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1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发展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且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该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结合公司的日常治理需求与实际情况进行的,同意对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注资全资子公司收购株式会社医道メディカル70.65%股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注资全资子公司收购日本医道医疗株式会社(株式会社医道メディカル)70.65%股权的事项,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和提升公司国际化战略布局能力,推动公司在医疗健康产业的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注资全资子公司收购株式会社医道メディカル70.65%股权的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