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126证券简称:达嘉维康公告编号:
2025-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
月
日的总股本205,40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
0.2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518,870.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数据均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97,364.52元,母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6,223,053.86元。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49,508,624.6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522,601.46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522,601.4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已计提法定公积金。
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205,40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2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4,518,870.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份如因增发新股、公司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因此,本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
四、其他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