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洁雅股份”)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GLOBALWIPES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全资孙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同等额度的质押担保,有效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
)。
二、担保进展情况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了《保证金协议》,约定公司为兴业银行给予新加坡全资孙公司的金融服务提供保证金作为担保。本次主债权本金余额为等值(折合)人民币
,
万元,公司需按主债权本金的
.
%缴存保证金,折合人民币
,
万元。合同主债权期间为2025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保证金的存管期限2025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被担保方新加坡全资孙公司的担保余额
,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8,050万元。
三、《保证金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兴业银行
2.保证人(乙方):洁雅股份
3.主债权本金余额:主债权本金余额为等值(折合)人民币6,950万元。
4.保证金缴存:保证人洁雅股份在债权人兴业银行主债权本金的105.26%缴存保证金,折合人民币7,316万元。
5.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合同主债权期间为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12月26日。
6.保证金及其发生期间:保证金的存管期限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2月30日。
7.保证方式:质押担保。
8.担保范围:保证金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1,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7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保证金协议》。
特此公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