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瀚(301086)_公司公告_鸿富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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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8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2025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11号鸿富瀚科技大楼1栋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董事长张定武先生、独立董事黄延禄先生、刘善敏先生及张振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张定概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5年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会情况: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鉴于审议期限已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确保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和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会情况: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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