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为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邦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信邦智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566,65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7.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890.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891.98万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已于2022年6月22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200462_G01号《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1 | 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6,519.15 | 46,519.15 |
| 2 | 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 | 17,640.82 | 17,640.82 |
| 3 |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4,439.46 | 4,439.46 |
| 合计 | 68,599.43 | 68,599.43 |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预计金额,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2025年11月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2025年11月末投资进度 |
| 1 | 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6,519.15 | 45,811.70 | 22,862.19 | 49.90% |
| 2 | 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 | 17,640.82 | 17,640.82 | 4,325.33 | 24.52% |
| 3 |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4,439.46 | 4,439.46 | 1,140.00 | 25.68% |
| 合计 | 68,599.43 | 67,891.98 | 28,327.52 | 41.72% | |
注:“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待支付款项、待置换款项,待支付款项指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可能因最终结算金额的变化而有所调整,最终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延期情况和终止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其中,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投资金额为17,640.82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公司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的建设,通过购置相应的硬软件研发设备,引进一批高素质的研发人员,进一步加强研发团队的构建,提高研发效率与研发团队的实力,提升公司整体的技术研发水平;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投资金额为4,439.46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将进行机房场地装修,购置相应的硬件设备、软件,招聘技术人员,提升公司的信息化程度和管理水平。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合计投入金额为5,465.33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2025年11月末累计投入金额 |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 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 | 17,640.82 | 4,325.33 | 1,113.52 | 14,429.01 |
|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4,439.46 | 1,140.00 | 219.48 | 3,518.95 |
| 合计 | 22,080.28 | 5,465.33 | 1,333.01 | 17,947.96 |
注: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待支付款项、待置换款项,待支付款项指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可能因最终结算金额的变化而有所调整,最终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延期情况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稳步实施、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自2024年6月28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旨在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和提升信息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近年来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环境、下游需求情况与制定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时的预期相比存在一定差异,在现有产研协同和运营管理均能得到合理保障的前提下,公司从保障公司经营及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自身现有及预期业务订单、相关研发需求、信息系统的支撑需求等,决定终止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以降低短期内因市场环境波动等因素所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四、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计划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7,947.96万元。公司终止实施该项目后,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最终以届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
续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公司将按照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后使用该笔资金。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经营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是基于公司业务布局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行业形势变化、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考虑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事项无异议,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王荣鑫 |
洪树勤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