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及制定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及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全公司内部管理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新增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舆情管理制度》,同时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新增“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章节。
二、其他说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制定及修订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