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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5月23日完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公司总股本由“40,560万股”增加至“52,728万股”,故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本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条款修订内容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条款 | 原内容 | 修订后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560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728万元。 |
| 第二十条 | 公司的股份总数40,560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2,728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
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尚需股东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有关部门全权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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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