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瑞技术(301128)_公司公告_强瑞技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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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13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于2026 年3 月13 日在公司位于银星科技园银星智谷S 栋3 楼大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 到董事9 人,其中徐水、刘仁明、曾港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由尹高斌 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能够遵循 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独立审计,具备审计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 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因此,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的专项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如下调整:1、增加全 资子公司成都市强瑞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为“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的实施主 体;2、增加“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 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 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便于募集资金日常使用和管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 进,可以更好地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 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

2、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

3、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

4、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

议决议;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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