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132证券简称:满坤科技公告编号:
2025-1031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1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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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009号中科研发园三号楼22-A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1) |
| 2.01 |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发行规模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4 | 债券期限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5 | 债券利率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7 | 转股期限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8 |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9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0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1 | 赎回条款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2 | 回售条款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3 | 转股后的利润分配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4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5 |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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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2.16 |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7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8 | 担保事项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9 | 评级事项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20 | 募集资金存管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21 |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0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0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0 |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0 | 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中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4、上述议案2涉及逐项表决事项,每项子议案须进行逐项表决。
5、上述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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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合伙企业股东登记: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0月28日中午12: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东请仔细填写《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登记资料。
(5)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3、登记地点: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炬大道19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343100。
4、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耿久艳、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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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电话号码:0796-8406089传真号码:0796-8406089电子邮箱:board.office@mankun.com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009号中科研发园三号楼22-A公司会议室
(2)出席本次股东会相关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16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附件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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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32,投票简称:满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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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附件2: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出席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1) | |||
| 2.01 |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 | |||
| 2.02 | 发行规模 | √ | |||
| 2.03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 |||
| 2.04 | 债券期限 | √ | |||
| 2.05 | 债券利率 | √ | |||
| 2.0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 | |||
| 2.07 | 转股期限 | √ | |||
| 2.08 |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 | |||
| 2.09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 | |||
| 2.10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 | |||
| 2.11 | 赎回条款 | √ | |||
| 2.12 | 回售条款 | √ | |||
| 2.13 | 转股后的利润分配 | √ | |||
| 2.14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
| 2.15 |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
| 2.16 |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 | |||
| 2.17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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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 2.18 | 担保事项 | √ |
| 2.19 | 评级事项 | √ |
| 2.20 | 募集资金存管 | √ |
| 2.21 |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股):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注意事项:
1、委托人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发表明确投票意见,对于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委托人为法人/合伙企业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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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附件3: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姓名/名称 | |||
|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合伙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户 | 持股数量 | ||
| 是否委托 | 代理人姓名 | ||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
| 通讯地址 | |||
|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或者合伙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年月日 | |||
注意事项: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