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106证券简称:骏成科技公告编号:
2025-048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已上市流通,同时拟变更经营范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内容作相应修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代理人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章程条款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162.1335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211.4835万元。 |
|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液晶显示器及相关电子产品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液晶显示器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和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管理咨询服务、有形市场调查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液晶显示器及相关电子产品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液晶显示器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和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管理咨询服务、有形市场调查咨询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0,162.133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0,211.483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 第一百四十条经股东会的批准,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第一百四十条经股东会的批准,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备案版本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