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3证券简称:华兰股份公告编号:2025-109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股份”)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会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及数量
(一)股份来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华兰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其中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其中使用超募资金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的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5.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84元/股(含)。公司本次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自2025年7月1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975,69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1%,最高成交价格为34.80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8.70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99,979,479.65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股份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的股份数量为2,874,370股,均来源于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中规定的用途不存在差异。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等相关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其证券账户名称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03652”。
(二)认购情况及资金来源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分配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员工自愿放弃认购股份数量的议案》,管理委员会同意将
名员工自愿放弃认购的25163股重新分配给17名现任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17名持有人均已再次出资认购。公司原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数量共计
名,结合上述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实际认购人数为242人。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963,983.90元,首次授予实际认购股数为2,874,370股,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认购股数及金额上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等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公司提取的专项奖励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公司不存在因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而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
月
日就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德皓验字[2025]00000058号)。
(三)非交易过户情况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
法规许可的方式购买标的股票不超过292.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
287.437万股,预留授予不超过4.563万股。
2025年
月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标的股票287.437万股已于2025年10月29日由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非交易过户至“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
19.47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剩余的4.563万股将用于预留授予,预留部分的具体股数及参加人数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
个月内另行确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肖锋的近亲属,不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且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不会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进行任何一致行动的安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现在及未来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担任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上述人员保持独立,且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上述人员及其关联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上述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三)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且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持有人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享有除公司股东会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
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其他说明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二)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德皓验字[2025]00000058号)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