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城交(301091)_公司公告_深城交: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5年7月22日

深城交: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23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深城交股票代码:301091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深研交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爱国路3046号惠名大厦8楼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座11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签署日期:2025年7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章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研投资深圳市深研交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7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由22.50%减少至20.00%
人民币元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报告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深圳市深研交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爱国路3046号惠名大厦8楼
注册资本9,100.936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CK7G4F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经营期限2017年2月20日 至 无固定期限
通讯方式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座11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任职情况
田锋中国深圳董事长、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投资运作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本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深城交股份合计不超过12,168,000股,即不超过深城交股份总数的3%(如此期间内深城交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注销回购股份等导致总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相应调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已披露且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不存在其他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36,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5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105,455,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0%。

二、权益变动方式

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7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深研 投资合计持有股份36,000,00022.50%105,455,9002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000,00022.50%105,455,90020.00%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于上市公司IPO完成时的持股数量占公司IPO完成时的总股本(即160,000,000股)的比例。

(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占上市公司于2025年6月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总股本(即527,280,000股)的比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交易方向交易方式交易期间交易价格区间 (元/股)交易股数 (股)
深研投资卖出集中竞价2025/6/9-2025/6/1636.25-38.802,100,000
集中竞价2025/6/24-2025/6/2627.43-30.442,526,000
大宗交易2025/6/9-2025/6/1633.50-34.02757,000
大宗交易2025/6/25-2025/7/1824.00-25.886,942,000
合计12,325,00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查阅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深研交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锋签字:

日期:2025年7月22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深研交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锋签字:

日期:2025年7月22日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
股票简称深城交股票代码301091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深研交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爱国路3046号惠名大厦8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持股数量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被动增加,但持股比例因主动减持而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36,000,000股 持股比例:22.5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比例:2.50% 持股数量:105,455,900 持股比例:2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时间:2025年6月9日—2025年7月18日
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已披露且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不存在其他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深研交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锋签字:

日期: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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