |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
月
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清远金钟生产基地扩建项目”进行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扣除待支付合同尾款后节余募集资金7,937.20万元(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扣除待支付尾款及相应手续费为准)投入“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请详见本专项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请详见附件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请详见本专项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请
详见附件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8,017.4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8.10 | |||||||
| 募集资金净额 | 32,640.31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4,006.2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636.51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4,006.25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注1 | 42.91%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清远金钟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否 | 25,763.55 | 18,089.50 | 185.60 | 17,152.32 | 94.82% | 2023年4月 | 851.28 | 不适用 | 否 |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注2 | 是 | 3,970.00 | 2,418.16 | 32.50 | 532.50 | 22.02%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注3 | 是 | - | 9,645.70 | - | 7,991.06 | 82.85% | 2026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50.00 | 850.00 | - | 85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 | 是 | 2,056.76 | 2,099.05 | - | 2,110.64 | 100.55% | 2026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32,640.31 | 33,102.41 | 218.10 | 28,636.51 | 86.51% | - | 851.28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
|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变更原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研发课题等内容,相应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4月。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再次变更“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部分研发课题、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等内容,相应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4月延期至2026年12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进度为22.02%。“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不涉及生产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2、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4月,但受施工前期持续暴雨天气影响,土建工程建设进度有所滞后,叠加后期相关验收流程办理时间较长等原因,导致项目整体进度延后。结合整体产能布局、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项目实施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以简化程序召开“金钟转债”2025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产品类别等事项,并将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4月延期至2026年3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募投项目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86.01%,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85.85%。虽该募投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有所延期,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各生产车间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立即转固并投入生产,目前大部分生产车间已形成较好的量产交付能力。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640.31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29,733.55万元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2,906.76万元。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资金 |
| 已于2022年1月6日完成转账。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更好地整合公司已有优势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清远金钟变更为金钟股份,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电镀工业园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炭步大道以西、沿江大道以北先进制造产业园A1地块分地块四。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1、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研发课题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再次变更“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研发课题、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以简化程序召开“金钟转债”2025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结合整体产能布局、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决定调整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产品类别及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
|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789.9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78.21万元,合计6,468.20万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2月24日完成置换。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清远金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6月30日,无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余额。 |
|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月6日完成转账。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清远金钟生产基地扩建项目”进行结项。为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同意将截至2023年2月28日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扣除待支付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937.20万元(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扣除待支付尾款及相应手续费为准)用于“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建设。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净额。同一募投项目发生多次变更的仅计算第一次变更前计划投入金额。
注2: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2月28日的账户余额4,041.53万元(实际投入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扣除待支付尾款及相应手续费为准)全部用于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原募投项目名称为“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名称与原募投项目相同,但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研发课题等内容均已发生改变。具体变更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4,041.53万元调减至2,418.16万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扣除尚需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项目款项及相应手续费为准)变更用途投入至募投项目“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同时调整研发课题、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等内容。具体变更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注3:“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原总投资为46,626.38万元,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以简化程序召开“金钟转债”2025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的投资总额由46,626.38万元增加至51,661.67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清远金钟生产基地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937.20万元(截至2023年2月28日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扣除待支付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为7,937.20万元,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扣除待支付尾款及相应手续费为准)、超募资金2,099.05万元以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708.50万元。除上述资金外,公司使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投入该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2,418.16 | 32.50 | 532.50 | 22.02%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 | 11,744.75 | - | 10,101.69 | 86.01% | 2026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4,162.91 | 32.50 | 10,634.19 | 75.08%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详见本报告附件1中的“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部分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详见本报告附件1中的“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部分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附件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5,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11.37 | |||||||
| 募集资金净额 | 33,932.35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680.09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0,00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注1 | 88.41%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注3 | 是 | 30,000.00 | 30,000.00 | 7,011.37 | 25,756.29 | 85.85% | 2026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 | 3,932.35注2 | - | 3,923.80 | 99.7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35,000.00 | 33,932.35 | 7,011.37 | 29,680.09 | 87.47%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详见本报告附件1中的“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部分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以简化程序召开“金钟转债”2025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的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产品类别及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9.1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49.64万元,合计768.74万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12月12日完成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4,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清远金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6月30日,无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余额。 |
|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使用4,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余部分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净额。注2:由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33,932.35万元低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5,000.0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5,000.00万元调整至3,932.35万元。
注3:“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原总投资为46,626.38万元,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以简化程序召开“金钟转债”2025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产品类别,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变更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附件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 | 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 | 30,000.00 | 7,011.37 | 25,756.29 | 85.85% | 2026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30,000.00 | 7,011.37 | 25,756.29 | 85.85%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详见本报告附件1中的“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部分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详见本报告附件1中的“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部分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