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佳缘科技股票代码:301117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伟民住所及通讯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花市街***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佳缘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佳缘科技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 |
| 公司、本公司、佳缘科技、上市公司 | 指 |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朱伟民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减持导致其持股比例减少至5%以下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并非计算错误。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姓名 | 朱伟民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 | 5113021978******** |
| 住所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花市街*** |
| 通讯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花市街***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中国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伟民无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资金需求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2025年8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朱伟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59,6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47%),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64,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7%)。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继续减少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承诺、意向、计划一致。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佳缘科技7,059,6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65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佳缘科技6,458,4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朱伟民先生于2025年11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01,200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58,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 | 减持期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
| 朱伟民 | 7,059,605 | 5.4654 | 2025年11月11日 | 601,200 | 0.4654 | 集中竞价 | 6,458,405 | 5.00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朱伟民 | 合计持有股份 | 7,059,605 | 5.4654 | 6,458,405 | 5.00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64,902 | 1.3664 | 1,163,702 | 0.900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294,703 | 4.0991 | 5,294,703 | 4.0991 | |
注:1.上表中限售条件流通股为高管锁定股。
2.上表中单项数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情况
朱伟民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佳缘科技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未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佳缘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 朱伟民 | |
| 日期: | 2025年11月11日 |
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成都高新区天辰路333号 |
| 股票简称 | 佳缘科技 | 股票代码 | 30111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朱伟民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花市街***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7,059,605股持股比例:5.4654%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6,458,405股持股比例:5.0000%变动数量:601,200股变动比例:0.4654% | ||
|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11月11日方式:集中竞价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注:不涉及资金来源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签字):
|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签字): | |
| 朱伟民 | |
| 日期: | 2025年11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