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力量钻石股票代码:
30107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柘城县工业大道博地小区
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邵增明住所/通讯地址:河南省柘城县邵元乡邵元村四组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李爱真住所/通讯地址:河南省柘城县邵元乡邵元村四组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签署日期:2025年9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力量钻石、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邵增明、李爱真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2,752,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574%,占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1.0815%)的行为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名称 | 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柘城县工业大道博地小区3号楼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李爱真 |
| 出资额 | 532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424MA3X8DLG6D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时间 | 2016-03-31 |
| 经营期限 | 2016-03-31至2026-03-31 |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与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二)邵增明
| 姓名 | 邵增明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件号码 | 412327************ |
| 住所/通讯地址 | 河南省柘城县邵元乡邵元村四组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三)李爱真
| 姓名 | 李爱真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件号码 | 412327************ |
| 住所/通讯地址 | 河南省柘城县邵元乡邵元村四组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邵增明及其一致行动人邵慧丽共持有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31)12,807,800股,持股占其总股本比例5.00%,两人分别持有股份数量如下:
| 序号 | 持有人姓名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1 | 邵增明 | 11,213,400 | 4.38% |
| 2 | 邵慧丽 | 1,594,400 | 0.62% |
| 合计 | 12,807,800 | 5.00%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为邵增明,实际控制人为邵增明和李爱真,李爱真和邵增明为母子关系;实际控制人李爱真为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李爱真、邵增明、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商丘汇力”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是满足部分持股员工的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根据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公司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商丘汇力为满足部分持股员工的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68,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1.25%)。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总股本比例 | ||
| 邵增明 | 无限售流通股 | 87,548,262 | 33.64% | 34.41% | 87,548,262 | 33.64% | 34.41% |
| 李爱真 | 无限售流通股 | 36,000,000 | 13.83% | 14.15% | 36,000,000 | 13.83% | 14.15% |
| 商丘汇力 | 无限售流通股 | 6,383,999 | 2.45% | 2.51% | 3,631,999 | 1.40% | 1.43% |
| 合计 | 129,932,261 | 49.92% | 51.06% | 127,180,261 | 48.86% | 49.98% |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2025年9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商丘汇力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7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7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1.0815%,具体如下:
|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减持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
| 商丘汇力 | 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卖出 | 2025年9月9日 | 无限售流通股 | 2,752,000 | 1.0574% | 1.0815%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力量钻石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权利被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 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
| 签署日期: | 2025年9月9日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 邵增明 | |
| 签署日期: | 2025年9月9日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 李爱真 | |
| 签署日期: | 2025年9月9日 |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 |
| 股票简称 | 力量钻石 | 股票代码 | 30107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柘城县工业大道博地小区3号楼 |
| 邵增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不适用 | |
| 李爱真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不适用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数量:129,932,261股持股比例:49.9217%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持股比例:51.0639%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变动数量:2,752,000股变动比例:1.0574%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变动比例:1.0815%变动后持股数量:127,180,261股变动后持股比例:48.8643%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变动后持股比例:49.9824%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9月9日方式:大宗交易减持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签署页)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 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
| 签署日期: | 2025年9月9日 |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签署页)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 邵增明 | |
| 签署日期: | 2025年9月9日 |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签署页)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 李爱真 | |
| 签署日期: | 2025年9月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