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嘉维康(301126)_公司公告_达嘉维康: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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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8

301126证券简称:达嘉维康公告编号:

2025-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任的情况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唐治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唐治先生自2019年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唐治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唐治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唐治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唐治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治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唐治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始终以严谨专业的态度、丰富的经验和独立的判断,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在公司战略规划、重大决策、风险控制、财务管理以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唐治先生提供了极具价值的专业见解和建设性意见,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唐治先生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赢得了董事会和管理层

的高度赞誉和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汪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换届改选完成之日止。

汪志刚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落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如独立董事候选人汪志刚先生的任职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则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汪志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换届改选完成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汪志刚先生,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

月至2000年

月在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工作;2000年

月至2013年10月任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总裁助理;2013年10月至2017年

月任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7年

月至今任湖南和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汪志刚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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