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强股份(301119)_公司公告_正强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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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强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正强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6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761.7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98.2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644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21年11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扣除发行费用的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23,000.0023,000.00
2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3,100.003,100.00
3信息化建设项目2,600.002,600.00
合计28,700.0028,700.00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总投资额为28,700.00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投资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净额为

298.26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历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2年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

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新增“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扩能项目”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19,358.5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9,358.50万元,上述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来自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的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

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调整“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扩能项目”和“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计划,新增“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二)历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将“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的建设期由原来的24个月调整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将“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由原来的12个月调整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十二次董事会和第二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将“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由原来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调整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扩能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该募投项目结项无节余募集资金。

(四)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及累计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及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
1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2,041.502,041.501,349.06
2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换人4,638.024,638.024,802.24
技改扩能项目
3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3,100.003,100.00105.82
4信息化建设项目2,600.002,600.00449.38
5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28,994.8516,320.487,732.45
合计41,374.3728,700.0014,438.95

注: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扩能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4,802.24万元,大于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4,638.02万元,系募集资金银行结算利息及理财收益所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募投项目延期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调减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用于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同时拟对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募投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2,041.50-692.441,349.06
2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扩能项目4,638.02-4,638.02
3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3,100.00-2,100.001,000.00
4信息化建设项目2,600.00-2,000.00600.00
5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16,320.484,792.4421,112.92
合计28,700.00-28,700.00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

日,“汽车转向及

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836.05万元(含利息与理财收益)。

2、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及节约的原则,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确保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谨慎决策,优化资金配置与成本控制,科学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调配资源,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在专户储存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且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3、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前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836.05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调整至“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使用。前述款项划转完毕后,公司将注销“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本次专项账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情况

1、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1)募投项目调整情况说明为更加合理、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快募投项目推进,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额调减2,100.00万元,调减的募集资金拟投入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本次调整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战略的需求。

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调整前投资金额调整后投资金额
1技术中心设备购置2,866.39900.00
2设备安装调试费85.9930.00
3基本预备费147.6270.00
合计3,100.001,000.00

(2)募投项目调整原因

由于公司新工厂建设,后续部分检测设备将放置到“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中,此外,本着科学规划、高效实施、厉行节约原则,公司通过对实验设备进行选型优化,采用国产化设备节约了设备购置的投入,故公司拟对“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减,并用于“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信息化建设项目

(1)募投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为更加合理、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快募投项目推进,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募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调减2,000.00万元,调减的募集资金拟投入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本次调整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战略的需求。

信息化建设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调整前投资金额调整后投资金额
1信息化硬件设备及软件购置2,404.07550.00
2安装调试费72.1220.00
3基本预备费123.8130.00
合计2,600.00600.00

(2)募投项目调整原因

考虑到公司新工厂建设过程中新增信息化系统以及对应基础网络设施将放置到“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中,同时,公司的产能已趋于饱和,为满足客户未来订单快速增长的需要以及机器换人降本增效的需求,故公司就未来经营发展需要进行审慎研究,综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减,并用于“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

公司拟使用募投项目“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调减部分的投资金额,追加对原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的募集

资金投入,以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运用,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

在保持项目投资总额28,994.85万元不变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增加“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原来的16,320.48万元增加至21,112.92万元。公司对“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项目投资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调整,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一年,具体如下: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1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2信息化建设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四、募投项目上述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的后续安排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率,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与本次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划转及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相关事宜。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管。公司将在统筹募投项目建设以及保证募集资金投资效益的前提下,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进度情况,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的配置,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的实施,使募投项目按计划进行,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议案涉及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系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业务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坚持审慎投资原则,董事会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前述事项系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业务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前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飞杨利国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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