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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2025年12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具体内容已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同意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出资企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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