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本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北京”)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56,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期间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注销回购股份等导致总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联想北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其内容称:截至2025年7月10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联想北京已累计减持公司股票4,672,8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 方式 | 减持实施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联想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4月22日- 2025年4月23日 | 34.58 | 34.02-34.62 | 2,000,000 | 0.4931%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北京 | 2025年6月26日- 2025年7月10日 | 29.14 | 28.45-30.01 | 2,672,800 | 0.5069% | |
| 大宗交易 | - | - | - | - | - | |
| 其他方式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4,672,800 | 1% |
注1:因公司于2025年6月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由405,600,000股增至527,280,000股。故上述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3日减持期间的公司总股本以405,600,000股为基数;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10日减持期间的公司总股本以527,280,000股为基数。
注2:联想北京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6.5元/股,公司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后,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10.91元/股),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联想北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系公司首发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首发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2年11月1日解除限售。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联想北京 | 合计持有股份 | 24,729,754 | 6.0971% | 26,875,880 | 5.097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729,754 | 6.0971% | 26,875,880 | 5.097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注:公司于2025年6月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表中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的公司总股本以405,600,000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的公司总股本以527,280,000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联想北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 联想北京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股份情况与联想北京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3.在股份减持期间内,联想北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联想北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