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成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于2025年12月18日对骏成科技到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 培训时间 | 2025年12月18日 |
| 培训地点 | 江苏省句容市华阳北路41号骏成科技1楼会议室 |
| 培训主题 | 新《公司法》下主要上市规则修订、募集资金管理等最新规定等 |
| 培训讲师 | 何立、戴奥 |
| 参加培训人员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新《公司法》下主要上市规则修订、募集资金管理等最新规定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等主题进行培训。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
对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要求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 何立 | 吴俊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