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诚医药(301096)_公司公告_百诚医药: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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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301096证券简称:百诚医药公告编号:2025-046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楼金芳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楼金芳女士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计划自2025年6月12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计划增持价格不超过80元/股。

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和2025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调整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5年9月12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楼金芳女士于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9月1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92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31.07万元。增持后,楼金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35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35.18%增加至36.03%,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楼金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信息披露义务人1

信息披露义务人1楼金芳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2邵春能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3杭州跃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绿洲路151-171号(单号)3-3幢1207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4杭州百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绿洲路151-171号(单号)3-3幢120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5杭州福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绿洲路151-171号(单号)3-3幢1204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9月12日
权益变动过程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9月12日期间,楼金芳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29,700股。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楼金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比例从35.18%增加至36.03%,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形。
股票简称百诚医药股票代码301096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增持股数(万股)增持比例(%)
A股92.970.85
92.970.8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不涉及资金来源□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A股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楼金芳合计持有股份13,515,00012.37%14,444,70013.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378,7503.09%3,611,1753.31%
有限售条件股份10,136,2509.28%10,833,5259.92%
邵春能合计持有股份20,265,00018.55%20,265,00018.5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066,2504.64%5,066,2504.64%
有限售条件股份15,198,75013.91%15,198,75013.91%
杭州跃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3,300,0003.02%3,300,0003.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300,0003.02%3,300,0003.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杭州百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825,0000.76%825,0000.7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25,0000.76%825,0000.76%
有限售条件股份----
杭州福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525,0000.48%525,0000.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25,0000.48%525,0000.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38,430,00035.18%39,359,70036.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095,00011.99%13,327,42512.20%
有限售条件股份25,335,00023.19%26,032,27523.83%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和2025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调整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价格上限的公告》。楼金芳女士于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9月1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92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31.07万元。楼金芳女士承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是√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楼金芳女士承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将根据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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