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章程条款 |
| 1 |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或更换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决议通过。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除对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章节及条款不变。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于《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授
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事宜。本次变更的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备案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