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静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段婷婷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免去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拟免去监事会主席苏静女士的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