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2证券简称:上海艾录公告编号:2025-042债券代码:
123229债券简称:艾录转债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0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月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5年
月
日
7、出席对象:
(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35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
| 2.01 | 关于修订《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关于修订《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关于修订《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4 | 关于修订《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5 | 关于修订《上海艾录包装股份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2.06 | 关于修订《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7 | 关于修订《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
1.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除议案
1.00外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及电子邮件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
真请在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至11月18日(星期二),8:00-16:
。3.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3588号上海艾录证券法务部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到场。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3588号联系电话:021-57293030-3507传真:
021-57293004邮政编码:201506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6.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9日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姓名(个人股东)/名称(法人股东) |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股东账号 |
| 持股数量 |
| 是否本人参会 |
| 备注 |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1月18日16:00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和电子邮件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并签字。表决指示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1 | 关于修订《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2.02 | 关于修订《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2.03 | 关于修订《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4 | 关于修订《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5 | 关于修订《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2.06 | 关于修订《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7 | 关于修订《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说明 |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2.委托人可按此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给予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
委托股东姓名/名称(自然人签字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062;投票简称为:艾录投票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